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传统对于夫妻间一向“劝和不劝离”。因此,要结束一段婚姻,但从法律程序上也是比较繁琐的。这里较为详细的阐述了一下离婚的诉讼程序,给有需要的人提供一些参考。
工具/原料户口簿 结婚证 身份证、照片 离婚协议书 起诉书、其他相关证据 步骤/方法离婚登记程序分为申请、审查、登记三个步骤。 一、提出起诉。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离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即原领结婚证的地方)。 需要携带的东西有: 第一、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或户籍证明); 第二、双方当事人的身份证(身份证与户口簿上的姓名、出生年月日应相一致,否则先到有关部门更正,身份证在有效期内) 第三、结婚证(最好两本); 第四、离婚协议书(双方已签字) 第五、双方各2张小二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照片。 第六、离婚证工本费,每对证9元。如果是中国公民与外国人或外籍华人、来华外国人之间离婚和内地公民同港、澳、台、华侨离婚,收取手续费每人四十元。 二、法院审查。1、人民法院决定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原告的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并告知被告作出书面答辩;2、被告自收到人民法院送达的起诉书副本之日起十五日内作出书面答辩。被告在十五日内不提出答辩,人民法院照常审理案件并作出判决。如果被告确因非个人意志的原因在十五日内不能作出答辩,可以据实向人民法院申请,请求延期,人民法院院长可以作出延期的决定。 三、开庭审理。这一阶段进入离婚诉讼的实质性阶段,主要是审查证据,查明案情,分清是非,确认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它包括以下几个程序:1、法庭调查;2、法庭辩论;3、法官主持调解;4、调解无效、判决。 离婚诉讼结束,但如果不服法庭判决(调解),可以在收到判决书(调解书)之日起十五日(十日)内向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判决(调解)书生效。对生效的离婚判决(调解)不服的,按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当事人不能申请再审,只能就有关的财产分割和子女抚育问题申请再审。 注意事项离婚毕竟牵涉多方,程序繁琐。可以寻找有经验的法律人士已得到必要的指导和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