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支一扶”,是指大学生在毕业后到农村基层从事支农、支教、支医和扶贫工作。依据是国家人事部2006年颁布的第16号文件《关于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到农村基层从事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工作的通知》,该计划政策目的在于为高校毕业生向基层单位落实就业问题提供具体的指导和保障。以下是小编为您整理的2016-2017江西三支一扶政策,希望对您有帮助。
2016-2017江西三支一扶政策如下各设区市、省直管试点县(市)党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办、教育局、财政局、水利局、农业局、卫生计生委、扶贫办、团委:
自2006年实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以来,我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各地、各有关部门紧贴基层需求,不断拓展服务领域,规范日常管理,强化培养使用,完善政策措施,扎实推进“三支一扶”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到“十二五”规划期末,全省共招募 “三支一扶”人员2.2万余名,平均每个乡镇招募18.5人,1.7万余人服务期满就地安置在服务单位,在促进高校毕业生就业、改善我省农村基层专业技术人员结构,提高基层公共服务水平、推动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受到基层服务单位和高校毕业生的欢迎。
为贯彻落实《江西省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九部门关于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41号),健全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服务保障机制,推动我省基层经济社会发展,经研究决定,2016-2020年实施第三轮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精神尤其是今年春节前视察江西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以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和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战略部署,坚持立足教育、农业、卫生、水利和扶贫等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坚持为基层输送和培养青年人才、引导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就业创业的工作定位,按照“稳定规模、优化领域、改进管理、提升质量、强化保障”的基本思路,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健全管理服务制度,确保“三支一扶”这一政府民生工程取得更大成效。
二、完善选拔招募机制(一)合理征集招募岗位。各地要立足本地“十三五”时期基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逐级开展基层岗位需求统计,合理征集招募岗位。着重加强对当前或未来2-3年有空编的基层服务单位岗位征集,招募计划适当向辖区内的贫困地区、艰苦边远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倾斜。
(二)统筹开发服务岗位。各地要在重点开发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岗位的基础上,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新的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扶贫岗位开发力度,积极拓展供销合作、农村合作经济、农村电子商务、农村饮水安全、农田水利、生态保护、文化建设等领域服务岗位,努力满足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民生事业发展的需要。要统筹考虑其他基层服务项目实施情况,推动各项目在服务岗位覆盖上优势互补、各有侧重,形成服务基层工作合力。
(三)规范选拔招募工作。各地要科学设置选拔招募条件,提高人员岗位匹配度,努力提升招募人员素质。要进一步完善选拔招募制度,坚持平等竞争、择优录取,做到招募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坚决杜绝选拔招募过程中的不正之风。
三、切实加强日常管理服务各地要坚持“谁用人、谁受益、谁负责”和培养与使用并重的原则,严格落实《江西省“三支一扶”大学生管理服务办法》,完善日常管理服务办法,切实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一)强化人员管理。全国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工作管理信息系统是财政补助专项经费发放和服务期满“三支一扶”人员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重要依据,各级“三支一扶”办要高度重视“三支一扶”工作信息的采集、上报和更新工作,明确专人负责系统的日常维护,及时做好“三支一扶”人员的选拔招募、派遣到岗、在岗信息、日常服务、考核考评、期满去向等信息的采集、管理、更新工作,推动“三支一扶”工作信息化和规范化发展。要定期开展“三支一扶”人员在岗履职情况检查,严格按招募岗位安排使用“三支一扶”人员,原则上不允许外单位借用。
(二)完善日常服务。各级“三支一扶”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妥善做好“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间的户口、人事档案保管工作,户口可由指定机构统一管理,也可根据本人意愿转回原籍。人事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单位所在地的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的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机构,党团组织关系转至服务单位。对服务期满并已落实接收安置单位的“三支一扶”人员,要及时将其户口、人事档案和党团组织关系转入接收安置单位;因故放弃安置的,原则上转回原籍。对服务期间通过正常手续离岗的人员,要及时为其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三)加强培养使用。各地要建立“三支一扶”人员教育培训制度,自2016年起实施“三支一扶”人员能力提升专项培训计划,每年为“三支一扶”人员提供不少于5天的岗前或在岗脱产培训。要指导基层单位加强“三支一扶”人员的培养和使用,结合岗位制定专门的成长培养计划,明确帮扶导师、岗位职责和工作要求,促进其在实践中成长成才。要切实履行相关职责,落实相关政策,及时协助解决其工作和生活上出现的问题,政治上爱护、工作上关心、生活上照顾,积极为他们在农村基层贡献才智创造条件。县级“三支一扶”办要加强沟通协调,推动每个接收“三支一扶”人员的乡镇从“三支一扶”人员中择优选拔1-2人兼任乡镇团委副书记。对服务期间积极要求入党的,由乡镇一级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四、积极落实服务期满政策“三支一扶”人员在农村基层志愿服务期为2周年,服务期满后有关政策的落实,关系到“三支一扶”人员的切身利益。各地要以高度负责的精神,认真梳理已出台的各项优惠政策,结合当地的实际,切实把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一)落实接收安置政策。各级人社部门尤其是县级人社部门要及时落实好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人员的安置单位。愿意留基层原服务单位就业的,由县级人社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办理接收安置手续。县级机构编制部门要预留好安置“三支一扶”人员所需编制,为他们扎根农村、服务社会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
为了稳定基层专业技术人才队伍,促使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扎根基层”,服务期满后安置在基层事业单位的“三支一扶”人员,安置后最少应在接收单位服务满2年,方可调离接收单位,继续学习深造、辞职离职以及通过公开招考进入其他机关事业单位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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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落实和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定向考录(招聘)政策。各地要认真落实人社部《关于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公务员考试录用工作的意见》(人社部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