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采取有效预防措施,把损失降到最低点,确保用户的生命和财产安全,使小区处于正常运作状态。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中心的异常天气、暴雨等突发性事故的防范工作。
3 职责
3.1 事务部负责异常天气、暴雨等预警通知、事故处理的监督和准备工作。
3.2 技术部负责异常天气、暴雨等预警前房屋本体、公用设施、机电设备的检查和落实工作。
3.3 护管队负责消防、小区安全,及突发事故的应急准备工作。
4 工作流程
4.1 预警防范
4.1.1 接到有关部门(官方媒体)发布的异常天气、暴雨警报后,管理中心发出专门通知,提醒用户做好异常天气、暴雨来临前的防范措施,在告示牌上张贴。必要时,可通过消防广播紧急预警通知。
4.2 前期准备工作:
4.2.1 召开主管级专门会议,布置落实各部门防范预警工作:
4.2.1.1 管理中心物业助理向各班组布置落实各项防范预警工作;
4.2.1.2 运行班分别对房屋本体、公用设施、机电设施设备、机房进行全面巡检:
设备房门窗是否关上及牢固(重点是水泵房、发电机房、电梯机房);
天台、裙楼雨水篦漏网,及各排水井道是否通畅;
试运行备用发电机,使之处于应急备用状态;
准备潜水泵、沙包等清理水浸工具;
4.2.1.3 安管队加强巡逻次数,对消防、闭路监控等公用设施进行检查:
a. 所有消防通道门窗是否关上及牢固(重点是地下室、天台);
b. 消防广播是否正常;
c. 建筑物是否有悬挂物可能因风大而有坠落的危险;
d. 在大厅入口、电梯门口竖立“路滑小心”标志;
4.2.2 成立以管理中心经理为组长,各部门主管为小组成员的防异常天气、暴雨应急小组,及各部门员工组成的应急抢险队,并制定特别管理规定。临时特别管理规定如下:
a. 管理中心实行24小时主管人员值班制,所有通讯工具应处于开机状态;
b. 所有人员处于临时应急抢险状态,在异常天气、暴雨来临前一小时应赶到管理中心共同做好防范准备;
4.2.3 注意收听气象台发布的异常天气最新消息,及时掌握异常天气、暴雨的动向。
4.3 灾后处理
4.3.1 核实异常天气、暴雨的危害程度,清理异常天气、暴雨造成的残余物,清点损失、做好记录,安排修缮。
4.3.2 对造成严重损坏的设备设施,管理中心经理应列出维修计划、安排维修。
4.3.3 对人身安全构成威胁的,应做好防护措施,若假设隔离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