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朝的崩溃 《天朝的崩溃》这本书怎么样?

谢谢邀请。
虽然我们老师有让我们看过这本书,不过我觉得我写的读书心得着实拿不出手。不过我的学霸同学给我推荐过罗志田先生的书评,我觉得看了之后就很能说明问题了。。。希望对楼主有帮助



“一切历史都是当代史”,意大利史家克罗齐这句名言从民初以来就常为中国史学学人所引用,近年在史学论著中出现尤其频繁;如果要统计中国学者引用外国史学“语录”之频率的话,克罗齐这句话很可能要列为榜首,至少也名列前茅。这一观点对中国史学研究的影响有多么广大,自可想见。
    《天朝的崩溃——鸦片战争再研究》(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95年版。以下简称《天朝》)一书,就很能体现克罗齐这句话的影响。有意思的是,该书作者茅海建君本来的愿望是想以“当时的道德观念、思维方式与行为规范去理解历史”,即用“当时的观念合情合理地解释当事人的思想和行为”。这样的主观愿望和识力在我们目前的史学界并不多见,实属难得;但依我一孔之见,作者在这方面的实际努力似乎不能说完全成功。其中一个原因,或者在于有些茅君自认为是鸦片战争“当时的观念”,倒很像是我们当代的观念;而茅君解释时所合的“情理”,不少也仍是我们“当代”的情理。其结果,该书的“解释”部分,很多可以说是名副其实的当代史。从方法论的层面看,茅君从主观上已注意到文本(人与事也是文本)的时代性及置文本于其时代语境之中的必要,他也对文本做了大量的史实考订和重建工作(在此方面应该说超过了前此所有的相关论著),但他对语境部分却过于依赖既存的成说,从而造成将经过重建的文本置于几乎未经考订的“语境”之中这样一种部分脱节的畸形结果。有心栽花而花不开,亦良有以也。
    这就提出一个问题,“当时的观念”或语境本身,是否也需要重建呢?今日言语境者多存一似乎不言自明的预设,即语境是现成地摆在那里,只需参照即可。实际上,在很多情形下,语境本身首先就需要重建。陈寅恪先生在论《哀江南赋》的诠释时指出:历代解释者“虽于古典极多诠说,时事亦有所征引,然关于子山(庾信字)作赋之直接动机及篇中结语特所致意之点”则很少涉及,实不具陈先生一向提倡的“了解之同情”。这正是因为他们“止限于诠说古典,举其词语之所出;而于当时之实事,即子山所用之‘今典’,似犹有未能引证者”。而“所谓‘今典’者,即作者当日之时事也”。对诠释者来说,“解释词句,征引故实,必有时代断限。然时代划分,于古典甚易,于‘今典’则难”。必须要考定某事发生在作者的时代,且须具体到发生于作者特定的立说之前,又要推得作者对此事有闻见之可能,可用入其文章,然后可以用以诠释该作者之文。 可以说,古典与今典都是我们今日所说的语境的组成部分,而且也都需要不同程度的重建工夫。只有在重建语境的基础上,才能据之以诠释文本,也才可能接近昔日立说者或当事人的直接动机及其特所致意之处。
    “今典”说无疑是20世纪以考据为基础的中国新史学的一个重要观念。这一本世纪中国史学的创造性发展,老实说我们继承得很不够。据我所知,茅君本人就曾受教于中山大学历史系,陈寅恪先生晚年在那里执教甚久。茅君那注重“当时观念”的初衷,或者就是间接得自陈先生的风教,亦未可知。但他在实际研究和写作中,倒放电影的倾向比较明显,造成全书浓厚的“当代史”味道,真是一个名副其实的“现代诠释”。
   “倒放电影”的手法自有其好处,由于结局已经知道,研究者较容易发现一些当时当事人未能注意到的事件的重要性。鸦片战争正是这样的事件。如果据后见之明,仔细分析当时当事人何以不能注意到那些后来证明是关键性的发展(即何以不能认识到事件的历史意义),以及这样的认知怎样影响到他们对事件的因应,应能有较大的启发。茅君在这方面颇能言人所未言,这是该书的一个重要贡献(详后)。
    但“倒放电影”的手法也有不好之处,即无意中会“剪辑”掉一些看上去与结局关系不大的“枝节”。《天朝》一书的结构安排体现出非常清晰的思路,但几乎所有史实都指向(恐怕作者早已得出的)同一结论,多少使人疑惑历史是否会这样逻辑的发展。有时候,也许史实的发展演变越不合逻辑,就越接近原初的动态真相。史家在重建往昔之时固然都要排比史料,以避免枝蔓,西人的史著也特别讲究主题鲜明,但重建出的历史竟然都朝着一个方向走,似乎也太干净利落;虽然清晰,总觉得那些与主题关系不大的史实被剔除后,是不是有点失真?  “倒放电影”是今日史学界的共同现象,但茅君的本意正在突破“成规”,却仍未能完全跳出窠臼,这是特别值得惋惜的。究其原因,恐怕是研究者个人的先入之见太强。茅君最大的先入之见,即他笔下的“天朝”二字,实暗带揶揄之意,每次出现,都存贬义。他的诠释,常常先存黑白分明的价值判断,有时问题还未提出已先有结论,实无需回答。如说邓廷桢本“天朝”中人,故对敌情不能有与其他人不同的(即正确的)判断(第162页),便是一例。但如果已决定了“天朝”的判断不可能正确,则该书以四十多万字的厚重篇幅来论证这一事件,实不知其意义何在。
    又如述该书宗旨即分析中国决策者“究竟犯了什么错误以及如何犯错误”,根据即该书的一个基本预设:对天朝而言,鸦片战争本是一场不可能取胜的战争(第25页)。全书的许多判断,特别是对清朝各级官员对策的得失,正多从这一预设出发进行评判。盖只要“主战”,即已选择了错误的大方向,以后当然只能是“犯了什么错误以及如何犯错误了”。可知这一问题是在先有答案的情况下提出的,但更常规的取径,或者应先讨论他们究竟“是否”犯了错误。
    实际上,中国必败这一预设也是可以讨论的。或者是因为作者长期从事军事史的研究,故对武器装备战术等具体军事能力特别注目。但是,在19世纪中叶的军事冲突与对抗中,战术与武器等因素的作用是否像在近年美伊战争中那样具有决定性呢?鸦片战争之后又80年的北伐战争,就是武器装备落后而更不怕死的一方最后取胜,即已提示了另一种解释的可能。
    这实际牵涉到近代史上一个至今未被清楚解答的基本问题:近代历次中外冲突与对抗中,中国对外真是不能一战吗?茅君已指出,鸦片战争中设防最弱的镇江,由于抵抗最为激烈,使英军损失最大,为“清军设防最坚强的虎门、厦门、定海、镇海、吴淞诸战役英军伤亡的总和”(第443页)。同样,甲午中日战争时,因台湾抵抗最激烈,日本在此一地的伤亡就超过其整个陆战,而两方面的战术和装备实不能比。这是否提示着清政府若能举国一战,结果会有所不同呢?这里的关键其实还不在甲午或鸦片具体一战的胜负,而在于可使日本人或英国人认识到战争的代价,从而影响其今后的决策。其实,茅君在全书结尾处也曾指出,当时中外力量的差距比后来要小。以鸦片战争时中英实力与抗日战争时中日实力对比,既然后者能取胜,前者取胜的可能性难道不是更大吗?
    “倒放电影”手法的一个副作用,即容易以今情测古意。特别是要评判对与错时,最容易有意无意中以后起的观念和价值尺度去评说和判断昔人。结果常常是一判就“错”(其实我认为“对错判断”本不是史学的任务)。盖昔人本无后来的知识,也无此类观念和动机,又何来在此基础上的对与错呢?如果以后起的观念去诠释昔人,有时便会出现朱子指责的“先立说,拿古人意来凑”的现象,主动去“捉”昔人之意图。
    茅君有时正是这样,以类似古人“增字解经”的办法,先提出鸦片战争是一场应该举国参与的战争(第164页),然后指出清政府未能做到这一点,并指责道光帝(及群臣)没有“远距离、宽视野的眼光”。但是,茅君已指出清政府面对的是“陌生的敌人,全新的问题”。一个并非未卜先知的中央政府,当一个来自其极不了解的地方也并不知名的“夷狄”对遥远的南方边陲进行侵犯时,如果做出举国参与的决定,不是更不像清代中国人的作为吗?显然,茅君要求的所谓“远距离、宽视野的眼光”,正是名副其实的当代史眼光。实际上,如作者所考察,清廷为应付此事,已动用远至西南西北的兵力,速度(以当时中国标准言)也不可谓不快。但基本上,清廷并未将此看作命运攸关的大事(观其对此与后来对太平天国的态度就可知)。
    同样,茅君常常先给道光时人布下“近代”的任务,然后据此指责许多清人。比如琦善,就有“近代外交”任务,但却“没有近代外交知识”,不像“办理近代外交的模样”(第181页)。问题在于,对于琦善来说,他所办正“当代”之事,又哪里来什么“近代”?由150年后的人据后见之明来提出当时举国之人思虑不及的任务,这仍是先有答案后提问题的手法。时人所思尚不及此,全不知后之学者笔下会有此“历史任务”的出现,试问如何完成这样的任务?我不知150年后的人对史学研究有何见解,但如果他们据那时的史学观念提出任务,然后据此以我辈(含茅君)之论著检核之,实难知我辈完成这未来任务的成绩可有多大。若立身处世不是据所处之时世的标准,而要力图符合150年后之人可能设立的未来标准,试问我们今日怎样生活?又怎样研究历史?
    这一倾向最明显之处是在书的结尾部分,茅君为林则徐提出了两个“应当”,而其要义,不外超越时代。因为,“是历史提出了这一标准,鸦片战争给中国提出的使命是近代化,偏离这一轨道就不可能真正的‘制夷’,反有可能偾事。林则徐没有认识到这一点是他的错误”(第578页)。更有意思的是,茅君指出魏源等人的思想对其同时代人来说已明显超前,故此“孤独”而难有共鸣;但他们的思想又“未能达到历史所要求的高度”,实为中国之不幸(第581页)。这就是说,魏源等人的思想已超前于所处之时代,却“落后”于“历史所要求的”时代!至此,当代史的倾向已发展到极致。
    我不知道茅君的“近代化”如何指谓,以我个人不广的见闻,把现代化提到国家发展的基本目标这一高度,在20世纪也是到70年代才确立下来。换言之,这一“历史使命”不过是近年才为国人所明确认知,百多年前的林则徐及其同辈、儿辈、甚而孙辈,又何能梦见。茅君自供说,“本书的主旨”即“从今天的角度去探讨150多年前那次战争的意义”(第24页),故全书基本是以“今天的角度”来评判19世纪中叶的人物,结果常出现诸如“看不到我们所希望的新气象”这类指责。这里的“我们”和“希望”都很值得注意。显然,“历史提出的标准”其实就是茅君自己的标准,他不过在代“历史”立言而已。
    历史未能按“我们所希望”的方向发展,正是茅君最觉不满之处,也就是他眼中的琦善及其他人“错误”之所在。近代中国的种种不如意事显然深深触动了茅君,他说了一段半是题外的话:“那是一个让今人感到羞愧、厌恶和耻辱的黑暗时代”!(第313页)茅君写作此书时的基本心态,跃然可见。鸦片战争以来,国耻的感觉深深压在好几代中国人心头,茅君也不例外。爱之深则责之切,故在他看来,“即便如三元里这样的昙花一现的光明境界,仍可以看到我们这个国家和民族本身的许多缺陷”。而消除缺陷的前提是正视缺陷,后者即是历史学家的任务。
    但或者因为他努力“正视缺陷”的作圣之心太重,这种“羞愧、厌恶和耻辱”的情绪无意中会压倒史学的戒律,致使茅君对昔人虽有返其旧心的初衷,有时仍跳不出宥今以衡古的时弊,对史事的处理偶尔便出现“口吐真言”式的判断。茅君关于近代民族主义及保家与卫国之区别的立论(第309—313页),就是一例。他提出的三元里人抗英时心里只想家而不想国这一论断实不啻无米之炊,盖其并无坚实的材料证明之(茅君确曾举出其他地区百姓甚至向英军出售粮草的实例,但这并不能转证三元里人,因为别处百姓并未起事,恰是三元里人起而抗英)。从一般的史识推断,茅君的观察应大致不差。但史学研究要立论便需要实证,无证立论,便犯了傅斯年所说的“以不知为不有”这一“谈史学者极大的罪恶”。实际上,凡史料不足以肯定一事时,应该说也就不足以否定之。
    关键在于,如果将保家与卫国的区别落实在当事人当下的心态上,中外历史上大量“爱国”的范例恐怕都可以打个问号。鸦片战争导致了“天朝的崩溃”是150年后的茅君经过十余年的研究才得出的结论,彼时全国之人并不作此想,三元里人也不至太超前于时代。当一场家乡附近的(局部)战争并未危及国之存亡时,要起而反抗者心里预想着国之存亡,似乎太强人所难。以茅君的标准论,三元里人实际上已注定了不可能因“爱国”而起事,也就不可能是他所谓的爱国主义者。作者竟然费了许多笔墨去论证这样一个答案已前定的问题,岂非多余! 但是,如果不像章太炎说蔡元培那样以欧美眼光看中国问题,而是从中国文化体系这一框架来考察,许多问题便不那么曲折。从先秦到清代的中国人其实本来就不太讲抽象的“国家”。儒家主张超越的道,法家强调居位势的君。“国家”不一定置于第一,是传统中国与近代西方在政治理念上的一大区别。汉代独尊儒家(实则儒法合流),士人以天下为己任,这个“天下”是文化意义为主的,包容了道、人民、国家等诸范畴,显然超越于单独的国家之上。对传统的中国人来说,为保卫祖国而死,所谓“执干戈以卫社稷”而死君事,是大得赞许的。而其高明处,则不仅仅是像今人理解的那样捍卫了国家利益,还有一个在此之上的“取义成仁”的个人道德完形。
    茅君注意到三元里人的“民族主义”不外传统的天下观念和夷夏观念,颇有所见。但他顺口就说时人以为“中国是一个世界而不是世界的一部分”,实不知从何说起(书中提到类似观念有数处,均无出处,可知是当做人人认可的“通则”来应用的。但我翻检从先秦至清代中叶的有关论说,却找不到此说的出处,还盼茅君能开我茅塞)。今人(特别是治中国近代史之人)讲夷夏之辨时每好效法西人转拾梁启超牙慧,说什么古人以为“中国即世界”。然而,夷夏格局要有夷有夏,然后可“辨”;若中国即世界,是“夷夏”共为中国呢?还是“夏”为中国?若取前者,对新老之“夷狄”的不平等态度便与此“世界观”无关。若取后者,则在“世界”之外的“夷狄”又是什么界?故“华夏中心说”或者有之,“中国即世界说”实未必存在。而且,夷夏之辨本是以开放为主流的,许多时候夷也可变为夏(反之亦然),故中心与边缘是可以转换的。


  清季以至民初中国读书人虽因不断的国耻和思想的西化而服膺西方近代民族主义,但最终还是暗存一种“道高于国”的观念。总向往一种在民族主义之上的“大同”境界。这是近代中国民族主义与欧洲和亚非大部分地区民族主义的一大区别。可是,茅君却认为,产生于西方的“近代民族主义的最基本特征,便是国际观念”(第309页)。“国际”当然比“世界”更注重“国”,但茅君这里的“国际”,正是接近于“世界”(即与“国”对立)那一面的意义。可惜茅君并未列举西方民族主义这一特征的出处,我倒有点怀疑他是否是从其所列举的梁启超、孙中山等人思想中的“中国特征”那里反观出了这一“西方特征”。
    茅君敏锐地观察到19世纪中叶的“天朝”中人有着一套与今人源自近代西方的观念“迥然不同的价值标准,另有一种平等观念。他们对今天看来为‘平等’的条款往往愤愤不平,而对今天看来为‘不平等’的待遇却浑然不觉”(第482页)。这一洞见是过去许多研究者所见不及的。但是他马上又从史学家的立场上移位,立即做出近代中国人恰因此不同的观念而在外交上举措“大谬”这一价值判断,此判断的基础实即并不承认19世纪中国的价值标准与西方的“平等”。
    如果能返其旧心,从传统的夷夏之辨角度考虑,那时的中国人接受许多今日看来是不平等的条款(如治外法权,这样可不以夷事烦扰天朝官吏)并无困难,有时还颇为主动。如果说中英条约谈判时中方提出此项内容是“上当”,在随后的中美条约谈判时,美方主动提出由中国官方负责在华港口美国人的生命财产等(针对的是英国的海上霸权),道光帝的御批仍是“断断不准”。其实,鸦片战争后订立的中外条约,特别是那些不平等的具体条款,如最为人所瞩目的治外法权等,对中国和中国人的实质性伤害并不见得特别大,对外国人的保护也远没有一般认为的那样有效(最能说明问题的,即整个北伐战争期间,唯一在中国活动频繁而又没有人员伤亡的主要列强就是在一次大战后失去了治外法权的德国)。鸦片战争后中外条约的订立,
  更重要的毋宁是开创了一种中外交涉的“方式”。这才是真正最不平等之处。这种方式说得简单点,就是炮舰出条约,而条约代表胜者的意志。所能谈判的,只是反映胜者意志的程度而已。从更深层次言,这种订约方式在东亚确立了西方外交中的双重标准,即在与中国人打交道时,西人可以不按西方自身的价值标准行事。从《天朝》一书随处可以看到,道光帝觉得最不能忍受的,也正是这种不平等的方式。此后中外之争,在很大程度上是维护和修改以至取消这一方式的长期斗争。翻开20世纪上半叶中外谈判的档案,处处可以看到双方所争的常常不是具体的利益,而往往是中外交往应奉行怎样一种“方式”。说到底,这是一种文化竞争。那时的中外谈判常常因一些今日看来极细小的问题而搁置。就因为对谈判双方来说,这些细小问题都有着深远得多的文化含义。
    同时,这样一种以西方常规价值观念看也属不平等的中外交往方式既然由(鸦片)战争而确立,实际上意味着条约的修订或废除,也只有以武力为之或以武力为后盾的情形下为之。此后列强扩张权益的历次修约或订立新约是如此,中国方面亦然(中国首次主动废约是在战场上已能使用飞机的北伐之时,就是显例)。这样,鸦片战争的历史意义之一,就在于它不仅开启了一个时代,也无意中设定了结束这一时代的方式。此时三复马克思和恩格斯于鸦片战争后不过几年(1848年)的名言:西方资产阶级“迫使一切民族——假如他们不想灭亡的话——采用资产阶级的生活方式;它迫使他们在自己那里推行所谓文明制度,即变成资产者。一句话,它按照自己的面貌为自己创造出一个世界”。(《共产党宣言》)不能不佩服他们过人的远见。
    的确,不论鸦片战争在不同时代(或同一时代)的中国人心目中以何种形象留存,不论中国人在其集体历史记忆中以怎样的方式(可能是有意、也可能是无意地)强化、淡化、甚或再造一个特定的“鸦片战争”,这次战争给中国人的鉴戒是广泛而深远的——其广度和远程也许还不是150年后的我们所能完全领会的。因此,关于鸦片战争的诠释本身很可能也会是一个不断发展的进程。在这一进程中,《天朝的崩溃》无疑是一部掩卷仍令人反复思考的力作。坦率地说,这样的史学著作现在并不多见。
    该书最主要的贡献,正如王庆成先生在评语中所指出的,在于作者详尽考订并重建了与战争相关的大量基本史实。军事面相是历来鸦片战争研究的薄弱点,却是《天朝》一书的强项。而茅君所为又是一种广义的军事史:从武器装备、防御工事、兵员训练,到战术的运用,从后勤、兵力动员、兵员调动,到军费的来源、筹集与分配,更涉及交战国可用于战争的经济实力、负责运筹帷幄人员的心态、他们的战争观(从文化层面言)、战术观(从军事角度言)等等;这些面相在过去的鸦片战争研究中或被忽视,或语焉不详,但在《天朝》一书里却得到充分的展现。
    茅君注意到清代中国军队的基本职责是内卫,即以防民为主(第51页);处于这样一种社会定位的军队,自然不很适应对外战争。从更广义的文化层面看,书中所引的一位西人在1836年说的话是很有启发
  性的:当今“评价各种社会的文明与进步”最正确的标准已是“每个社会在‘杀人技术’上的精湛程度”。作者在引用此段话后指出,西方始终把这方面的发展放在最优先的地位,而中国则反是(第47页)。依我的陋见,中西军队的社会定位不同,特别是19世纪中叶的中国文化偏于尚文而西方文化偏于尚武(皆相对而言),正是中国在鸦片战争中失败的一个关键。
    全书重建的作战史实,绝大部分是不易之论。作者从整体战争的观念出发,对清廷在全国范围内跨越调动五万余兵员及因此而必需支出的巨额军费等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史实重建,为理解今人或觉奇异
  的许多清廷的因应措施提供了坚实的基础。在战术层面,茅君指出了清军的许多部署都建立在对英方意图的错误判断之上,且失败后往往不能迅速吸取教训。如关天培的整个防御部署都建立在英军舰要闯关这一假设之上,而英军恰好采取了中国人意想不到的直接进攻炮台的战法,结果中方预设的防御长处其实成了短处(第223页)。特别是茅君反复强调了英军的陆战能力极强,不仅战术远超过清军,且其不怕死也给道光帝以深刻印象。过去一般的印象是英人恃其船坚炮利,长于海战,茅君不仅证明这是一个不实的认知,而且指出了这一认知正起源于战争的当时。
    按我们通常的观念,鸦片战争既然在远离英国的中国海岸进行,中国人至少在距离上占有优势。但《天朝》一书证明,不但英国的东南亚殖民地距中国甚近,大量武装力量可就近从印度调来,比清廷从云南贵州调兵快得多;就是从英国首都伦敦到澳门的时间,由于航海技术的先进,也与中国人从北京到广州的时间相差无几,都在两个月左右(第326页)。这一意义当然不仅仅在军事实践之上。从心态上看,在伦敦的英国政府领导人处理鸦片战争事宜的“观念距离”与在北京的中国政府中人是差不多的。也就是说,鸦片战争对英国政府没有我们意象中那么远,而对中国政府也没有我们意象中那么近。如果“距离”与事件的“重要性”存在某种联系的话,这一意义上鸦片战争的“重要”对双方政府也是差不多的。认识到这一点对我们理解双方政府对战争的重视程度当不无益处。
    就战争史实的重建而言,茅君给自己提出的要为治史者提供素材的基本目的已完全达到(这当然只是作者的客气话,他原本的目的,实远不止于此)。但战争史实的重建只是《天朝》一书的一个强项,遍及全书随处可见的更有许多发人深省的洞见。洞见来自通识。有通识然后凡事能见其大,每一历史细部无不表达出超越于具体事件的意义。该书的一大特点,就是视野宽阔。一般而言,史学研究题目可专,眼界一定要通。眼界通而后可从上下左右各面相去观察分析具体的事物和问题,只有这样才能见到其时代意义;并及其言外之意,看出每一具体“事件”背后隐伏的当事者的时代关怀,及其蕴涵的更广远的文化意义,包括处于动态的时代潮流风尚之演变(变自何来及往何处去)和变化不大的静态文化结构。茅君仔细论证了鸦片战争期间“所有的主‘抚’官员无不从主‘剿’转变而来”,这就澄清了过去将清朝官员两分为主和派与主战派的做法是缺乏史实基础的,而以前据此做出的相应评价也就成了无根之谈。更有意义的是,作者细心地体察到当时的官员要向“逆夷”屈服,“思想上必然经历一番痛苦的挣扎”。他进而认识到,对外的“抚”字在鸦片战争初起时还是一种居高临下的让步,而到19世纪末几乎已成“降”的同义词。故“抚”这一政治术语在中国近代的含义变化,“也大体反映出清朝在世界中的地位变化”(第424、242页)。这样,一个传统术语含义的演变,就成为茅君从文化的深层结构研讨近代中外关系之“眼”,由此入手,滴水中折射的太阳就呼之欲出了。
    又如,清代士人在鸦片战争失利后,其批判的锋芒所向只及琦善,却并不指责实际负全责的道光皇帝。对此很多人自然会联想到“封建专制”,而茅君却看到这并非仅“出于思想上的压制,却恰恰出于思想上的自觉”(第17页)。清代士人下意识的自律自抑(self-censorship)现象渊源广远,至为曲折复杂(可参王森的研究)。茅君对此问题虽未展开,但已显露出深刻的识力。可知作者读史料并非一扫而过,即使与该书主题所涉不很密切的论断,也多经过用心思索。一般研究近代史的人都很强调林则徐、魏源等人“开眼看世界”的勇气及在了解西方情形方面的实际贡献。但是,很少有人像茅君一样注意到,中国人当时最感困惑的外国地理问题,恰恰并不需要再怎么“开眼”:且不说明代已有包括地理学知识的西学传入,康熙时传教士南怀仁按西法绘制的世界地图——《坤舆全图》,便一直在紫禁城宫中(第430页)。近代中国士人(特别是在宫廷服务的士人)可及的思想资源中,明明有关于西方的知识,何以林则徐、魏源等人要舍近求远?如果说林、魏等人所能接触的明代刻书有限,道光帝又何以会舍近求远,反向疆臣问夷情?而当皇帝的兴趣已经明确时,身边的侍读近臣又何以会无人想得起宫廷书库中尚有此类藏书?清代文字狱并不曾祸及西学,从明到清(康熙以前)传入的西学是怎样无意中就在士人的记忆中由淡而无?这一历史记忆的问题的确是一个值得认真研究的大问题。
    同样,一般人都很注重早期魏源等“师夷之长技以制夷”的观念,但茅君却观察到,林则徐在当时得到众人的拥戴,主要是因为他表现出与“逆夷”不共戴天,而并非如后人所设想的那样是因为他“知夷”或“师夷”的工夫(第18页)。这正是作者以“当时的道德观念、思维方式与行为规范去理解历史”的成功之处。今日许多研究者已注意到“师夷”这一观念在提出时并未引起时人充分注意,而茅君的眼光并不仅限于他所侧重的鸦片战争前后一段时间,他还注意到后来左宗棠那一代人读了《海国图志》时产生的“心灵的沟通”。这就从时人心态的角度提供了“世变”的消息:中国的社会心态到左宗棠那一代人有一个大的转折。心态转变之后,以前不怎么引人注意的观念就突然有了市场,故得以不胫而走,迅速传遍全国。
    全书最有新意的一章,我以为或者要属结尾对此次事件所涉人物的“清算”。从事后相当时期内的发展演化反观所研究事件蕴涵的深意,这一手法的确别具匠心。这种观察问题的视角和考察问题的方式,在国内外鸦片战争研究中实不多见。实际上,对某一历史事件的研究,只有从其上下左右去考察,才能得到与历史真实相接近的认知。我们一般事件史论著的结尾,多为“意义”和“评价”一类。然而,一个事件的历史意义,恰恰需要相当长的时间才能充分显露出来。过去史家爱说“盖棺论定”,其实“盖棺”只意味着人物或事件本身不能再有发展和变化,而后人对此人物或事件的认识,正需要相当的时间才能比较客观和深入;而“论定”需要的时间就更长了(今日许多史家且根本不认为可以“论定”)。这一点,许多人并不是没有认识到,但至少国内尚少见有人将此认识实际运用到事件史研究之中。
    不过,茅君的清算仍是先代历史立言、给鸦片战争后的中国提出“任务”,然后据此任务一一清算时人,结论是他们都没有“完成任务”。其实,如果放弃这150年后给出的任务,返其旧心,仅以当时人的思虑为标准,我们就会发现,茅君“清算”后的结论,与他的基本预设不合,而是指向另一种可供选择的诠释:当时并没有出现茅君所谓的“全国紧张”,鸦片战争的重要性甚至战争本身也未得到时人的重视(这样不重视的“对”或“错”,是另一问题)。正如茅君观察到的,那时的中国朝野“根本没有把‘天朝’以外的一切放在眼里”;战争的惨败也并未引起茅君认为应当发生的“震荡”;整个中国朝野在战后基本是“依然如故,就像一切都未发生”(第89、560、578页)。
    中国有句古话:“其作始也简,其将毕也巨。”胡适曾据此提出一种历史观:许多足以开新局面的事物,“当其初起时,谁也不注意。以后越走越远,回视作始之时,几同隔世!”陈寅恪后来也指出:“考自古世局之转移,往往起于前人一时学术趋向之细微。迨至后来,遂若惊雷破柱、怒涛振海之不可御遏。”前面说过,历史未必是逻辑式的发展。根据茅君考察的结果,是否可以说,鸦片战争是这样一个历史转折点:许多事物都因此而开始走向(最后可能是质变或全盘变化的)转化,惟在此转变中的当局之人却尚未出现明显的转变。也就是说,在这一历史转折初起之时,人的转变最慢也最小。这个看法,不知茅君以为然否?孟子曾说:“观水有术,必观其澜”;蒙文通先生据此提出读史要能把握历史变化的大转折处。不论从何种意义上言,鸦片战争无疑是中国历史上的一大转折。但近代中国的转变与延续虽有隐有显,却是同时并存的。如果没有通识,就容易忽略事物延续不变的一面。茅君显然着意于同时考察历史的断裂与延续两方面。他既强调了鸦片战争变的一面,也注意其不变的一面。这样的通识也许来自他跨越了几个历史子学科,从技术史、军事史、政治史、文化史及心态史等多角度考察分析鸦片战争这一事件,或者可以说是尝试了一种在历史大学科范围内的“跨学科事件史”研究方法。从长远看,这一尝试本身在史学方法上的开拓意义,恐怕还在该书对鸦片战争研究的直接贡献之上。
    概言之,《天朝的崩溃》一书具有在今日已很难见到的坚实的史实考订基础,这是任何一本要想放得长久的史学著作必须具备的。在这个意义上,可以说该书已具备成为一本在21世纪持续存放相当长时期的史学精品的基础。作者有返其旧心的初衷,若能做到“不思近世”,即尽量缩减当代史成分(包括某些纯粹“移情”式的推论),在分析诠释层面进行适当程度的修订,当可更上一层楼。掩卷之后,我有理由大胆断言:在能够预见到的时间内,中外鸦片战争的研究者都不能绕过该书。(作者附识:这一书评写于茅书出版后不久,现不揣粗陋,印出以就教于同人。倘茅先生或当世方家肯不吝指教,则幸甚。   4/4   首页 上一页 2 3 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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