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固定资产的营业设施,因为其寿命超过一年,其价值是在营业中一年一年地逐年消耗的,需要进行会计的折旧处理。又因为其收益也是逐年取得的,需要考虑货币的时间价值。 1.折旧处理 固定资产在使用过程中因不断的损耗和自然耗蚀,其价值逐渐减少,因此,企业应将已损耗的价值计入企业产品的成本,构成产品价值的一个组成部分,并通过销售这些产品,将资产损耗的价值收回。这种对已损耗资产的价值收回的会计处理称为折旧。人们所计算的资产折旧额直接影响着企业的成本、利润、现金流量的多少,是一项很关键的财务数据。正确地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是实现固定资产的价值补偿和实物更新,保证餐饮店持续经营的必要条件。 企业在计提折旧额时,应从固定资产利用状况以及科学技术进步和劳动生产率提高等实际情况出发,全面考虑固定资产的有形损耗和无损耗,使固定资产的折旧计算和其实际损耗程度达到最大程度的吻合。折旧计算方法有许多种,企业的会计报告中应该说明此报告究竟采用了哪些折旧方法,并且企业所使用的折旧方法必须相对稳定,不可随意更换不同方法。计提折旧的方法有直线折旧法、工作量法、年数总和法、余额递减法等等。最简单的折旧处理是直线折旧法,又称平均年限折旧法,是按照固定资产的可使用年限每年提取同等数量的折旧额。其计算公式为: D=C-P/N 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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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年折旧额; C--固定资产原值,包括购买价格和其他投资(例如运输费用) P--估计残值; N--固定资产预计可使用年限。 例如:某餐饮店购入一台西式厨房扒炉,购入成本为15200元,运输安装成本800元,预计该设备可使用年限为10年,估计残值为1000元。根据上面的公式,我们便能够计算出每年的折旧额应是: D=15200+1000/10=1500(元) 平均年限折旧法是假设固定资产在整个使用期间内各营业期的损耗完全一致,因此,计算出来的结果往往与实际情况有较大的差距,但是这种方法计算简单,餐饮业和饭店业广泛使用。↑ (2)货币时间价值。固定资产的价值是在其寿命期中逐年消耗的,同时这种投资的回收也是在一段时间里逐年得到的,由于货币有时间价值,即不同年份所得到的收益价值不同,简单地说,今天得到的10000元收益和一年后得到的10000元收益,尽管数额相同,但是它们的价值明显不同,因为如果将今天所得到的10000元存入银行或投资,在一年后它的价值至少是10000元再加上一年利息额,这里的利息增值就体现了货币的时间价值。 为了计算简便,假设投资回报是10%,以100元本金连续存三次,即每存满一年后取出再次存入,各年的价值计算如下: 一年后价值:100×(1+10%)=110(元) 二年后价值:100×(1+10%)×(1+10%)=100×(1+10%)↑2=121(元) 三年后价值:100×(1+10%)↑3=133.1(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