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是指住房公积金缴存人发生住房方面或政策允许的其他用途时,支取个人帐户内的住房公积金。那么青岛公积金如何提取呢?让爱华网小编来告诉你吧!
青岛公积金提取流程
1、职工根据所需提取用途准备对应材料向公积金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2、管理中心审核职工提取资格;
3、提取公积金。
青岛公积金提取条件
1、在青岛购买具有自有产权的自住住房的;
2、偿还购买自有住房贷款本息的;
3、提取住房公积金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或组合贷款中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本息的;
4、正式退休的;
5、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6、失业或者与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两年以上,且男性年满50周岁女性年满45周岁的;
7、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
8、出国(境)定居的;
9、调离青岛市并在新工作地设立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的(也可通过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方式办理);
10、非青岛户籍职工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或户籍迁出青岛行政区离开本市的;
11、在青岛市无自有住房租房居住,且房租超出同一户口共同居住家庭直系血亲工资收入15%以上的;
12、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并需支付房租或者物业管理费的。
青岛公积金提取材料
1、《青岛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审批表》
2、提取人或单位经办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提取证明材料中没有记载提取申请人姓名的须再提供结婚证或户口簿的原件及复印件。
4、取得《外国人永久居住证》的以《外国人永久居住证》作为有效身份证件。
5、委托其他人代办提取的,须出具提取人的《授权委托书》和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提取申请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提取相关证明材料。
青岛公积金提取时间
提取时间间隔:一个公积金年度内只能支取一次(即需间隔满十二个月以上方可再支取)
到账时间:3-5个工作日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