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不要用自己创造的词语。合同文本不是创造性的作品,不能因为意思的细微差别而引起争论。合同文书应该清晰、直接而准确。因此,要使用普通的词语,表达普通的意思,为普通人所能读懂。
24、前后用词要一致。在一份销售合同中,如果想用“货物”来指整个合同的标的物,就不要时而称它们为“货物”,时而又改称它们为“产品”。保持用词一致性比避免重复更加重要。不要担心合同相对方感到枯燥,而应该提防对方会因为含糊不清的合同而钻空子。
25、在文法和标点符号上保持一致。要特别注意句末的引号、时间和地点之后的逗号以及文风的统一性。
26、在合同中明确争议解决的方法、适用的法律等条款。
考虑问题
27、尽量假设合同的读者是一个受过教育的外行,如果起草的合同简明得连一个外行都能理解,那么即使到了法庭上,也不用害怕。
28、强调一个合同术语可以加上双引号,以表明它有一个特别的意思。如:本合同中使用的“货物”是指买方已经同意向卖方购买的货物;本合同中买方同意向卖方购买的拾(10)只电话机,即下文中的“货物”等。
29、第一次使用某个术语时就要下定义。定义合同术语不是在合同的开头,也不是在合同的结尾,而是在这个术语第一次出现的时候,这样有利于更好地理解合同。
30、勤于解释合同中的术语和概念。合同双方的当事人可能会理解合同中某些专用术语,但法官或仲裁员却可能一无所知。所以撰写合同时要让合同自己为自己进行释义。
完成初稿
31、核实合同的起草情况、段落序号以及上下文的注解。可以用文字编辑软件中的拼写和语法检查功能来做这项工作。
32、让同事阅读草拟的合同。“当局者迷,旁观者清”,他人往往能发现起草者没有察觉到的矛盾和混淆之处。
合同定稿
33、用不退色的油墨和纸张打印合同。
34、打印整个合同要用同样的纸张,如果打印过程中纸张发生了改变,一定要用同样的纸再打印一次。这样做,对方就不会说合同在签署后被偷换了。
35、让双方在每页合同上签字,这样做可以避免合同签署后被更改。
36、在合同签名栏的下方留下一些空白行,以便合同双方和见证人填写他们的名字和地址。
37、签名者如果是公司管理人员,一定要写上他们的职务和其所在公司的名称。不这样做有可能导致个人承担责任。
38、签字和盖章要同时具备。企业之间签合同,往往由各自的代理人(经办人)完成,在这种情况下,应当有经办人的签字和单位的印章,这样可以避免一些不必要的纠纷。
如有的单位以合同未加盖本单位公章为由,否认经办人签名的效力;有的则以单位印章丢失、被盗等理由依靠地方保护主义通过立刑事案件来摆脱责任。为了不给这些人以可乘之机,订立合同时应当经办人签名和单位印章同时具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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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常见诈骗手段
1. 伪造证件。行骗者伪造单位、伪造营业执照及各种许可证等,利用伪造证明签订合同骗取钱财;
2. 设饵钓鱼,以紧俏物品为诱饵抓住对方急于发财的心理,许以高利,签订合同侵吞对方预付货款;
3. 利用联营骗取投资。以联营为名,打着优势互补、共同盈利的幌子,取得对方信任,签订联营合同,骗取对方投资款;
4. 欲擒故纵先予后取。以预付货款或给付定金为诱饵,给对方一定甜头,打消对方顾虑,达到骗取对方大量钱财的目的;
5. 恶意串通合演双簧。两个以上的单位和个人,事先串通,一买一卖,制造商品紧俏气氛,以此推销劣质或滞销商品,骗取货款
6. 假痴不癫顺手牵羊。以滞销和积压商品为目标,抓住对方急于推销滞销和积压商品的心理,签订购销合同,顺手取之
7. 偷梁换柱从中牟利。通过签订合同,骗取对方货物,然后将所骗货物处理,以自己的劣质产品顶款,从中牟取暴利
8. 金蝉脱壳人去楼空。诈骗者先以种种优惠条件打动对方,签订巨额合同,一旦货物到手,随即藏匿或外逃
9. 移花接木指山卖磨。自己没货,而把需方领到码头、货场或仓库,把他人之货说成自己的货,骗取对方信任,签订合同,诈骗对方的货款
10. 以小充大狐假虎威。牌子大,资金少;假集体,真个体。以大牌欺骗对方,签订合同,谋取不义之财
11. 以假乱真假戏真唱。双方当事人为规避法律,签订假标的合同。一方假戏真唱,借机推销劣质或滞销商品,骗取对方货款;而被骗方只得自认倒霉;
12. 招摇过市以势欺人。诈骗者用董事长、总经理等显赫身份,以豪华办公场所等表面形式,博得对方信任,签订合同,谋取财物;
13. 混水摸鱼乱中取之。这类诈骗手法往往是借订货会、展览会、博览会等之机,利用会议期间人员复杂、时间仓促、不易审查的特点,签订合同,骗取财物;
14. 抛砖引玉沆瀣一气。诈骗者以贿赂或女色打通关节,买通有关人员和领导,里应外合,狼狈为奸,损公肥私
15. 掩人耳目盗名欺世。盗用他人公章、合同纸、有关证明凭证,以他人名义,签订合同,进行诈骗
16. 明火执仗强取豪夺。诈骗者通过签订合同,诱使对方送货,一旦货到需方,则以暴力相威胁,抢劫财物,手段极其恶劣;
17. 非法转让坐收渔利。这类诈骗往往发生在建筑工程承包合同中,其特点是一方利用种种手段,将工程承揽到手,然后,转手倒卖,从中牟取暴利;
18. 设置陷阱守株待兔。往往是以高利润为诱饵,签订加工承揽合同,合同中设置陷阱,造成对方违约,骗取保证金、抵押金、中介费等;
19. 上楼抽梯环环相连。以转让专利、高新技术为名,打着包技术、包设备、包培训、包回收、包利润的幌子,引诱对方签订“五包”合同,连续骗取对方转让费、中介费、培训费、设备费等;
20. 引狼入室祸及自己。这类诈骗往往发生在涉外合同中,中方企业考察不慎,盲目签订合同,外方诈骗者则采用种种手段,设置骗局,诱惑中方企业上钩,诈骗钱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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