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熊猫君 罗辑思维 如何评价《罗辑思维》第 115 期对谢熊猫君翻译的关于人工智能的文章的重新演绎?

全文出于2015年4月8号上午。有两个部分:

1,讨论罗和谢的是非可能
2,讨论Tim Urban文章的内容

然后事件双方中的一方,谢熊猫,出面澄清,使得我在1中的罗列的可能性坍缩成了特定事实,故作此必要补充。

补充只涉及部分1。部分2的内容和结论依然适用


答文中写道:

谢熊猫君的文章可以有三个性质解读:1,翻译2,通过“演绎”来“合理使用”3,引用
以及:

1,他并不了解基本的著作权法,不管是中国的还是美国的 -- 在与原作者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他翻译的行为算是侵犯著作权。他或许认为他在翻译过程中费心费力,且是好意,劳动成果理应受法律保护。呃...事实确实是,一个人在未经著作权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费心费力准确翻译了原作者的一本书,最好的结果也仅是“不违法”而已。2,他认为那篇答文是自己的知识成果,而翻译的全文仅是支持其知识成果过程中的“引用” -- 从篇幅和原创性来看,这是plagiarism无疑。3,谢熊猫与Tim Urban联系过了,并取得了授权。
经澄清,谢与原作者Tim Urban达成过协议,或Tim Urban及其网站对翻译行为的认可。于是以上列举的可能性坍缩为:


1,取得了授权的翻译
2,通过“演绎”来“合理使用”

需要注意的是,原答文中已经说过了,取得了授权的翻译并不一定获得著作权。翻译的著作权需要特定的法律形式才能建立,且操作上主要是针对文学作品的带有原创性文学加工的翻译。这一点,谢貌似也认可 -- 翻译仅是为了“合理使用”而扩大传播,而著作权依然在Tim Urban一人手中,谢也没有任何行为和动机从翻译行为中获利。

故在法律层面,谢从始至终都没有“权”,于是也就不涉及“维权” -- 这一点并非我的解读,而是他本人的阐述。建议支持他“维权”的看客能尊重事实,以及他本人的解读和意愿。

而有关罗的行为,与谢的澄清无关,从始至终都是“通过“演绎”来“合理使用””。


谢的澄清中还涉及到了这样的一个问题:罗的团队在没有联系Tim Urban的情况下,谢拒绝收翻译费。

谢熊猫的做法,于法于理,都是正确且聪明的。如果收了翻译费,事情就会变得很微妙:首先,性质不再是“通过演绎来合理使用”,而仅是“取得了授权的翻译”。而罗的团队始终都在“通过演绎来合理使用”,即从始至终与获得著作权无关。在这种情况下,付给谢翻译费的潜台词就是“谢拥有著作权” -- 这事儿就大了,确实洗不干净了。

而谢童鞋后来又提出了一个方案,其中包括“将翻译费用按照千字八十的标准捐赠给我指定的慈善机构”。个人的建议是,别再提“翻译费”,仅是说捐赠给慈善机构就好。


至于不同的人道德标准,即围绕“罗的团队是否应该主动联系原作者,甚至支付费用”。

直接给结论:

1,法律上,已经说得很完备了:因为是合理使用,于是没有这个必要(我们可以认为这是新闻媒体钻空子,可法律确实就是这么规定的)

2,操作上,如果我是新闻媒体,我会知会原作者一声的,毕竟不麻烦。

但道义上...这事儿真心跟道义没什么关系。我个人认可不同人在同一件事情上的敏感度不同,但我确实不认为“罗的团队没有知会原作者”的行为属于违背通行道德 -- 不管是在中国还是在美国,都不违反。

中国的媒体环境目前如何,我并不清楚。我们姑且假设美国的媒体正规程度普遍比中国强:这事儿在美国传媒业的通行操作标准更像是,某人要出书了,然后出版方动用一切人脉关系去让大众传媒养着的书评家看到,期盼着他们能说些好话,以能印到书的背面去 -- 我这么说,并不是意味着大众传媒面对版权方要有恩主心态,而仅是强调,这事儿即使不会让版权方欣喜若狂,最起码,也是个跟道义没什么关系的事情。

3,这事儿在法律和道义上的性质,与媒体是否是盈利性组织没关系 -- 媒体都是盈利性组织。只要不直接盗用他人知识成果直接盈利就好了。媒体主要走的是流量,然后投放广告(传统媒体),或者...卖书和收赞助(如罗的团队)



最后还是想说一句有关Tim Urban和人工智能的事情:

“外行总是能把一件件事情脑洞大开地演绎成没边没迹的浪漫故事,但内行恐怕更关心“这扯淡的paper到底能不能发表?我自己看着都觉得扯淡...”,“谷歌到底打算养我们这群心虚的玄学家到什么时候?我是不是该提前找个码工的工作了...”这些事情吧。”

有关围绕AI的“外行”和“内行”的讨论,我个人的观点也基本与接近。

我认可大众传媒、文科毕业的专栏作家、科普作家、退休的慈善家/科学家、始终脑洞打开的商业“骗子”(这里的骗子一词加引号,实为表达我对马斯克的个人敬仰)对普及一个科学概念的不可磨灭的作用。但如果你认为“”并非一个面向被动接受观点的大众的传播平台,认为自己相对“大众”,有更高明的独立思考意愿和能力,强烈建议看客能去真正从“专家”那里获得最有质量的信息,而不是在认识不到“美国是个极端爱好bullshit的国家”这一事实,轻信“工业界金融界文化界很多人吹牛逼是不打草稿的”的忽悠结果。

相信我,在广义的认知科学/人工智能领域,这个世界走在最前端的一群人,每天关心的是如下的事情:

1,这视觉技术到底是该卖给警察还是卖给军方?
2,谷歌到底打算养我们这些根本没产出的玩家到什么时候?
3,我到底是该开个公司,然后把公司卖了呢?还是直接把技术卖给Amazon,好能让它更好地判断“您可能还喜欢...”
4,这paper写得如此脑洞大开,到底能不能发...FML!
5,要不还是走学术道路?鉴于这年头H1B这么紧张...还是争取着赶紧EB1吧
...
...
...
6,这批大麻不怎么给力啊!


而我们(包括我),主观上乐意在面对人工智能的时候,脑洞大开到Tim Urban这篇文章的扯淡程度,只是因为一个原因:对人工智能/认知科学,你我屁都不懂。



既然是谈感想,最后,也说点儿感想好了:

又想到N年前,罗永浩玉龙同志还是一名人民教师的时候,提到过一个概念,引起了当时的我的一番简单思考:

gullibility -- 易受骗。然后我坚信,不论时代怎么发展,时空怎么转变,在任何一个国家内部,易受骗的人总是多数的 -- 无法改变的事情即为客观存在,于是,向往独立思考的人,与其选择去站在大众中影响大众,不如立足于小众,然后期待着受到大众被动的关注,或许效果更好。

而玩儿一个月多点儿,算是给我这一"gullibility"的“小思想”以新的展开素材。结论就是,“易受骗性”在程度上和范畴上有区别,于是我们把人群划分为仿佛存在的大众,和仿佛存在的小众。但跨越程度,进入任何一个特定的范畴,哪怕是在仿佛存在的小众的领域内,“gullibility”也是普遍存在的。

于是,到目前为止对我最大的帮助是,看到了众多向往独立思考的原本我认为是“小众”的易受骗性,从而彻底放弃了对人的“大众”/“小众”分类,而是直接划分为每一个个体。同时,从心底里认可了自己也是一个毫无例外地“易受骗”的个体,从而变得更加平和。而在精神上,恢复了这样的一个状态:在努力追求独立思考的同时,认可自己是普通大众一员的身份,去拥抱大众。


补充的分割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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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割线下的全部内容创作于谢熊猫出面澄清之前,共参考



从法律上讲


谢熊猫君的文章可以有三个性质解读:

1,翻译
2,通过“演绎”来“合理使用”
3,引用

如果性质解读是1的话,比评价罗振宇节目和谢熊猫君回帖之间关系更重要的事情是,谢熊猫君是否取得了著作人的许可来进行这些翻译。

如果性质解读是2的话,其起到的效果有且仅有钻了“合理使用”的空子,一定程度上避免了被著作人声索侵犯著作权的麻烦。

如果是3,以篇幅/原创性来看,显然属于plagiarism。

这里涉及的相关知识有:

1,著作权是包括翻译权的 -- 在著作人没有应允的情况下,全文/大段翻译他人的文章是违法的。
2,在著作人应允的情况下,翻译人是有可能取得著作权的。这里仅是有可能而已。现实情况是,基本上只有文学作品的翻译才会普遍有著作权,因为这涉及不同文字的文学化再加工,有足够的原创性。而非文学作品的翻译,因为更多的仅是非文学纯翻译工作,普遍仅有一次性的佣金。
3,只有在2中所说的情况下,翻译人才有著作权,即屏蔽他人除了“合理使用”之外的使用。

个人倾向于认为谢熊猫的行为属于2 -- 通过“演绎”来“合理使用” -- 这种倾向更多是基于同为知友的善意假定。从事实上讲,谢的行为更像是1(如果你觉得他的答文暗示这是“翻译”更多),甚至是3(如果你觉得他的答文暗示了这些说法很合他本人的想法,即,用别人的成果来给自己贴金 -- 我不认识他,于是这仅是个合理但恶意的推定,并不针对他本人)


唯一来自谢熊猫本人的信息是,他在答文中写道“禁止转载”。这一声明有三种可能:



1,他并不了解基本的著作权法,不管是中国的还是美国的 -- 在与原作者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他翻译的行为算是侵犯著作权。他或许认为他在翻译过程中费心费力,且是好意,劳动成果理应受法律保护。呃...事实确实是,一个人在未经著作权所有人同意的情况下,费心费力准确翻译了原作者的一本书,最好的结果也仅是“不违法”而已。

2,他认为那篇答文是自己的知识成果,而翻译的全文仅是支持其知识成果过程中的“引用” -- 从篇幅和原创性来看,这是plagiarism无疑。

3,谢熊猫与Tim Urban联系过了,并取得了授权。

但我依然...倾向于相信他仅是不懂何谓“著作权”,何谓“剽窃”,而不是明知故犯。同时我倾向于相信他无恶意。


而罗振宇的节目有且只有一个解读:

2,通过“演绎”来“合理使用”

注意,这里的“合理使用”指的是合理使用Tim Urban的原文,而不是谢熊猫的翻译。

总结:判断“原创性”是一个很主观的事情(判断是否“合理使用”也是如此),于是我的观点并非“客观事实”。但从“原创性”的角度讲,感觉罗振宇的节目,相比谢熊猫的翻译,显得更具原创性一些。

但是,这一主观判断是否准确,并不重要。因为,在最好的情况下,事情也仅是罗振宇和谢熊猫都对那几篇英文文章进行了“合理使用”,而绝对不会涉及罗振宇侵犯谢熊猫的版权问题(除非谢熊猫与著作权所有人达成过协议)。而在最糟糕的情况下,涉及侵权的人也只可能是一个,即谢熊猫 -- 在未经著作权所有人应允之前,对其著作进行了全文和节选的翻译。

至于罗振宇做节目,是否参考了谢熊猫的翻译?答案当然是Yes -- 罗振宇在节目一开始就提到过了:“最近看了一篇文章,题目很长...”。

其次,罗振宇是否“利用”了谢熊猫的翻译工作而省了很多翻译原文的力气?呃。。。答案也是Yes,但我倾向于认为这个Yes没有意义 -- 以罗团队的能力,把那两篇并不长的英文文章弄成一篇罗辑思维文案,其中的翻译工作“简单”到可以忽略不计(这里说的“简单”,指的是对一个专业媒体团队在难度上的简单。其对一个个人,自然是费时费力的)。


而另一个我个人觉得几位答主有点儿太猴急的地方是,既然罗在节目一开始就提到了“看了一篇题目很长的文章”,那么自然有不小的可能是,罗及其团队在节目之前已经私下跟谢熊猫联系过(尽管在法律上讲,根本没有联系的必要),甚至谢本人就是这期节目的策划人之一也未可知。

不管事实是否如何,在这种事实未清的情况下,就开始要对罗莫须有的“剽窃”行为口诛笔伐,是否过早了些。如果后来发现,谢和罗根本就是一伙的,岂不尴尬?


所以我对题主问题的态度是:不知底细,于是没有评价。而如果谢和罗完全无关,那么双方之间也并不涉及任何亏欠 -- 不仅是法律上没亏欠,道义上我也觉得完全无利益相关。



分割线以上是有关题主的问题

分割线以下是有关罗的本期节目


我真心实意地觉得,罗振宇还是老老实实地多讲历史为好。

印象中,从开播到现在,但凡涉及历史的,效果起码不差。而与历史无关的,印象中极好的仅有两期:

1,右派为什么那么横 -- 其实也是在说历史
2,大门口的野蛮人

其他的也有个别不错的,但印象中讲得一塌糊涂的很多。好比说最近这一期。

从他个人来说...我认同“知识搬运工”这一概念。但是,做节目毕竟不是原文翻译,而是要有自己的演绎和解读。于是,做特定学科的搬运工,你不需要有80分的知识去搬运80分的内容,但起码不能对此领域毫无知识积累,以至于张口就能说出“纳米机器人用碳分子搭建钻石”这种概念和脑洞大开的话来。

但咱不说他啦。搞传媒的嘛,能做到这种程度已然很值得人佩服了。




接下来说一下内容(并非这期罗辑思维的内容,而是谢熊猫童鞋翻译的那篇文章的内容)

那篇文章在表面的逻辑上,是通顺的和引人入胜的(不愧是哈佛政府学院毕业的文学学士...),但在细节上,基本上没法推敲。

实现“人工智能”,总结来说方法有以下几种:

1,在脑科学和神经科学领域,彻底研究清楚:a, 大脑的微观构造;b, 单一神经元的所有物理性质。然后,用电子元件复制出神经元,再按照大脑的微观构造来搭建一个电子人脑。如果一切研究和复制工作都准确,摆在人们面前的就是一个八岁小孩的大脑。再然后,人们怎么教育一个八岁小孩的,就怎么教育眼前的这个东西好了。

2,在认知科学(请忽略认知科学包括脑科学和神经科学这一事实)领域,忽略神经元级别的物理性质,而是总结出了足够多的人脑的唯象经验(类似于化学长期以来都是一门架空物理的唯相学,哪怕其在定义层面就是物理的真子集 -- 很多情况下,"more is different", and "reduction is impossible")。人们利用这些唯相经验,架空大脑的具体结构,直接将其加以运用,以期待靠现有的计算机硬件(冷冰冰的无智能的计算机器)和围绕这些认知科学唯相经验的软件设计,堆出与人脑类似的功能来。即,靠低智商但计算力强大的计算机 + 合适的算法,来创造高智商。

3,依然是在脑科学和神经科学领域,彻底研究清楚大脑的微观构造和单一神经元的所有物理性质。然后,不试图用电子元件去复制神经元,并进一步复制大脑的物理结构,而是用现有(未来“现有”)的计算机来模拟这些神经元之间的相互作用,从而实现对大脑的复制。平行的比喻就是,1是我们清楚了核裂变的原理,然后造一颗核弹,爆了,观测当量;3是我们同样清楚了核裂变的原理,在计算机里面建一个裂变模型,模拟爆了,计算当量。

4,脑洞大开的其他方法,好比“进化”什么的...汗死


从难度上讲,绝对难度都很难。而相对难度,目测3比1难得多(计算机若是能模拟这个过程,这台计算机就已经是神仙级别的超智能了,还模拟个什么劲...)。


至于2...依靠的要素有三个:认知科学,计算机硬件,计算机软件。

第一个要素,目前人类的“认知科学”,除去脑科学/神经科学的部分,主要仅是三块:语言学,视觉,心理学。

心理学不表:基本上与AI没关系。视觉不表:虽然是AI,且现在做得很好,但Input比output容易得多 -- 与其担心AI毁灭人类,还是去担心条子的摄像头变得更强大要靠谱些。语言学里面的computational linguistics算是唯一跟2中所述的这一过程沾边的:架空大脑来进行人类语言的唯相计算机模拟。而这个领域的世界上最猛的一群人,我大体上认识/了解。相信你给他们看这篇文章,他们的反应八成是“哈哈哈哈哈,想得也太多了吧~”。

而第二个要素,计算机硬件,同意所有的观点:我们的计算机硬件速度,是实现AI的各个要素中,最靠谱的一个(“最”字完全可以替换成“唯一”)

至于第三个要素..........................................................美国的中国人里面,号称搞deep learning的人也不少。去问问他们嘛,问问他们觉得自己拿C++搞出来的那些玩意,到底是为了让企业能更好地对你投放广告,还是什么...AI毁灭世界??! 对!你没看错,途径2中最重要的一个要素,算法,目前最前沿的“科学家”们依然还在用C++来搞!

于是你就问自己这么一个问题:一个智商130的码工,想要用另一个智商130的家伙对人脑模式的唯相猜测(相信我,这群“认知科学家”其实更像是以抽大麻为乐的玄学家,因为...我们都一起抽的-_-!!!),依靠一台速度极快但智商为零的机器,以及一套智商几乎为零的语言(以C++为例的目前主流的高级语言),去创造出一个能自动让自己的智商指数性增高的“系统”来。

你信么?反正我不信。


而从“可控性”角度讲,除了最不靠谱的2之外,1和3根本就是全过程可控啊!(对于2的可控性,参考前面的“码工 -- 大麻瘾君子 -- C++”的比喻)

在1中,人能控制神经元的精确数量:眼前这个电子大脑的复杂程度,到底是老鼠级别,还是猩猩级别,还是婴儿级别,还是8岁小孩级别,还是爱因斯坦级别,还是“人类大脑X10”级别,人是全程可控的,于是可以全程试错。

在3中,道理一样,计算机建模中模拟的神经元数量是全程可控的。如果还是觉得不保险,按照模拟神经元数量给其配备有限的计算能力就是了。



更为重要的是,在1中,不论是我们做出了一个8岁小孩的人脑,还是一个爱因斯坦的人脑,只要其架构是完美复制人脑的,在建好并点亮的第一时刻,它相当于什么?它并不会一睁眼就是爱因斯坦,而是一个出生即陷入昏迷,直到8岁才醒来的8岁的爱因斯坦(人类大脑在8岁时达到成年人的体积)。即,摆在你面前的并非是一个现成的天才,而是一个有成为天才潜质的少年。而我们人类,就是它的父母。它可能会学成一个爱因斯坦,也可能学成一个街头混混,全靠我们怎么教育。

顺着这个点,我终于要提到本期罗辑思维我最为欣赏的唯一的闪光点了(虽然罗振宇没有展开讲,或者就是他根本没想到展开的那一层意义) -- 基因/模因

围绕这个点展开的讨论就是:

何谓生命???何谓人???

这里直接给结论(个人观点):

一个有着人类一般智慧,且能进行自我延续的机器,即生命。且是不折不扣的生命,而不是比喻意味的生命。其作为“生命”的存在,是与世间万千生物的存在等同的。

而一个有着人类一般智慧,且能进行自我延续的机器,不但是生命,且是我们人类的“儿女”。且是不折不扣的儿女,而不是比喻意味的儿女。

即,这些作为人类大脑的电子化复制品的电子大脑们,就是人!而它们在“出生”后,随人们“长大”,习得了人类的全套历史文明精华,更是人!

而因为其拓展性,确实有可能在短期内就完成人类在几百万年才能完成的智商增长,然后像平均智商120的人种自然淘汰平均智商60的人种一样,自然而然地把我们现在概念中的“人”淘汰掉。可那又如何呢?我们的这些聪明的儿女们,以2XXX年的人类文明为起始点,将我们大脑的结构和特性延续了下去,这就是人类的成就:不是“我们”的成就,也不是“它们”的成就,而是人类的成就,因为“我们”和“它们”本来就都是人,共同创造并延续了人类荣光。




最后想提的一点是,虽然在网络讨论的时候,“因人废言”是不对的,而在逻辑辩论领域,诉诸专家也是个...不至于算是逻辑错误,但肯定算是个弱支持。但是,在专业分工如此高度化的今天,一个人说话的效力,与“这个人是谁?干什么的?”,在统计上还是有极强的相关性的。

我以上这段话想表达的意思就一个:很多时候,相信专家还是对的。

这并不是让大家相信我,因为我不是专家。

但也不是让大家去相信那篇被翻译的文章。其实想说的就是大家看到这么一篇文章的时候,可能会有什么样的感受。

“这么多专家!那一定很可信!”估计不少人是这么想的。

而我能给的建议是,自习看看谢熊猫翻译的那片文章,再参考一下我前面写的这些废话,再去深入了解一下自称在搞AI的人每天具体都在“用什么工具,干什么事情”。然后,问自己以下几个问题:


有关人工智能这么一个世间无解,很可能还处于玄学级别的扯淡层面的话题

1,Tim Urban是谁啊?哈佛政府学院毕业的文学学士...他算“专家”么?我为什么要相信一个文科生?
2,Ray Kruzweil是谁啊?70年代MIT毕业的计算机学士,现任谷歌工程师,兼科幻作家...他算“专家”么?我为什么要相信一个本科生?
3,Bill Gates是谁啊?这个微软的创始人算是“专家”么?我为什么要相信一个退休搞慈善的企业家?
4,Elon Musk是谁啊?斯坦福应用物理博士,还不错哦,可他跟AI又有什么关系?我为什么要相信一个以忽悠人为生的家伙?(我个人很敬仰他,这里绝无恶意)
5,Stephen Hawking又是谁?他不是搞天体物理的么?这辈子他碰过人工智能的事儿么?凭什么他说的有关人工智能的话就要比路人甲更有效力呢?我为什么要相信他?


外行总是能把一件件事情脑洞大开地演绎成没边没迹的浪漫故事,但内行恐怕更关心“这扯淡的paper到底能不能发表?我自己看着都觉得扯淡...”,“谷歌到底打算养我们这群心虚的玄学家到什么时候?我是不是该提前找个码工的工作了...”这些事情吧。


而有关AI这件事情,恐怕以上所列12345,皆为“外行”。

而我自然更是外行中的外行。你们如果有觉悟不去轻信盖茨等人,更不应该轻信于我。

人人都该相信自己才对。

若非要相信,还是找个真的专家来问问好啦。(做好被吐槽和被抱怨生活多艰的准备~)   2/2   首页 上一页 1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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