微创新
“许多人问我面对互联网巨头百度、腾讯、淘宝怎么竞争,骂他们没有意义,我认为最好的方法是比他们更创新,比腾讯更加微创新,更加聚焦,行动更快。”身为天使投资人以及360公司董事长的周鸿,并不赞同所谓“站长已死”这种悲观的论调。“鲨鱼旁边还经常有小鱼的存在,Google常常自励要保持小公司的经营方式和做事方法。创新是对的,模仿也不可避免。重要的是,你是模仿别人,还是被别人模仿。这很重要!”
“不创新,就死亡”。这句流传业界的铁律不仅说明了市场竞争的残酷,也道出了企业生存的根本,笑到最后的多半是率先做出大胆尝试的企业。而对于未来更多的互联网创业者来说,微创新将是他们的世界观、方法论。
“技术创新叫创新,商业模式创新、营销模式创新,产品界面的创新,用户体验的改进,我就认为这种创新也是创新,而从现在的互联网来看,互联网从技术驱动走向消费者导向驱动,所以用户体验的创新往往会变成新互联网应用能否得到用户欢迎的决定性力量,这种创新叫微创新。”周鸿如是定义。
由此来看,创新与模仿其实并不矛盾。正如日本经济的腾飞离不开模仿一样,模仿是为了更好的超越。互联网更提倡的是,“聪明的引进,并不断地在此基础上进行创新”。管理大师彼得.德鲁克曾对此提出精辟的阐述,他认为创造性的模仿是“创造性仿制者在别人成功的基础上进行再创新。创造性模仿仍具有创造性,它是利用他人的成功,因为创造性模仿是从市场而不是产品入手,从顾客而不是从生产者入手。它既是以市场为中心,又是受市场驱动。”
任何简单一味的模仿只有死路一条。弱者的生存模式,更重要的是在深刻了解市场的情况下,主动学习他人的长处,充分发挥自己的优势,有选择有智慧的市场策略。这也正是有人推崇“山寨精神”的重要原因——山寨的过程,也是快速学习、吸收的过程,后来者只有汲取前人的经验和教训,并与自身的优势及环境因素相结合,形成特色产品和独特的竞争优势,才有可能后来者居上。
事实上,中国互联网巨头们表面看似“模仿”,其背后和细节中都不乏中国互联网行业特色的微创新——腾讯早期虽然脱胎于ICQ,但其后来的发展之路,如与移动通信的结合以及虚拟物品交易却是ICQ没有走过的;聚合大量传统媒体的内容创立“新闻门户”属于新浪的独创,新闻在早期的Yahoo时代并没有如此突出的地位;淘宝的创新之处在于以免费模式吸引了海量的商户进场开店,之后又以售卖淘宝内部广告位的方式获取业务收入,并开发了第三方支付工具来支持其电子商务……这些微创新的结果往往令那些盲目的跟风者们难以望其项背。
乐观地看,与传统行业相比,互联网行业的技术创新周期更短,因此,每一次技术创新都可能创造一些新的机会。从这个角度来说,互联网行业依然会是“创业者的乐园”。不过,对于多数想借助互联网来创业的人来说,自由放任的时代正在过去,互联网企业必须学会“带着锁链跳舞”,而创业的归宿已经不再是玩资本游戏,而是真正做实业了。
模仿英雄
国内十多年互联网的发展,其实就是一个模仿再创新再模仿的过程,腾讯无疑是其中最典型的模仿英雄。
本刊记者 吕文龙
回望互联网在过去十多年的成长起伏,让人看到一条模仿创新的脉络。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十多年或许只是历史长河中的一幅剪影,对一个行业来说,十多年则可能使它经历从萌芽到兴盛的一次涅。
十多年的互联网历程,从最初怀着对互联网的憧憬向往,到模仿国外互联网企业模式认真做实事并适时创新,到如今互联网内部以及和外界的不断融合。其间,也淘洗出来一批互联网的模仿英雄,腾讯、新浪、人人网都是其中的佼佼者,其中尤以腾讯的模仿创新最具典型,虽然最初模仿ICQ,却找到了一条属于自己的增值盈利之路,反超了ICQ,成为全球范围的互联网巨擘。
虽然业界质疑腾讯模仿的声音甚嚣尘上,但多说无益。“马化腾的模仿创新只要不违法也没有关系,微软当初也是这样的。”金山创始人之一、多玩游戏网董事长雷军如是说。其实不仅微软,海外还有为数不少的互联网企业,也是走借鉴式创新之路,口诛笔伐腾讯并无实际意义。
因为成功最重要的秘诀,就是要学会去运用已经证明为有效的成功方法。因此模仿不是坏事,一般地说,在模仿的过程中,有自己的创造,同时通过模仿,积累经验,就能逐渐创造出具有鲜明特点的好东西。当然,我们也应该承认模仿是学习创作的初期准备阶段,人们最认可的还是创新,而腾讯无疑也做到了模仿与创新的完好结合。
模仿ICQ,超越ICQ
1996年,ICQ经由以色列的几个开发狂人研究出来,后被AOL于1998年耗资4亿美元收购。凭借其好记的口号式样名称ICQ(I seek you),触动了90年代末大多数离群索居的人们的心灵。可以说,ICQ从出道之日便赢得高朋满座,成为即时通讯领域里响当当的头号种子。
而就在两年后,QQ以曾经的OICQ名字出现了,这个形式的出现一直让人费解,也是引来“侵犯版权”事件的根源:直接在ICQ前头加个圈,就开始推出自己的产品。但不管怎样,QQ并没因这场风波损失多少,反而走得更加顺风顺水。因版权一案将名称由OICQ改为QQ之后,反而名称更容易记忆,日渐变得街头巷尾人尽皆知。
事情令人大跌眼镜之处还不止于此,在QQ疯狂崛起并迅猛发展的同时,身为鼻祖的ICQ经营状况却呈现江河日下态势,因为其始终没有找到一条适合自己的发展路径。今年4月,AOL以1.875亿美元的价格出售给了俄罗斯投资公司DST,相比收购时的4亿美元,这确实是一笔令人叹惋的买卖。目前ICQ每月独立用户访问量约为3200万,其中25%来自俄罗斯。当时竞购ICQ的队伍中,腾讯也算一员,其实倘若腾讯真直接购得ICQ,或许能有让其翻盘逆转的机会也未可知。不过最终腾讯依然通过收购DST10%股份,从而间接持有了ICQ的股份。
“教会徒弟,饿死师傅。”这话固然不假,但其实QQ更多的还是模仿上的创新,OICQ的惨淡与QQ也并无关系。如今,放眼即时通信领域,无论是国内还是全球范围内,腾讯QQ都已是当仁不让的大哥大。也许有人会讲虽不值得再提垂死的老字辈ICQ,但MSN在覆盖范围还是比QQ更广。但试问一下,MSN有红钻、蓝钻,以及层出不穷的应用吗?这些都是足以让MSN潜心钻研学习好久也未必能掌握的。
无疑,腾讯在模仿创新的路上,如今已发展成为即时通讯、门户网站、在线娱乐、网络游戏等等方面建树颇丰的多栖明星。
苦乐模仿路
再看这些年全球互联网业的风云变幻,Yahoo日渐势微,Google拔地而起、Facebook悄然蔓延,YouTube汹涌而至。与此同时,腾讯QQ十年来一直攥着最广泛的用户资源,试图将QQ这个平台打造成最赚钱的机器,而当不断有人在质疑QQ能否再玩出新花样的时候,QQ还是给了人们惊奇。或许腾讯QQ也有失误的时候,譬如QQ凭借用户资源,原本可以在人人网、开心网之前就先发占据SNS市场,但却停步在外表光鲜却不甚方便的QQ空间,如今只得落于开心网和人人网之后紧紧追随,错失了独占SNS鳌头的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