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商场是一般纳税人,利润率为40%,即销售100元商品的成本为60元。以下哪种销售对商场最有利?
方案一:7折销售; 方案二:购物满100元送30元(本18元); 方案三:购买100元返30元现金方案一,税前利润=70/(1+17%)-60/(1+17%)=8.55(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8.55*33%=2.82(元) 税后净利润=8.55-2.82=5.73(元)
方案二,根据国税发[2000]57号文件规定,为其他单位和部门的有关人员发放现金、实物等应按“其他所得”项目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其税款由支付单位代扣代缴。为了保证让利顾客30元,商场赠送的价值30元的商品应不含个人所得税额,该笔税款应由商场负担。因此赠送该商品时商场需代顾客“其他所得”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为:代付个人所得税款=30+(1-20%)*20%=7.5(元) 税前利润=100/(1+17%)-60/(1+17%) =18/(1+17%)-7.5=11.30(元) 赠送的商品成本及代顾客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款不得在税前扣除,因此应纳所得税为:应纳企业所得税=[100/(1+17%)-60/(1+17%)-]*33% =11.28(元) 税后净利润=11.30-11.28=0.02(元) 方案三,代付个人所得税款仍为7.5元(同方案二)。税前利润=100+(1+17%)-60/(1-17%)-30-7.5=-3.31(元) 应纳企业所得税额为11.28元(同方案二)。税后净利润=-3.31-11.28=-14.59(元) 上述三个方案中,方案一最优,方案二次之,方案三最差。从以上分析可看出,顾客购买价值100元的商品,商场同样是让利30元,但其税收负担和利润情况却大不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