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多家媒体报道称: 11月8日,南京市委、市政府举行重建大报恩寺捐赠善款签约仪式,大连万达集团董事长王健林以个人名义向南京市人民政府捐款10亿元人民币,用于大报恩寺重建。10亿元款项将于今年12月份一次性捐给中华慈善总会,由中华慈善总会分3次拨付给南京市政府。大报恩寺是明代最著名的皇家寺庙,被誉为中世纪世界七大奇观之一,九层琉璃宝塔号称“天下第一塔”,清朝时毁于战火。这是迄今为止,中国慈善史上最大数额的单笔个人捐款。
首先,对于慈善没有任何怀疑的理由。因为太多的中国人喜欢问别人做好事的动机。陈发树、陈光标等人捐款数十亿,或是准备死后捐献所有财产,就遭到上百万人的质疑。有人怀疑他们为了入党。中国这种风气的结果就是真正想行善的人是要有勇气的,还要受气,而不行善的人却可以在一边看笑话。
但是,王健林的本次捐款,我至少有4点想不通:
1、慈善一般是指对穷人或困难群体的帮助和救济。建庙是南京政府的规划,南京政府是穷人还是困难群体?我都懒得在网上查,南京作为富省江苏的省会,GDP虽然不如苏州等地,但财政收入一定是不少的,但它的财政收入一定多于王达集团的利润。王健林虽然是中国房产首富,但要财富要和南京市比起来,恐怕还是远远不如的。穷的给富的捐款,这恐怕未必是慈善行为。
2、给建庙捐款是慈善行为吗?给上不起学、治不了病、吃不饱饭的人捐款,当然是慈善行为,给贫困地区解决供水、住房问题,当然是慈善行为,在贫困地区办企业,哪怕赚了很多钱,给当地工人的工资远远低于北京上海的平均工资,但解决了很多人的就业问题,工资收入又远远高于aihuau.com在当地种地所得,还是慈善行为。而且这不是小善,这是大善。因为企业存在一天,当地很多人就能挣一天的钱。这和一次性捐款,钱用一点少一点是完全不一样的。如果一个庙破了,和尚食不果腹,衣不遮体,给庙捐款,也算是慈善。但南京要建庙,给这个事情捐款也算慈善,我是闻所未闻。
3、王健林本次的捐款多得有些奇怪。王健林此次捐款数额相当于其企业今年向青海地震灾区捐款的10倍,是其企业成立22年来企业和他个人捐款总额27亿的37%。庙建成后,附近的地价、房价都将有较大的上涨,王健林和其企业是否会分享到因此带来的房地产增值收益,众多误解慈善的媒体可以跟踪关注。我这里并不是说这里有什么交易,我毕竟还当过律师,没有证据可以怀疑,可以猜测,但在没有证据的情况下,不能胡说八道,哪怕事后证明是有理的,事先胡说也不应该。
4、从媒体报道的情况来看,这笔钱是先捐给中华慈善总会,但在捐的时候,已经由王健林指点给南京政府修庙,于是再由后者分三次交给南京政府。如果是这样,只能说王健林向中华慈善总会捐了款,而不是王健林向南京市政府捐了款,更不是给大报恩寺捐了款,因为这个寺目前还不存在。准确地说,应该是中华慈善总会向南京市政府捐了款。如果王健林指定了这笔钱的用途,既然如此,为什么要经过中华慈善总会?据我所知,中国个人的慈善捐款是可以免一部分个人所得税的,但不能直接给被捐款对象,而要给符合条件的一二十家慈善机构,这些机构包括红十字会、中华慈善总会、宋庆龄基金会等。之所以这样规定,是因为有可能有人并没有捐款,而是以捐款为名逃避缴税义务。最后要问的是,给建庙捐款,符合中华慈善总会的宗旨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