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伦理的基本原则 中国的商业伦理



  作者:吴晓波

  中国为什么没有独立的商业伦理?

  为什么在西方文明中,而且只有在西方文明中,出现了一个(我们认为)其发展具有世界意义和价值的文化现象,这究竟应归结于怎样一些环境呢?

  1904年,四十岁的德国宗教社会学教授马克斯。韦伯提出了这个问题。恐怕连他自己也没有预料到,也就是从这个设问开始,西方资本主义完成了一次自我的伦理轴心化。马克斯。韦伯打开了一扇新的窗口,他将人类文明的新革命——资本主义运动进行了一次非经济层面的文化诠释,从宗教伦理、民族传统的角度重新诠释乃至定义了资本主义的精神。他的这一工作产生了决定性的成效,一直到今天,它仍然是一个世界性的共识。

  作为韦伯论述的对应体,东方文明从此陷入到一个巨大的被动境地之中。它必须解释,为什么众多早慧的东方文明无法诞生资本主义?韦伯在另一本作品《儒教与道教》中分析了中国宗教的这两种基本形式对经济生活的理性化能力问题。他断言,无论是哪种都不具备新教那样的责任伦理观,因为儒教,作为支配性的终极价值体系,始终是传统主义取向的,对于世界所采取的是适应而不是改造的态度。

  到1980年代之后,随着新儒家的兴起,一些美国及台湾的华裔学者——如余英时和杜维明等人——决定在韦伯流连过的战场上寻找新的出路,他们试图证明儒家的千年伦理传统,从先秦的孔孟到明代的王阳明、清代的乾嘉汉学,都贯穿着强烈的济世情结,儒家的众多伦理概念——如均贫富、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等等——与现代工商精神有天然的契合点。杜维明甚至认为,只有儒家伦理才能解决当前的资本主义危机,儒家主张天人合一,它的人文精神是全面的,不是单一的。它突出人和自然的协调,以和而不同的原则处理人与群的关系,对过分强调科学主义、效率、自由的西方价值观是一个反驳。

  时到今天,尽管余英时和杜维明的观点在西方知识界还没有得到广泛的认同,然而,在华人学界却逐渐形成为一股主流的意见。不过,有一个问题却始终没有人解答——如果余英时和杜维明的立论成立,儒家伦理与现代工商精神有天然的契合之处,但为什么中国的现代化仍然如此艰难?

  要回答上述疑问,并不容易,在我看来,答案有两个:其一是经典儒学大师对经济行为的蔑视。在先秦诸子中,孔孟对工商业的阐述很少,到汉武帝时期采取独尊儒术的国策之后,历代儒家在经济政策上少有突破;其二,则与中国的大一统政体有关。自公元前221年,秦始皇统一中国以来,在中央集权的帝国模式之下,历代治国者形成了丰富的、中国式的行政模式和经济治理经验,与之相伴随的,则出现了极富特色的、先盛后衰的工商文明。当中央集权形成之时,必是专制生成、民间羸弱之际,而当地方坐大之时,又必然产生割据分裂的景象。中国所有朝代的兴衰更替,无一不是这一逻辑的具体表现而已。而在这一轮回中,工商经济一次次地成了牺牲品和殉葬品。

  于是,两千余年来,我们看到的景象正是,在独特的国家治理模式之下,中国从来没有独立的工商运行体制,所以,从来就没有独立的商业伦理。在这样的前提下,造成的另外一个结果是,企业家阶层对自身的身份认同感非常薄弱。

  自古以来,对经商者身份的鄙视不仅仅来自统治者及知识阶层,甚至连他们自己也对此颇为不齿。费正清就曾经说过,中国商人最大的理想就是,他的子孙不再是商人。即便到了晚清,先进如张謇,也把自己的下海经商称之为舍身喂虎。上世纪二十年代期间,上海的出版事业空前繁荣,杂志及图书印刷总量竟已超过美国,各种杂志百家齐放,可是却没有一本商业杂志——仅见的一本是张公权等人创刊的银行公会内刊,在社会上并没有公开的影响力。

  我们可以认定,企业家阶层开始对自己具备了一定的身份认同意识,是本次改革开放的一个重大事件。当然,从现今的景象看,这种身份认同仅仅体现在财富自觉的层面上,在阶层自觉上,还远没有开始。

 商业伦理的基本原则 中国的商业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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