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式“一山不容二虎”
中国俗话讲“一山不容二虎”。因此,尽管联合创业造就了很多国际上的伟大公司,但这种方式在中国却遭遇了“水土不服”。
如果我们掰着指头算一下,国内互联网行业单一创业者的现象最为普遍,我们更多看到的是“孤胆英雄”。比如:新浪的创始人王志东、搜狐的创始人张朝阳、网易的创始人丁磊以及腾讯的创始人马化腾等。
“如果两个人的关系不是父子、兄弟或者夫妻等血缘和家庭关系,一旦出现矛盾,创业团队分崩离析的可能性就比较大,这种现象不但适用于中国也适用于全球范围。”李峰认为。
上述这些创业者中,除了因为资本因素而离开新浪的王志东之外,创业者基本都成为企业的管理者,继续参与并决策企业的发展战略。
“中国的商业竞争激烈程度实际上远超过美国,加上中国企业家的‘赌性’很强,他们回过头看,甚至会为自己的商业成功吓出一身冷汗,因此,江南春、李彦宏、马化腾等成功的企业家重复创业的概率太低了。”张颖表示。
他认为,成功之后企业家都会继续留在企业内,并选择在快速增长的中国经济中满足个人欲望和需求,比如买房、买车和消费,在这个过程中,对于公司的掌控显得很重要,如果有
联合创始人的现象存在,出现矛盾和分歧的可能也较大。
与陌生人或者朋友之间的联合创业模式相比,在中国,家族企业,或者说家族创业模式更为普遍,公司也更为稳固。连“股神”巴菲特在投资的时候,也更倾向于家族企业的公司治理结构。
当我们遍寻中国的联合创业模式,从美国回国创业的空中网前董事长周云帆和COO杨宁;以及同为北大同学,并联合创办了移动互联网公司3G门户的邓裕强和张向东,是其中的“少数几个”案例。
“中国文化倾向先君子后小人,而外国文化是先小人后君子,中国的创业者有可能在最初连股权这样的最起码最基本的问题都不好意思谈清楚,因此企业运作中发生矛盾的几率就很高。”李峰表示。
正所谓“创业易守业难”。比如,华海药业[19.62 -2.63%]的两位创始人陈保华和周保华是大学同学,20年前的坚定创业才有了今天的30多亿市值的上市公司,但两位创始人却因为种种矛盾最终陷入了互相指责的境地,最终以周保华被迫离开董事会而终结了两人20年的创业情谊。
“单是去想一个男人和一个女人组成家庭的过程是多么艰难,就可以想象两个陌生人的共同创业,并且‘相濡以沫’有多么不容易。”李峰说。
因此,在国外比较成功的创业组合中,两位创始人一般有着互补的性格和分工。比如苹果的乔布斯是商业奇才,但沃兹尼亚克则是罕见的技术高手;雅虎的杨致远喜欢交际,是个思想家,社会活动能力极强,而费罗知识渊博,工作扎实,他书写了搜索引擎的大部分程序代码。
不过,联合创业最重要的还在于完善的法律环境以及成熟的公司治理结构,如果联合创始人之间的权和利都有明确的法律保障,而且即使创始人不参与公司运营,其利益也不会因此受到损害,那么,享受创业的乐趣,然后选择功成身退,享受生活,又何乐而不为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