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常常和一些人相聚又分离,在恋爱关系中我们选择别人,也被别人选择,我们常常会使用一些分手的理由,当然说出去的,可能不是真的,比如:你告诉对方,“因为没有恋爱的感觉,所以分手吧”,但实际上,是因为你爱上了别人……也就是说,我们听到的分手理由,也未必是对方真正的想法,所以通过测试,让我们来了解一下,那隐藏在自己心里的真实的理由是什么呢?
导致分手的最常见理由“前三名”是:
1、伤害累积到一定程度,超过承受限度;
2、ta的某个行为,令人反感;
3、对方不忠诚。也有一部分人会因为彼此兴趣不和、经济问题和相貌问题而提出分手。
看来,在爱情面前,最恐怖的事件依然是相互伤害,这的确是两败俱伤的分手理由,俗话说得好:“爱之深、责之切”,爱得越深, 伤害越重,分手也越不可避免。内心深层的失望,似乎大于行为的破坏和外表的挑剔,原来导致我们分手的核心原因,还是爱之伤——生命不能承受之重,即是如此。
从大家的选择,我们可以发现,在调查的10个分手理由中,可以分成三个阵营:因主观标准分手、因对方问题分手、因双方匹配分手。
主观标准
因“主观标准”分手就是指这个对象不符合我们对“爱人”、“爱情”的想象,因此导致分手。虽然我们一直被“人不可貌相”教育着,但没有一个人可以逃过“爱情就是从看顺眼开始的”,这个人是否符合我们的主观标准,成为爱情能否继续的基础。在本次调查中,选择“对外表不满意”、“ta的某个行为令我反感”、“觉得跟ta在一起,在物质上过不了好的生活”都属于“主观标准”的分手理由。我们每个人从6、7岁起,就已经开始勾画一个梦中情人,有的人觉得那个人应该个子很高,有的人觉得那个人应该超级温柔,有的人觉得那个人应该会弹吉他、会骑马或者很会做饭……人人有自己的主观标准,这是上天给人类的爱情自主权。往往一个对象不能符合我们的主观标准,即使他和你很匹配,胜算也不大。但过于看重主观标准的人,可能非常赞同“一见钟情”式的爱情,比较倾向于感性的“视觉动物”,分手的几率偏大,而且“闪恋”“闪分”也会频繁一些,很容易和一个人在一起,也很容易在短期内分手。aIhUaU.com/zl/转载请保留
对方问题
因“对方问题”分手,就是指由于对方的决定或行为导致的分手。对于我们来说,对方问题属于客观问题,是我们无法去改变的。比如调查中的“ta爱上了别人”、“对方不忠诚”、“对方总想控制我”都属于这个情况。毕竟爱情是两个人的事,一头热、一个巴掌是无法天长地久的,因为对方的问题结束感情,是比较无奈的,有时候会给我们造成一些不良后果,比如“开始自卑”、“不再相信爱情”、“不再相信异性”、或者“对某一类人免疫”等等——另外,常因为“对方问题”分手的人,可能有一些自卑心理,并且在爱情里也比较被动,倾向于“付出太多,但得到太少”的一方,分手后遗症比较多。如果你常因为“对方问题”而分手, 要注意好好疗伤,千万不要拿别人犯的错来惩罚自己。
双方匹配
因“双方匹配”分手,指两个人在某一个重要方面,不能达成一致,最后导致分手。我们的调查中“相处平淡”、“ta想的喜欢的总和我不一样”、“彼此的伤害累积到一定程度”、“性需求不一致”都属于这种情况。往往因为“双方匹配”问题分手,恋爱的相持阶段会比较长,两个人开始都希望通过时间来淡忘差异,通过相处来彼此适应和融合……但因为我们的一些核心问题,比如兴趣、生活习惯、心理需要等是非常难以改变的,如果两个人在这些问题上有差异,恐怕“时间”和“沟通”也起不了决定作用。特别是在自由恋爱的年代,我们都不太会迁就这些本质上的差异,毕竟两个人在一起要开开心心,舒舒服服,不能把大部分的时间精力都花费在调和上。所以“双方匹配”的问题,也是致命的一个因素。常因为“双方匹配”的问题分手的人,是比较理性的,至少对于爱情与婚姻的关系能够有较清楚的认识,因为激情不是爱情的全部,想要天长地久,需要的是长期的合作。因为不能匹配而分手,分手后的复合率会很低。
心理学与生活:搞清楚容易倾向的分手理由,尊重自己爱情选择
我们各式各样的分手理由,究其本质,都是“主观标准不合”、“对方问题不能调和”与“双方不匹配”三个因素造成的。在我们面对一段感情时,这三个因素一般是有先后顺序的,我们都会先过自己这关,然后是对方那关,最后“双人闯关”,两个人最终能否在一起,取决于“闯三关”的过程,哈哈……如果能顺利闯过这三关,就比较有希望长相厮守。搞清楚我们自己比较容易倾向的分手理由,可以降低“盲目分手”、“冲动分手”的情况,让我们更好的尊重自己选择的爱情。爱华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