脑洞我最大 你看过脑洞最大的故事是什么?

早年间人人网有个兄弟叫李淳,写过一篇《远比你孤独》,实际上讲的是一个关于孤独的非常伤感的话题,但岂止是脑洞大,脑袋都恨不得给削掉了。

你们感受下。

在故事的开头,作者以一群华为海外员工祸害当地海龟开场,这是最初级的孤独。


以前曾经去华为面试过,填表时有一项须注明,是否愿意应聘海外项目职位。其实华为的海外销售经理、售前售后工程师之类的薪资高得离谱,非常适合我们这种低调沉稳的技术黄牛。不过就是太枯燥无聊了,尤其在一些政局动荡的第三世界国家,子弹满天飞,根本不敢出门,惟有天天呆公司宿舍里对着技术白皮书撸管。坊间流传着两个著名的关于华为驻外工程师的段子,一是巴基斯坦还是哪的华为员工在宿舍院子里养了一群鸡,不用于下蛋也不用于食用,用来赶着满院子跑,打发时间。。。。二是南非约翰内斯堡的华为基地曾经收到当地动物保护组织的抗议信,内容是抗议华为员工在基地旁边的海滩上将海龟翻身,导致海龟再也无法翻转过来而活活饿死。。。他们真的是太寂寞了。。。。。

然后作者讲到了柯南道尔的短篇小说《卢浮宫博物馆的奇闻》,这是一个纵横3000年的心碎故事,脑洞从这个段落就开始了。



小时候看过柯南道尔的一篇短篇小说,叫《卢浮宫博物馆的奇闻》。写一英国人在卢浮宫里迷路了(SB么),闭馆时被关在了里面,却有幸遇到了奇迹:一名长得比木乃伊还恐怖的馆员在深夜偷偷打开了盛装一位女性木乃伊的木棺。被英国人发现后他讲述了实情,他原是古埃及的一名法术师,机缘巧合和朋友一道研制出了长生不老药,服用后能抵抗衰老、暴力的伤害。这并不是永生.但它的效力可以维持好几千年。---------这药的负面作用是当你活腻了的时候,想死也死不了。。。比如这埃及哥们,他在给自己服用了药剂后,还没来得及给自己爱人用药呢,爱人就得肺病死了。。。。古埃及人笃信有阴界,这下阴阳永隔。更气人的是法术师的那位合作伙伴也暗恋着那女人,他在女人死后独自发明出了长生不老药的解药,自己服下后立马嗝屁去阴间调戏朋友妻去了。。。这让那法术师气得要死,他试验了无数种配方,却终因缺少一种稀有的珍贵药引而发明不出解药。。。。然后就这么孤独而猥琐地活了3000多年,走遍全世界,从奴隶社会开始,眼看都要实现共产主义了。。。却在这个夜晚终于有机会打开了女友的棺材,在棺材里发现了自己合伙人藏在其中的解药药引。。。然后他迫不及待地服下,很快就迅速衰老并且死亡。他死得比古往今来任何一名自杀者都要快乐,这不仅仅是因为能够得以和爱人重逢(或者目睹爱人和自己朋友在另一个世界给自己戴帽子),更是一种从万世的孤独中终极的解脱。。。看完小说后,我时常想象那3000多年的岁月,这人是怎么熬过来的。那句歌词怎么唱的来着,愿意用几世换我们一世情缘,希望可以感动上天,我们还能不能能不能再见面,我在佛前苦苦求了几千年。。。。这哥们的故事可以改编成《求法老》了。。。。。
再然后几千年的尺度已经不能满足作者的诉说欲望了,仅限于人类的孤独也明显不能填补他内心浩荡的情怀,他提到了《浓雾号角》和那只活了6500万年的史前恐龙。说实话我看到这一段已经给他跪下了。脑洞至此,夫复何求?


还看过一部自认为是我看过的最棒的短篇小说,Ray Bradbury原著的《浓雾号角》。写的是一只从6500万年前的大灭绝中幸存下来的蛇颈龙,竟得以长生不死。。。。(估计是吃了埃及人发明的仙丹),全世界就只有它一只蛇颈龙了,孤零零地活在大海深处。每年冬天的浓雾时节,海港的灯塔会发出低沉的号角声为过往船只引路。那号角像极了蛇颈龙的叫声,每年都会将那只死不了的活化石蛇颈龙从海底引上海面,它大概以为那是同类的呼唤。。。然后一次又一次地失望。。。在最后,经过大自然多年的教育,它终于进化出了一点智商,发现了这压根不是自己的同胞,发现恐龙界真的只剩下自己活在这个地球上了。于是它悲愤地毁掉了灯塔,潜入了海底,从此再也不会听到那熟悉的呼唤。。。也再也不相信爱情了。每次想到这只蛇颈龙,我就觉得眼角隐隐然有清泪溢出,那是古往今来最孤独的生物,活在黑暗、高压、寒冷的海底,并且由于没进化出前肢,打不了飞机,在苦寂中独自度过了亿万年。。。。。想想就难过。我们失个恋和它比起来算个锤子。
结果这货表示,故事并没有结束,当他抛出最后一个故事的时候,我已经口吐白沫,昏死过去了。这个禽兽是这样说的。



这是我能想象的最终极的孤独。严格说来在我接触这个理论之前,连想也想象不到。你们能想到吗?

先讲讲此理论的主角,反物质。关于反物质的概念,简单说来就是由带正电荷的电子组成的物质,它们和现实世界中的物质看起来没有任何区别,只是电荷的正负属性相反而已。可以想象宇宙里存在一个反物质构成的你,终于有一天和你本尊相逢了,你们激动地伸出右手深情相握,却在接触的一霎灰飞烟灭。。。。并释放出比氢弹爆炸还巨大的能量。

一开始反物质只是狄拉克的数学假设而已,直到在实验室里真正制造出了反氢原子等反物质粒子。虽然存在时间极短,迅速泯灭,但是真实地验证了反物质在宇宙中的确存在。

真正吸引我的理论,是诺贝尔奖得主理查德-费曼提出的反物质猜想。他由麦克斯韦方程推导出两个解,发现在数学上,一个在时间中正向前进的负电子和一个在时间中逆行的正电子是一样的。换句话说,反物质不过是在时间中逆行,即从未来向过去前进的正物质而已。反物质和正物质的对消泯灭,实质上是正物质在时间轴上的突然掉头,回到过去的同时变成了反物质。(即2分钟前的反物质,在1分钟前和正物质对消,实质上是该正物质在1分钟前开始了时间上的逆行,变成了反物质。2分钟前你看到的反物质就是在时间轴上逆行回去的这个正物质而已。)

更加震撼的理论如下,费曼由此解决了困扰物理学界多年的基本粒子问题:为何世间万物、大至星系、小到原子,都会展现出不同的属性,例如银河系和仙女星系、我和毛主席,氢原子和氧原子,没有完全相同的个体。但是在电子身上是个例外,世上没有“大电子”、“小电子”、“性感电子”、“高帅富电子”之说,你也无法在一个电子上刻字,然后送给自己的女友。组成宇宙万物的无穷多的电子,是一模一样的,找不出任何差异的。

费曼由自己的反物质假设完美地解释了这一困扰:因为从宇宙大爆炸的那一刻起,整个宇宙本来就只有一个电子。没错,全宇宙的庞大的空间、数不尽的星体和物质,其实都是这一个电子在不同时空的分身而已。它从大爆炸开始,在时间轴上正向前进,直到宇宙的末日,又掉头回去,变成正电子,在时间里逆行,逆行到了宇宙诞生之初。就这样永世无休止地循环下去,这个电子出现在了时间轴上的每一个点,出现在了宇宙的每一个角落,在三维世界的我们看来,空间里布满了数不尽的电子,构成了世间万物。

其实它们,包括我们自身,你的父母亲人,你的恋人,你养的狗,狗拉的屎,曼哈顿川流不息的人潮,塔克拉玛干寂如死水的无人区,兰桂坊莺歌燕舞的不夜城,海底两万里那只无尽孤独的蛇颈龙,万事万物都一样,都只不过是那同一个电子正行逆行了无数次的分身而已。整个宇宙就这么一个电子,孤零零地从天地混沌走到宇宙毁灭,再倒回去重来,周而复始。
不管你们服不服,反正我是服了。

这里有一个答案,或许对你们每个人都有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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