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怨气撞铃(尾鱼)
这本书是我高一的时候看的,一发不可收拾各种找同类型的但是都没有这个好看,严格来说不算言情,一开始就被文案吸引了,涉及到了各种神秘的东西和地方,让我感受到了不一样的味道。一串只能被死人怨气撞响的风铃,一段永远看不到终点的漂泊旅途。季棠棠和岳峰,两个有故事的人,明知道在一起很危险,一次次分开却始终不能放下对方,我很喜欢棠棠这样看似独立实则内心有自己的小情绪小想法的女生,岳峰这种长得帅讲义气又带点坏坏的痞气的男生应该是很多女生喜欢的型吧,印象最深刻的就是棠棠说她很喜欢听岳峰叫她媳妇,很踏实,暖暖的。最喜欢的就是棠棠傻了的那一段,岳峰怎么就这么好呢,棠棠也把她可爱天真的一面毫无保留的露出来,真的是甜到我心里了。关于其他人,毛哥神棍超可爱好嘛反差萌呀!尤思真的很可怜,石嘉信的爱情与懦弱,苗苗这个被宠坏了的任性的姑娘,十三雁的勇敢,叶连城的付出与等待,这是一个充满了情义感动的故事,笑的让我肚子疼,哭的让我眼睛干。
岳峰生平第一次觉得自己口拙了,他想了想,又补充说明:“我就是想让你知道,我是你的后盾明白吗?坚强的后盾。”
季棠棠含着泪笑出来:“我知道,我这后盾多坚强啊,像个烤鸭一样倒吊在这里,撞车之后继续坚强,跟我说了这么多话,可见是皮厚不怕撞……”
岳峰气的差点晕过去,他瞪着季棠棠吼:“你妹的你才烤鸭,你全家都烤鸭……”
后面的话没说完了,季棠棠忽然凑上来,在他的唇上亲了一下。
这个吻很柔,很短,凉凉的,美好的触感,她没有再说什么,很快离开,临走时,把车门给关好了。
岳峰的大脑有一段时间停止了运作,他脑子特别乱,理不出个头绪来,这个吻来的太突然了,之前不是在谈烤鸭吗?这跨度也太大了。
那以后多谈谈烤鸭吧。 2、十年一品温如言(书海沧生)
高一的时候电子书看了几遍,然后又去买了珍藏版的书,这是一个关于宠爱,关于撒娇,关于纵容,关于救赎,关于温暖,关于排骨的故事。女主温衡一直让我心疼不已,江南软糯的声音,一个字一个字的慢慢吐出来,我喜欢一边看小说的时候一边模仿阿衡的语气说话,呆呆的,她明明是个这么老实听话的好孩子,所有人都知道她好,但是他们愿意为了温思尔而伤害她,接纳从来不是让你住进房子而已。只有我们的言希愿意宠着她,我的女儿啊,我家宝宝,没有人相信他,没有人真正看到他有多宝贝多爱阿衡,没有人知道他多想和阿衡一直在一起。 更没有一个人告诉他,他可不可以娶阿衡。他只有阿衡,只有她对他好,只有她把他当做宝贝。他说我爱你,他说嫁给我吧宝宝。 他说电梯里是我的命,你看着办吧。因为这本小说排骨成为了我最爱的食物,每次想到就会想起言希睁着一双大眼睛对阿衡说你也喜欢吃排骨吗我们找到共同点了!喜欢书中言希唱给阿衡的那首歌 My prayer(最近听了十年再版粉丝们写的歌至此无愿,超级超级好听,歌词写的特别感人,来自一个听哭了的妹子)
“妈妈,那我,长大了,嫁给言希好不好?我不要儿子,不要女儿了,好不好?我不要轮椅了,好不好?”
“言希,你等我长大,我们一起结婚好不好?”
God will you keep her safe from the thunderstorm
上帝你能不能让她平安,远离风暴;
When the day’s cold will you keep her warm
当天气寒冷,你能不能让她温暖。
When the darkness falls will you please shine her the way
当黑暗降临,你能不能照亮她的路
God will you let her know that I love her so
上帝你能不能让她知道我如此爱她;
When theres no one there that she’s not alone
让她知道即使世界上没有其他人,她也不会孤单;
Just close her eyes and let her know
让她知道只要她闭上眼睛,
My heart is beating with hers她就会知道我的心为她存在。 3、昭奚旧草(书海沧生)
十年曾是我最喜欢的小说,所以我一直很期待书生的下一部作品,时隔四年,我终于在大一尾巴的时候看到了昭奚旧草,这本书的故事架构很大,很多人刚开始看的时候看不懂,因为穿插着回忆穿插着梦境,但是当你看到中间的时候就会开始慢慢想通这个故事,刚刚差点剧透了我又默默删了。她说我得宠溺他一生一世,做个他,像他待我那一辈子。惟愿他,此生便是那个前世懵懂的我,被钟爱,被安排。虽则天常有不测风云,我也曾想,我若为天,该有多好,定善待他终生。如此执着的爱,我也想有个那么好的哥哥,他也曾备下三十三城嫁妆,预备嫁他价值连城的掌珠。谢候和齐国公主这一段是我特别特别特别喜欢的,同时是让我在期末考试之际在图书馆痛哭流涕当然肯定没有声音的(害对面男生一直时不时抬头看我,估计以为我失恋了)我的感动,我的羡慕,我的悲伤,我的遗憾,无以言表。
她说她那样那样地喜欢他,他真愿她真如她所说,曾经那样那样地喜欢他,这样,他也不必这样地爱着她,爱到寒了,倦了,死了,还不肯放手。
她欢喜他,叶公好龙,他爱着她,尾生抱柱。
他缠绵病榻,掘了她的坟墓,预与她同穴。她变作一个鬼,却依旧躲着他。
他一直等着,待到下辈子,他与她不亏不欠了,便莫要欢喜过甚,钟情过疾,骄傲过命,只是结个良缘,也能好聚好散。
谢良辰死的时候,手中握着一纸婚书。
婚书的右下角,是小小的“泠”。
那时节,他们在山宗处求学。他戏弄她,心中生了浅晦爱意,可顾惜她名节,从不肯有片刻懈怠。她却说她必不讹他。
齐郡主成泠果真没讹江东侯谢良辰。4、致长久爱你的时光(唐扶摇)高一的时候看了之后,就作为我的qq签名至今,这是一个暗恋的故事,书里说,我,夏淼淼,在不到十二岁的时候,就踏上了单恋这条不归路。我走了许多路,流了很多泪,吃了很多苦头,趟过时光的河流,才终于走到卫行云的身旁,却在刚刚开始的时候,戛然而终。敲下这段字的时候,我忍不住又哭了,只要想到夏淼淼那么努力的追卫星云,她这一辈子的时光都用来爱卫行云了,可是为什么是这样的结局,我喜欢她的回忆,小学到大学,她的喜欢那么明显,他们青春年少时别扭的感情,突然让我觉得很心动,但是又很残忍,你以为我不爱你,实则你是我生命的全部,这本书我看了无数遍,不管多少次依旧有种名为心动的感觉萦绕在心头久久不散。
“我这一生,从未得到过自己想要的东西。”卫行云的声音,忽然变得有些沙哑,“小时候,我做梦都想要一台赛车,可是,我爸爸将所有的钱都输在了牌桌上。”
“后来我希望爸爸能多爱我一些,他却抛弃了我和妈妈。”
“是她点亮了我的黑白年华,我以为,我终于能得到幸福,好好和她在一起,可是她却永远离开了我”
“我按时起床,吃饭,上班,假装一切都和从前一样,假装自己还是个正常人……可心底,总是觉得冷,冷得连血液都要结冰了”
“有一天晚上,我从梦中猛然惊醒时,下意识的伸出手臂,却什么也没有摸到,那一刻,我终于意识到她是真的离开我了。从今往后,漫漫人生,悠长岁月,再不会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
“我死了,她有父母有朋友,还有喜欢她的人,她总会重新快乐起来;而她死了,我就什么都没有了。” 5、最好的我们(八月长安)
著名的振华三部曲,高一的时候看了 你好,旧时光 ,推荐的人非常多但是我好像没太大感觉,当然林杨我还是很喜欢的,高二的暑假偶然看了这本书,从开头我就很喜欢觉得很有趣,也许是这个更像我的生活吧,我学理科也并不容易,每天沉浸在刷题中,做了那么多题目,依旧学不好物理和数学。哭......但是我那么遗憾没有一个我喜欢的学霸同桌,这本书弥补了,总让我有种这也是我的青春的错觉,那些年我也曾经默默刷题却赶不上别人的脚步(好吧我知道是我太懒了),我也曾经帮着闺蜜追男生,听她的喜怒哀乐,我参加过文艺表演,我喜欢听歌,我有过那么多相似的经历,唯独没有一个太阳般的少年让我眼睛离不开他(好吧我矫情了只是有点可惜没有早恋成功)。初中的时候看明前雨后的忽尔今夏,关于男女主年少的时光我非常羡慕,无奈后面的现实越来越残忍,而这一本虽然也有残酷的现实,但是我很开心他们跨过了那漫长的七年,成长总是那么一件让人痛苦又开心的事,人这一辈子能有几次机会说我就是xxx,我的耿耿余淮。
最容易令人感到温暖和惊喜的是陌生人,因为你对他没有期望。
最容易令人感到心寒和悲哀的是亲人,因为你爱他们。
因为没得到,所以显得格外好,这不是爱。
喜欢一个人的心情是不听劝的,你以为我在遭受冷遇的时候,没有劝过自己吗?
认命就是你和你的自尊心野心不甘心一起围着桌子坐下来,握手,微笑,为了不再痛苦。 ...
我不幸是世界上最不快乐的那种人,没能力,却有上进心;没天赋,却有梦想;越努力,越难过。
当时的他是最好的他,后来的我是最好的我。
可是最好的我们之间,隔了一整个青春。
怎么奔跑也跨不过的青春,只好伸出手道别。
青春就是这样吧,谨慎珍惜还是放肆恣意都一样,反正不管怎么度过,最终都会遗憾地明白,这段好时光,到底还是浪费了。
我一直觉得一个人没什么,重新见到你,才觉得还是两个人的时光更好。6、他来了请闭眼(丁墨)
高三下学期我还是很有心情看小说,然后闺蜜推荐了我这一本,故事和文风真的很不一样啊,到现在我还是觉得这一本是犯罪心理最好看的,那么拽的薄靳言,总给我呆萌的感觉,当时我们这一群女生迷他迷的不得了,他的毒舌也是好好玩,概括一下就是不说一个脏字就鄙视了你从灵魂到肉体的所有智商。女主是一个聪明又温柔的女生,我好想有一个这样的闺蜜呀(星星眼),智商无上限情商无下限的傲娇忠犬碰到了简瑶,果然是一物降一物呀。用体来说,脸皮厚是种怎样的体验?被不会撩妹的人强撩是种怎样的体验?装逼成功是种怎样的体验?
我的人生曾经寂寥。我曾经身处茫茫人海,却宁愿孑然一身。直至遇见你。温柔的你,无与伦比的美好的你。言语无法表达。如果一定要概括,那就是——我爱你,以我全部的智慧和生命。
众所周知,犯罪心理是门艺术,计算机是门技术。你把这两者相提并论?
我欣赏你的眼光,鄙视你的效率,这不矛盾。
噢,不好意思,我对点燃一堆难闻的固体、制造出一堆更难闻气体和奇怪图案的活动没兴趣。
我喜欢案件重演,因为可以看到凶手自取其辱。
如果每个想要见我的人,都能如愿,那我现在已经死了。
累死了。
还没看出来吗?我在哄你。7、他知道风从哪个方向来(玖月晞)高中追丁墨的书所以看了同样写犯罪心理的亲爱的阿基米德,后来几年都没看她的书,寒假的时候文荒发现了亲爱的其他系列以及这一本,这篇文很特别,就是让你欲罢不能的那种,一定要一口气看完且意犹未尽,书中有很多大胆又细腻的描写,看得出作者是花了一番心血。整篇文章不局限于个人的情爱,还融进了不一样的世界与价值观,让我想起了陆川导演的可可西里,那部电影我看了几遍确实是满腹震撼与心酸。这本小说中彭野作为一个西北的汉子,他说他抓完这一个团伙就离开去他梦想的海上,然而永远都有下一个,他说他本来以为只会待两三年,没想到不知不觉中就已经过了十多年,在这片土地上,他们洒过的热血挽救了无数藏羚羊,可还是救不回更多藏羚羊,经费少,人手不足,团伙越来越多,一个个大难题就在这里,然而他们永远不能放弃,因为你不知道你的放弃又会让多少藏羚羊失去宝贵的生命。我没怎么说女主,其实她也很有魅力,只是我更多的把重心放在了十年如一日的保护藏羚羊上的事业上。看了这个问题下的答案才知道原来这本书这么火。
彭野,保护站三队队长,个性脾气都很硬的男人,但心里很软,他说追捕盗猎者的目的不是为了把他们关起来,而是让他们不再做。他不喜欢吃土豆,喜欢红烧牛尾。他喜欢画地图,喜欢看星空,他还知道风会从哪个方向来 。
我这一生,走过一条又一条黑暗艰难的道,命运将我击打,破碎,灼烧,
冷眼目睹我惨烈摔倒;
但我依然感激这个对手,
因为在最晦涩难行的日子里,它总留有一束光,将我吹拂,修补,照耀;
在我一次又一次起身,站立之时,它终于服输,双手呈给我至高无上的新生的荣耀。
是啊。
赴死不易,生亦大气。 8、曾许诺 曾许诺殇(桐华)
在昭奚旧草之前这是我最喜欢的一本古言没有之一,高一的时候看这本书是出于好奇,蚩尤在我们的历史课本上留给我的印象就是穷凶极恶的人,他和黄帝炎帝发生战争,他那么神秘。下面我附上文案,足以表明他是一个怎样的人,他的爱是那么炽烈,比桃花树下那席红袍更加耀眼夺目。但是那么虐,我至今不敢看第二遍看完,每次都是重温前面相识相恋的那些情景。蚩尤和阿珩,那么爱却不能在一起,他们无数次的勇敢追求幸福,但是命运是不是有点太过可笑。我想在那种远古时代才会有这么浓烈不掺杂一丝其他东西的最原始最纯粹的爱情吧。
今世做过最骄傲的事,是爱你的诺言
将爱写到极致,桐华回归古言最强音
如果有一个男人,爱你超越伦理、门户、种族、信仰
你会是怎样的幸福!
如果有一个男人,你需要时会立即出现,无论高山大海,烈火冰川
你会是怎样的幸福!
如果有一个男人,不管你遭遇怎样麻烦,他都能轻松解决,哪怕生老病死
你会是怎样的幸福!
和他在一起,你没有任何顾忌、犹疑、惶恐……
有的只是自由、幸福、刺激,以及安全感……
如果,在你最美好的年龄,遇到这样的男人,拥有他爱你生生世世的诺言
你会是怎样的幸福!
这样的男人遥不可及,海角天涯
这样的男人近在咫尺,触手可及
9、沥川往事(玄隐)
说实某种程度上话我初三看的时候真的不明白为什么沥川就这么容易爱上了谢小秋,当然我现在也不懂,他这样一个有着好的样貌好的学历好的家世好的事业的完美型人却失去了一条腿,他表面并没有什么不同,然而实际上心里是很介意的,小秋是一个需要被解救的姑娘,我想在某种程度上她也给了沥川被需要感吧,我觉得像小秋这样独立敢爱敢恨能够一直等沥川这么多年,不管他只有多久的生命了她还是一样用力的爱他拥抱他的女生非常难得,她配得上这种爱情。至于沥川,他大概就是那种幻想中的人吧,我从未见过这么绅士的人,从骨子里透出来的绅士风度,也许就是我们一辈子也碰不到的那种人了。
我说:“我自己可以开门。以后让我自己开门,好吗?” 他说:“不好。” “对我不必这么绅士吧?” “如果你习惯有男人这么对待你,将来你会嫁个比较好的男人。”.“Did I scare you? (译:我吓着你了吗?)”“No. ”
“Can I kiss you? (译:能吻你吗?)” “Yes. ”
.这些金光闪闪的履历,不是我熟悉的沥川。我所熟悉的沥川,是那个深夜送我回家,陪我买火车票,因为被我爸骂而长了一身大包的沥川。沥川处处呵护我,没有半点架子。还有,沥川柱着手杖陪我散步,走得远了,会喊累;生病了起不来,夜里会求我替他倒牛奶。
等得那么苦,到底还是沥川先看见我,我紧紧地抱他,长久不肯放开。那时,真的,只想把他折成一道手帕,永远装进自己的兜里。 10、孤城闭(米兰lady)
这本书我很早就知道了,但是直到大一才看的,公主和内侍,怎么听都觉得不对,但是想想仿佛又是情理之中的,我纠结了很久才看,但是开篇就被作者的文笔所吸引了,文字温柔缱绻,留下了淡淡的忧伤的痕迹。在一片萧索肃穆中,皇城屹立在那里,当城门大关的时候,公主和怀吉就这么被困在里面了。困住他们的只是皇城吗?不,是皇城带来的身份,背景,是这个时代的悲剧。命运那么无奈,他们相爱却注定隔着那堵厚厚的宫墙,期盼着每年一次的桃花树上的花胜,却永不相见。怀吉是个很有才情的人,但他的身份注定了他只是那个时代的旁观者,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无奈,国家和政治牺牲了公主的爱情,我们都曾被时代误伤。
影子在公主脚下,怀吉在公主心里 。
我确实依恋他,就像暴风雨依恋乡间屋顶,旅人依恋天际远山。面对你给我安排的命运我曾几次想一死了之,而之所以还能活着,是因为每次回首看身后,都能看见他在那里……对我来说最值得恐惧的不是死亡,而是漫长地活着,却再也见不到他。
如果不是身为内臣,也许,我可以尝试着去抢你过来了罢?无论是从曹评手里,还是李玮身边。
我想一直守在你身边,为你做所有你想让我做的事。下雨了,为你撑伞,起风了,为你添衣;你读书时,我为你点茶,你弹箜篌,我就为你吹笛;你笑,我就在你身后陪着你笑,若你哭了,我可以随时为你递上一段干净的衣袖 。11、我的皇后(谢楼兰)
从高一开始至今看了多少遍已经记不清了,真的是很喜欢很喜欢的纯古言,诙谐幽默,觉得这样的女主真的好可爱,这样的爱情虽然经历了很多波折但是让我觉得非常美好,权臣的女儿和年少的皇帝,听起来应该是大敌的政治婚姻,但是他们在江湖相见,在游历中相爱。你是我永远的萧大哥,我以为我不爱你了,但是在生死面前我才终于明白我还是放不下,只有你,才能为了我抛弃国家不顾自己的生命来救我,才能为了我在对战中把后背完全丢给对手,我那么喜欢你,你怎么舍得死怎么舍得抛弃我,不管是江湖还是朝堂我永远都会在你身旁,所谓执子之手与子偕老也不过如此了吧。和其他女的一起看自己丈夫的身体,还看的流鼻血了,凌苍苍,估计也只有你了吧。
他想,即便他自认为能给她幸福,他也失去争取的资格了, 因为那个人,在面对生死抉择时,没有一丝犹豫把自己的背暴露给了敌人, 真的是没有一丝犹豫,干脆的令人生畏。
隔了很久,他终于缓缓续了下去:“苍苍,你怨我吗?”
“不呀,”我笑笑:“是讨厌。”
讨厌你总是什么都习惯自己扛, 讨厌你总以为把我保护在羽翼下我就会快乐, 讨厌你总爱把自己伪装的滴水不漏, 讨厌你怎么不认为不管还剩多少日子,只要我们能在一起就会很愉快, 讨厌你怎么不认为两个人简简单单的牵起手来,就是完满的不能再完满的幸福……
这样的讨厌,算不算? 12、致我们单纯的小美好(赵乾乾)
貌似是大家口中的小白文类型,但是我就是喜欢,初中开始看现在还在看,基本上大部分的台词都能背啦,每次心情不好的时候,无聊的时候,这本书都是我最好的治愈剂,就像江辰说的,她那么傻,看她一眼就觉得人生也不过就这样而已,没什么了不起。下面来多贴一点说的很现实的话吧,那些甜的要死的片段太长了贴不出来还是去书里慢慢享受吧,我向往青梅竹马的爱情,却没有一个竹马(挥手)
你看我们人总是这样,需要更悲惨的故事来修饰自己的悲惨用别人的难过来平衡自己的难过。
大概有些朋友就是这样,各自陪彼此走一程,然后分开,然后想念。
又是一个人,说不寂寞是不骗人的,但寂寞着寂寞着就习惯了不是吗?只是曾经热闹过,再回归寂寞,就像谢幕完的舞台,失落和苍凉。
有时候,承认自己不能没有另一个人,是世界上最难的事。
我以为要相爱的两个人分手。 至少要有一件轰轰烈烈的大事。 比如说第三者。 比如说绝症。但其实不用。 不安,忙碌,疲乏,就够了。
回忆之所以美丽,是因为谁也回不去。
我想着找一个人。 也许眼睛像他。 也许酒窝像他。 也许像他一样喜欢喝农夫山泉。 又也许哪儿都不像他。 然后我们恋爱结婚长相厮守。 我会爱他。 毫无保留。
爱情如果不能战胜一切,那怎么好意思叫爱情呢?13、海妖(饭卡)
不能说是言情小说,言情部分非常少,重点讲述了一个少女传奇的故事,虽然我更想称她为少年。在那样神秘与冒险并存,财富与生命相关的大航海时代,神秘少年一柄巨镰唤来腥风血雨,海盗帝王黑旗弯刀纵横地中海。从尼克与海雷丁相遇那一刻起,一个大海盗掌握世界的传奇时代开启了。这本书的背景是遵照历史的,海盗王巴巴罗萨·海雷丁,在历史上确有其人,海雷丁是这个古老犯罪行业历史上非常著名海盗之一。妮可是个很凄惨令人同情的小女生,她经历了那么多痛苦,才勉强保住了自己的性命,对她来说,活着最重要,所以她虽然很纯真,但是战斗的时候却如死神附体,挥舞镰刀收割生命,这是一本非常值得看的小说,剧情很能吸引人,书荒的人可以好好看一下。
伤痕是过往的勋章,夸耀完美无瑕的身体,只能证明主人从精神到肉体都未经磨砺。
什么是悲剧,不是骑士保护公主直到战死,而是他来晚了,公主已历尽世间艰难,不在需要任何保护。
不要恐惧你的敌人,敌人顶多会杀死你。
不要畏惧你的朋友,朋友至多会出卖你。
但有一群漠不关心的人们,只有在他们默不作声的允许下,世界才会有杀戮和背叛。14、绊橙(这碗粥)
偶然间看到一个微博推书号提了问,有什么女主是妓女的小说,点开评论每个人都说了这本书,毫无例外,我当时就很好奇到底写的有多好,书名也很特别,当然,介意的人可以不用去看。书从一开始就很吸引我,上课的时候一口气看了下来,男女主都是很特别的人,这是两个不会爱的相爱的故事,情节和细节描写都很棒,前面有点虐,看完全篇下来只觉得很温暖,心里一直默默祈祷,他们要永远幸福的在一起呀。都说这是一篇都市童话,我想正是因为太美好,美好的不真实的缘故吧,我们在现实生活中可能永远也不会看到这样的爱情,就让他们继续童话吧,默默祈祷。
爷爷家里有一个大花园,大花园里有一个大秋千。我去到爷爷家,都要去荡呀荡起来,然后我的小裙子也跟着飘呀飘。荡到最高点的时候,我感觉自己像是飞了起来。
我以为这秋千就是给我玩的。
可是有一天,爸爸牵着我去爷爷家时,我隔着围栏看到爷爷和奶奶一起在秋千上坐着。荡得没有我坐的时候那么高,就是慢慢摇啊摇,摇呀摇。
奶奶剥了一颗糖,然后塞到爷爷的嘴里。
那糖一定很甜。因为爷爷笑得眼睛都弯了。就像我的眼睛一样。
另外,我爸爸叫钟不离,小姑姑叫许不弃。
而我,爷爷赐名:钟橙。 15、宫略(尤四姐)
尤四姐这个系列的书我都看了,有好几本挺喜欢的,宫略是我最喜欢的。一个宫女和皇上的日常,听起来好像有点俗套,但是故事很有趣,有脸盲症的小宫女素以,每次都把皇上误认为大臣、侍卫,再加上她那张脸,皇上怎么能不记恨她。不过记恨记恨,还是记在了心上吧,为什么我最喜欢这本,因为我觉得这个故事爱的最纯粹,皇上说爱就爱了,绝不放手,那么坚定。尤四姐写古言的文笔我觉得算是不错的,每本书都保证了一定的质量,故事情节很有趣,我很多次都笑的肚子疼,已经看了好几遍了,无聊的时候还会继续翻出来看的,喜欢。
老话说得好,人受挤对本事高,尚仪局的素以姑姑就是最好的例子。
她调理过人,伺候过承恩公的丧事,除了有点脸盲,别的无所不能。
大内混日子,吃点亏没什么。吃亏是福,咬咬牙就过去了。掰着指头数日子,就盼时候到了放出去配女婿 。
可万岁爷说了,用着顺手,再使两年……
宫里没有平白留人的道理,宫妃们都斜着眼睛瞧她。一头水深,一头火热,这日子真是——没法说!
16、许我向你看(辛夷坞)少年的韩述给我的感觉就像你好旧时光里面的林杨,他们同样是天之骄子,有着良好的背景优越的环境,是众人眼中的焦点,也许他们过的太顺心了,所以出现了那个得不到。少年的韩述一直热烈的喜欢桔年,但是桔年关注的却只有小和尚,小和尚和陈洁洁,两个不同世界的人,拼了命想要在一起,却没有办法,但是洁洁还是那么勇敢的追求,我一直在想,是不是只有陈洁洁和韩述这种没经历过什么暴风雨的人才会有那么明媚热情勇敢的爱情。小和尚和桔年,从小到大,受了那么多苦,依旧逃不开命定的故事,我希望桔年能在韩述的热情中重拾对美好生活的向往,不要在把自己封闭在那个圈子了。小说的名字我非常喜欢,那是韩述唯一卑微的渴求,念起来总能感受到少年的无力与感情,萦绕在耳边。
爱就是你不舍得丢弃的痛苦。
青春务必惨烈一些才好。年少时的记忆血肉横飞,老来诸事皆忘,舔舔唇,还可以隐约感受到当年热血的腥甜 。
紧闭的门给她阻挡了外界的恐怖,让她得以跌跌撞撞地,但一路不停地走。外面不管怎么黑暗,她的小世界里月光澄净霏然,花儿芬芳。
你们真可笑,阳光有什么宝贵的,你看我,整天都在阳光下,我都嫌它晒伤了我的翅膀。
说得对,每一只蝴蝶都是毛毛虫变的,但是,他也忘了,不是每一只毛毛虫都能变成蝴蝶,也许它死在茧里,永远见不了天日,也许它经过死一般的挣扎,才知道自己竟是只丑陋的蛾子,连翅膀都长不健全。
对于有些人而言,亏欠的滋味或许比被亏欠更难以忍受,因为被亏欠的人自己可以放过自己,说一声算了;而欠了别人的,只要那负疚还背在身上一天,就永远过不去那道坎。 17、我在回忆里等你(辛夷坞)
这是我看的第一本辛大的小说,听名字就感到一股淡淡的悲伤,辛大一系列的小说我都有看,比较有名的还有致我们终将逝去的青春、原来你还在这里、蚀心应许之日等等,都是一个系列的,推荐大家都可以看看,最近还在等她的新作我们。这本小说恰好和许我相反,男主角是一个看起来很孤傲的人,实则在司徒面前总有些隐隐的自卑,故事的开头就吊足了我们的胃口,一个天之骄女,在国外七年都不敢回家,究竟是经历了什么?然后写到他们的回忆,那么多年,青梅竹马的爱情一直是我最向往的,他们本来可以很幸福的在一起,却因为那些不为人知的名利、信任、交易而使得他们分开七年,七年都足以让一座城脱胎换骨,人心又岂会比城池更坚固?姚启云终于还是失去了他最爱的司徒玦,他的余生都将活在那段回忆里。
发誓是最不需要成本的事!
知根知底的好朋友,聪明又善解人意,总是毫不犹豫站在自己的这边,关键的时候永远知道在什么地方恰到好处地拉自己一把。
凡事都是这样,只要你别报不切实际的希望,就一定不会失望,也没什么不好。
你说女人会因为时间的缘故慢慢忘掉一个男人带给她的失望吗? 除非时间也让她慢慢忘掉她对这个男人的希望。
再无耻也光明正大,远比那点敢想不敢做的口是心非强。
如果命运自有它的轨迹,人最大的幸运和所有勇气的来源不就是在开头的时候无法预知结局。
凡是觉得辛苦的都是强求。
人最大的劣根性,不就在于坚信并且不懈地去追求自己认为正确的一个结果,结果实现了之后却发现那结果远非自己所能承受! 18、曾有一个人爱我如生命(舒仪)
初中开始看这本小说,每换一个手机都一定会特意存下来,但是只看了前面几章就看不下去了,可能初中太幼稚了吧,这种开篇的黑帮打架,用了家里大半积蓄去留学的生活让我觉得很不现实,所以觉得很无聊,看不下去。为什么一定会存手机里呢,因为这本小说实在太有名了,推荐好评多到我舍不得删,总想着什么时候要看完它。就这么拖了两年,到了高一,我有段时间找虐,各种看虐文,于是打开了这一本,没想到完全停不下来,一口气看到凌晨三点看完的,哭成了泪人,被虐的不要不要的,至今不敢看第二遍。这是一个真实发生在乌克兰的故事改编的,真的让人很感动,虽然原型最后没有在一起,但是我相信他们一定存在于彼此心中某个很深很深的角落。十年修得王小贱,百年修得李大仁,千年修得陆励成,万年修得何以琛,世上再无孙嘉遇。我的女孩,愿你一生平安喜乐。
原来,爱一个人,由人由天,就是由不得自己。那些属于生命里美丽的瞬间,当时并不觉得珍奇,可当我回头却发现,原来最灿烂的一刻早已过去。我再没有遇到一个人,像他一样爱我如自己的生命。
那个吉普赛女人对我说:你的身体在一处,心却在另一处,在神的驱逐下,永不停息的流浪。
原来一切早已注定
我认了命,反正怎么过,都是一生。
如果当初我勇敢,结局是不是不一样;如果当时你坚持,回忆会不会不一般;最终我还是没说,你还是忽略。这是不是最好的结局,我们都已经不计较。
19、我不喜欢这世界我只喜欢你(乔一)微博上火起来的小甜文,是一个女生记录她和学霸同桌的青涩的少年时光,陪闺蜜郝五一共同接受学校处罚的友情,和哥哥观潮虽然互损但是愿意替对方承受病痛的亲情,当然最后和这个同桌在一起结婚啦,全文都是由一个一个小片段和回忆组合起来,简直是虐狗情深呀,看完之后我们都各种哀叹为什么我们碰不到一个学霸校草同桌,也没有一个超级聪明的哥哥和他聪明的小伙伴,不禁想起我妈高中一直问我怎么没有一个暗恋的学霸,这样说不定我也能跟着努力学习考上更好的大学呢(学霸长得不好看怪我咯,摊手)
16岁时我们共用一个课桌,胳膊与胳膊相距不过10厘米,我的余光里全是他。
26岁我从清晨醒来,侧头看到阳光落在他脸上,想与他这样慢慢变老。
也许这就是爱情吧。
愿你能因为某个人的出现而让世界丰盈,愿你的生活如同贺卡上烫金的祝辞欢脱,愿这悠长岁月温柔安好,有回忆煮酒,愿你没有软肋,也不需要铠甲,愿我们和爱的人一起浪费人生,热泪盈眶,长生不老。我与世界只差一个你,因为是你,晚一点没关系。
一想到能和你共度余生,我就对余生充满期待。
我这个人运气一向不好,我这辈子最幸运的事大概就是遇见你,所以我特别特别珍惜,长这么大唯一坚持下来的事情就是爱你。
在这个什么都善变的世间我想和你看一看永远。 20、满满都是我对你的爱(顾西爵)
这本书和上一本是同类型的,2013年在豆瓣和微博连载,暖萌到爆,我是先看的这本然后再看的乔一那个,这是顾西爵自己的故事,顾清溪和徐微雨,微雨落下来就汇成了清溪,从13年前徐微雨就看上了顾清溪,充分证明了追老婆就要脸皮厚这一特点,徐少其人,三分洁癖,三分无赖,四分小贱,但他在外人面前却总是清风朗月,遗世独立,孤傲中带着冷漠,冷漠中带着疏离,疏离中带着高贵。只不过回到家后,他就进入"欢脱"模式--"洗澡洗澡洗澡。清溪要不要来蹂躏我啊?"清溪总想,这人可以再贱一点吗? 不然就是--"老婆,快给我做饭啊,合法要求啊!""女人,今晚看电影吧,合法要求哦!""清溪,那个,密西密西吧,婚姻法合法合法合法要求哦!"每当这时,顾清溪"童鞋"就无法克制地升腾起一种想把他非法处理掉的心情。幸福是什么,幸福就是13年前,小学一下课,就有个男孩跑你前面用S形走路,13年后,还是这个人拥你入怀,贱歪歪地跟你说:"顾清溪,我的青春都耗在你身上了,你一定,一定得对我负责啊!"
高中的时候,我选了文科,他叫我出去,拉我到了教学楼后面,他原地打着转,气恼了好半天,“你怎么这样?你怎么这样……”
他是文科好,我是理科好。
他迁就我选了理,我不信邪地选了文,真是阴错阳差。
我说:“微雨,我上去了啊。”
他愈加气恼,瞪着我,第一次对我冷着声说:“顾清溪,你要不要这么冷漠?!”
我看着他转身走了,不知道怎么处理这种事,只觉得很对不起。
高中分班后,微雨伙同他们班的一群男生白天逃课,去打游戏,据说当天玩爽了爬墙回来被逮住了。
隔天全校通报批评,还要他们在广播里读悔过书。
当教室前方广播里的声音轮到徐微雨时,他的声音里似乎带着点笑,“咳咳,不好意思!本人徐微雨,昨天因为一时冲动犯了错,以后保证不再犯相同错误,我会好好学习天天向上,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学习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不断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
后面传来咕哝声,“徐微雨你熊的直接抄我的入团申请书!”
微雨:“别闹!我这次的悔过真的很深刻,希望老师可以相信我的悔过之心。另外,文科班的某人,情人节happy!”
有人在后面低声起哄:“老师,有人公开早恋!”
微雨:“我有说谁吗?我是在跟文科班的老师们说情人节快乐,当然还有理科班的老师!祝老师们年年有今日岁岁有今朝!好了接下来谁了?快点!”21、簪中录(侧侧轻寒)
这是一本破案推理的小说,有人叫它古代版的名侦探柯南,笑死,反正女主是走到哪哪就有案子,这篇文章描写挺细腻的,貌似是比较冷门的小说,我也是大一才偶然看到,讲的是唐代一个非常聪明的女生黄梓暇被世间的人误认为是杀害自己全家的凶手,她一路乔装打扮希望上京洗脱冤屈并查清家人被灭的真相,认识了夔王李舒白,李舒白身遭“鳏残孤独废疾”的诅咒,他答应帮黄梓瑕重新彻查家中血案,作为交换,则要她以王府小宦官的身份,去调查自己身边的团团迷雾。风起春灯暗,雨过流年伤。李舒白与黄梓瑕沿着断断续续的线索,走遍九州四海。江南塞北,宫廷荒村,在各种匪夷所思的悬案尽头,真相足以倾覆整个大唐王朝……
若说每个人的命运便是一颗星辰的话,在这一刻,仿佛所有人的命运都只是微不足道的一点闪烁。人活于世,如同草芥,就算星落如雨,遍坠于野,也不过是流光转瞬,唯余万千年后令人微微一叹而已。
这个世上, 只要有人做坏事, 就肯定会留下痕迹。 我不信会有什么罪恶,能被时间磨洗得干干净净, 留不下证据。
在这个世界上,永远无法再依赖别人, 只能自己一步步地走下去, 无论前方是风雨,还是艳阳。22、独家占有(丁墨)
这是我第一本喜欢的科幻言情,虽然初中开始就看了挺多的,比如bloodxblood就很有名,但是我觉得真正让我觉得很有感觉的就是这本,以前一直不想看这种题材所以没看,大一才看,欲罢不能啊,指挥官还可以再帅再萌一点吗?傲娇强势的忠犬,在这个宇宙,唯有一个女人,能让他放下骄傲。穆弦的设定我相信看过小说的女生一定是毫无抵抗之力,我觉得这本书最大吸引我的地方就是人物刻画的很好,穆弦华遥机器人管家,每一个人设都让我萌出一脸血。
某天,华遥收到份意外的礼物--
一截雪白阴森恐怖的人骨。
送礼的机器人解释:"这是指挥官的断骨。三年前他在天狼星战役中负伤,换了金属腿骨。"
华遥跑去问某人:"为什么把你的骨头送给我?"
某人平静而威严的注视她:"那是我身体的一部分。"声音低哑下来:"都属于你。"
华遥默默泪流--尼玛好想拒收啊!
我只喜欢过你一个人。从你散漫又得意的对我说,你叫华小桑那一刻开始。我第一次感觉到了体内电流的阵阵悸动。对,我就是这么欠扁,我喜欢这世界上,唯一一个能欺负我的女人。
晋江三大山,我很少有喜欢的清穿文,这本算是排第一吧,女主穿越成了十三阿哥胤祥的嫡福晋兆佳雅柔,没有如其他穿越文一样大开金手指,搞发明、赚钱、纠缠于几个皇子之间、改变历史,这些通通都没有发生,她只是作为一个旁观者,静静的看着这段故事,这个来自未来的女人从头到尾见证了十三皇子在九龙夺嫡中的大起大落以及雍正年间的煊赫生涯,以平凡女人的视角,站在历史舞台的后台,记述最深切、最动人的故事,欲语还休,缠绵不绝……我走过三百年的光阴参与你的世界,你独守三百年的岁月空等我的回来……
我是个不成功的穿越者,从到了这个时代以后就失去了自我,我努力在这循规蹈矩的世界循规蹈矩的活着、见证着,不想也不能改变什么。没有一触即发的爱情,没有惊世骇俗的故事,我只是历史的一个番外篇,不算正史,也不是戏说,只是纪念一段相濡以沫而已。
我要如何告诉你,我读得懂你眼底的晦涩,用我同样隐忍的落寞
这个位置太孤绝,以你的心肠,是决计坐不住的。
胤祥,我终于体验到,尘世间最远的距离,就是我们在一番厮守之后,你不知魂归何处,我却必须苟且偷生。24、华胥引(唐七公子)
以卫国殉国公主叶蓁和陈国世子苏誉为主线,串起了浮生尽、十三月、柸中雪、一世安四个故事,我最喜欢浮生尽这个故事,爱而不能得,宋凝一个人的哑戏让我哭的哽咽,一边骂沈岸是不是傻逼这都能被白莲花骗,一边骂柳萋萋怎么那么不要脸凭什么这么理直气壮的抢别人夫婿,一边还要骂宋凝为什么不早点告诉沈岸真相,哎,真的是流尽伤心泪啊,看了沈岸番外我更无奈了。再来说君佛和慕言,文笔真的是挺幽默的,故事很有趣,人物性格塑造很好,男女主都很让人喜欢,希望他们永远在一起。
社稷死,叶蓁死,这本该,是一个公主的信仰 。
我不能像一位公主那样长大,却像一位公主那样死去。
原来他也可以那样笑,连眼底都是愉悦的样子;也可以那么用心,仿佛天下的诸多大事,只有她是最大的那件事。
此前很多年,我一直坚信,人不能毫无道理地去做某件事,凡事都要问个为什么。比如说当厨房做了我不爱吃的菜,我就跑去问掌勺的师兄为什么。为什么今天不做炒土豆丝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为什么呢,坚持问上一个时辰,一般来说,第二天我们的饭桌上就会出现炒土豆丝。这件事告诉了我们求知欲的重要性,知之才幸福,不知不幸福。25、岁月是朵两生花(唐七公子)
这是一篇有点雷有点傻的小白文,初二唐七还没在我们这个5线城市被女生所知的时候,我就托朋友姐姐在北京买的签名版,可想而知我那个时候多喜欢,似乎我看小说总比周围的朋友快一点哈哈,所以像唐七顾漫这种我初中一直追文的作者在我高中时在我们那火起来之后我就没啥感觉了。但是这本书我还是很喜欢的,现在都会偶尔看,颜宋和秦漠的故事我很喜欢,看的时候觉得好好笑。无论是八年前还是八年后,一直都不掺杂质,喜欢就是喜欢了,不管她有没有记忆,她还是爱上了他,他们就是命中注定。
光棍节,让我们一起一起去江边放烟花。烟花是夜之情妇眼角流的泪,光棍是男女比例失调犯的罪。烟花好美,光棍好累。若我是一朵烟花,我一定要轰轰烈烈燃烧一回,哪怕大火纷飞哪怕烧掉。但我不会滥烧一个一个无辜的公民,若我是一个光棍,我一定要写一封信给人民代表大会,请求大会:或控制男女比例或允许同性结婚。但我不会因为我没有大会指定的书信用墨水——英雄牌蓝黑墨水,这封信注定要被邮局退回。
时间已经把妲己弄成知己,把知己弄成知彼,你不再了解这个人的一切,甚至不知道他什么时候已经考到了驾驶执照。
这年头都聊生人呢,谁聊人生啊。倒是可以聊聊人性,先聊聊人,再聊聊性。
大部分男人生平最热爱的事就是花钱和其他男人分享同一个女人,俗称嫖妓;最痛恨的事是其他男人不花钱就和自己分享同一个女人,俗称戴绿帽子。26、陛下请自重(酒小七)
酒小七有个系列,写大齐王朝纪家皇帝,皇后无德和这本都不错,最初是奔着女扮男装去看的,挺有趣的,不,准确的说应该是扮太监哈哈。全文基调就是很欢快,让人心情很放松,不是说写的文笔或剧情有多好,但是看这个能让心情愉快是真的,书荒的妹子可以去看她的很多文,还不错,你不入地狱谁入地狱算是比较有名的吧,还有浪花一朵朵,恩,让你爱上游泳运动员。
27、最后的王公(缪娟)
缪娟最出名的是翻译官,我对这本书兴趣不大,尝试看了很多次但是始终看不下去,我也不知道为什么,相反她的自传小说智斗才让我重新愿意尝试看她的书,这本书写的很朴实,有中国女人小小的心计,有家长里短,中西文化差异,让我看到了一个以前从来没有见过的故事类型,而她的小说里,我最喜欢的就是最后的王公了, 看简介我就猜到了是非常凄美的,看小说的过程中,我觉得很难受,一边气愤明月怎么这么不懂他的心,一边对他的爱国精神有着无比的崇敬,一边又伤心他们为什么就是不能在一起呢,这本书和前面几本悲剧一样,是我永远不会看第二遍,但是会一直收藏着好文,故事非常震撼人心,不知道为什么不火,但是真的推荐大家去看看
一个在风雨飘摇的年月出生的王爷,一个拿猎枪指着人鼻子抢婚的王爷,一个亲眼目睹皇后婉容发疯的王爷,一个醉生梦死却暗守破碎河山的王爷,一个终其一生都没留下骨肉血亲的王爷……
一生仅此一次的爱恋,一旦错过,便是永恒。
人世间最难以承受的事,不是失去最爱的人,而是明明知道你会失去她,却还要亲手将她推开……
他是清朝最后的小王爷,哪怕大势已去,他依然风流倜傥,放荡不羁,翻手为云,覆手为雨。
她是他没有名分的妾,是他的魂,他的梦,也是他的恨,他的不甘。
他与她,虽相爱入骨,却也抵不过一场乱世,一次错爱,一生永诀……
28、四月间事(尾鱼)这是评论里有人提醒我尾鱼写了新小说我去看的,这次的人物性格和以往的不太一样,以往的女主不管怎样都是很乐观向上的,但是岑今经历了那么可怕的事,在文章的前半篇让人觉得非常的神秘莫测,又有点冷漠,所以最开始我并没有很喜欢她,但是看到后半篇,让我非常有感触,就像他知道风从哪里来一样,这样的小说,都是可以唤起我们内心深处不一样的体验和感触的,就像我以前不怎么关注这些种族屠杀,世界和平,但是看完这本书,我感受到了战争和杀戮的可怕,还是那句话,希望世界和平,大家都有饭吃
“她明明就很危险,都做了我的女人了,为什么不提点要求?你知道吗,我给她买过……两块披纱,不对,披纱人家没要钱,只买过一个当地人的粗制口红,很便宜,大概连半欧都折不到。你在酒吧,给个漂亮姑娘买杯酒,大概都不止这点钱。”
她一直梦想,会有个盖世英雄,披着战甲,在她最危难的时候,可以来救她。
但那时候,她忽然就想通了。
虽然根本就没有那个人,但战甲一直都在,是为她准备——她要自己穿上。
要放弃的,也只不过是一条命,和当时已经过得糟烂无比的生活。29、阿南 /那个不为人知的故事(twentine)
看前面的回答很多答主都推荐这个作者的所有书,我都看过,唯二两本觉得不错的,一个是阿南,一个是那个不为人知的故事,他们都是我们生活中会碰到的普通人,阿南是一个普通的侗族小伙子,和成芸算是一段意外的故事,但是他却从贵州一路追到了北京,想要把自己老婆追回来,作者很成功的塑造了一个朴实又勤奋的汉子形象,他追成芸的描写非常生动,让我总有种画面就在眼前的感觉;陈铭生是一个典型的硬汉形象,被杨昭这个清冷又浓烈的艺术家所吸引,我是意外的,又觉得是理所当然的,当杨昭无尽的等待终于有了尽头,以为能和陈铭生一起到老,他却又去执行任务了,最后陈为了任务而死,杨自杀殉情,这是关于灵魂的归属与救赎,只想说真的很佩服缉毒警察,为了我们大众付出了太多。
我曾拥有一段时光
在那段时光里
我能用我贫瘠的词语描绘出每一分每一秒
我能用我枯竭的心灵记住所有的细节
但这段时光很短暂
就像一个故事刚刚有了开篇就戛然而止
我花费了很多时间尝试着开启新的故事
但没有成功
我开始恐惧那种只能用“很多年过去了”来形容的生命
就算再索然无味的故事也要有一个结局
现在我很欣慰
因为这个不为人知的故事
终于完整了
30、那些回不去的年少时光(桐华)罗琦琦是我们很多人羡慕的人,她拥有歇斯底里酣畅淋漓的青春,和喜欢的人谈恋爱,有大哥哥保护陪伴,和不喜欢的老师对抗,和同学们一起愉快的玩耍,从小学时垫底的学渣一路逆袭成长为了大神级的学霸,那些美好的、痛苦的回忆都成为了人生的一部分,这是我们多少人想做的事呀,然而现实中的我们却保守平淡的度过了自己的青春,安安静静的坐在位子上学习,和几个好朋友聊聊天,高考就这么来了,我们也就长大了,想一想,总觉得自己的人生还是缺了一些什么,早知道我就应该早恋的哼哼
每个少年的眼睛,黑白分明,犹如一块幕布。
勇敢、冲动、懦弱、好奇、渴望、困惑、伤心、失望、思索……
所有属于青春的绚丽色彩都在那黑白分明的幕布中上演。
当它在缤纷地演出时,我们却懵懂无知,即使它近在我们的眼睛里。
正因为它太近了,近在我们的眼睛里,所以,我们无法看到。唯有当它逐渐远离时,我们才能看清楚。看清楚那一切也许精彩、也许不精彩的故事背后的因果得失,可是,一切已经是定格后的胶片,无论我们是微笑,还是落泪,都只能遥遥站在时光这头,静看着时光那头荧幕上的聚与散、得与失。
这就是青春,唯有它离开后,我们才能看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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