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记者 王 敏/文
“这很正常。超国民待遇迟早会结束的,接受正常合法的监管,抓住中国广阔的市场及时调整发展战略,外资在中国的前景依旧美好。”这是一位不愿具名的跨国公司高管在面对超国民待遇终结后的反应。这多多少少代表了一部分跨国公司的声音,它们实力强大,遵纪守法,赢得利润的同时,不忘自己的企业公民责任。当然,还有一种声音是在担忧,担心中国的政策在向本国公司倾斜,担心这种倾斜是以牺牲在那里经商的外国公司的利益为代价。
这种担忧的声音美国公司尤甚。11月17日,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最新发布的会员调查报告显示,美国公司对于中国经商环境中显现出的保护主义迹象和限制市场准入的政策感到担忧。就此,美中贸易全国委员会副会长艾琳·恩尼斯说:“今年的调查与往年最主要的不同之处是,我们看到这些公司对中国政策的总体走向表现出更强烈的担忧。这表现在几个方面,第一个就是它们与中国国有企业的竞争。同时也表现在服务业的市场准入、透明度以及保护主义等问题。这主要表现在政府采购方面。”
今年12月1日起,中国开始对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这是近日国务院发布的通知要求。此举意味着中国内外资企业税制将全面统一,也意味着跨国公司在中国的超国民待遇正式终结。
对于此举,业内专家指出,跨国公司应保持平常心态,停止抱怨,顺应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步伐,抓住新机遇,迎来新发展。
对此,财税相关负责人说,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开征20多年来,仅对中国公民和内资企业征收。为了鼓励外商在中国投资,1994年国家税务总局出台了《关于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通知》,在通知中规定,在国务院没有明确之前,对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暂不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这种内外有别的税费制度,在改革开放初期,对吸引外资和引进国外先进技术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我国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这种税费制度越来越不符合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要求,产生的矛盾日益突出,社会各界要求统一内外资企业税费制度的呼声越来越强烈。
中国人民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门淑莲在接受本报记者采访时说,长期让外资享受“超国民待遇”,确实存在诸多问题。除影响财政收入增长外,最大的问题是不利于营造一个公平的市场竞争环境。由于税负不公,某些领域甚至被外资控制或垄断。有的外资企业将高污染、高能耗产业转移到中国,造成了不好的影响。受利益驱动,一些“假外资”、“假合资”现象也时有发生。
“统一有关税收政策,对外资企业不会带来多大的不良影响,但其好处却是多方面的:一是有利于按国际通行国民待遇原则,统一规范中国税制;二是有利于企业公平竞争;三是有利于增加财政收入;四是有利于加强对国际游资的控制;五是有利于缓解目前中国外贸顺差较大、外汇储备过多的状况。”门淑莲说。
资料显示,1994年以来,全国人大、国务院着手逐步统一内外资企业税收制度。截至目前,在中国现行税收体系中,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耕地占用税和房产税等原来内外资企业分设的制度均已先后实现了统一,仅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仍实行内外有别的制度。此次统一内外资企业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意味着中国境内所有的内外资企业将实现真正意义上的统一税制。
根据国务院《关于统一内外资企业和个人-爱华网-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制度的通知》,自2010年12月1日起,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适用国务院1985年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维护建设税暂行条例》和1986年发布的《征收教育费附加的暂行规定》。1985年及1986年以来国务院及国务院财税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法规、规章、政策同时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外国企业及外籍个人。此外,凡与本通知相抵触的各项规定同时废止。
“外资企业理应调整心态,重点向高新技术产业、先进制造业、服务业、农业和环保产业领域投资,不要以为在中国只有依靠宽松的政策才能获取收益。”门淑莲表示。
中美商会发布的《2010年商务环境调查报告》同时显示,2009年,220家在中国经营的美国公司中,71%的美资企业实现了盈利,82%的企业对在华业务前景表示乐观,91%的企业对未来5年的发展前景表示乐观。而且,这些公司表示,它们在中国投资并不是把那里视作加工生产基地,然后将产品返销美国。它们希望进入增长迅速、充满活力的中国市场,向中国消费者销售高质量的产品和提供世界级的服务。
其实,这与中国政策的调整方向不谋而合。中国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目的是,促进经济发展从过于依赖出口和投资转向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从过于依赖增加物质资源消耗转向主要依靠科技进步、劳动者素质提高、管理创新,以实现经济的长期平稳较快发展。
外资结束了在华的 “超国民待遇”是否就意味着在华投资不再具有前景呢?事实并非如此。观察家吴永强说,一方面,中国巨大的市场需求在今后相当长时间内依然是一个不可忽视的基本面要素;另一方面,对于要求技术升级的中国而言,以先进技术进入的外资可能将会获得更为丰厚的利润空间。
“外资企业的优惠待遇变为平等待遇,超国民待遇变为国民待遇,这一转变不会影响外资投资我国的积极性。因为我国仍保持经济的持续高速增长,在政治和社会环境、市场需求规模和潜力、消费群的有效和潜在购买力、市场竞争的公平与秩序、劳动力资源丰富等诸多方面,我国仍对外资具有较强的吸引力。”门淑莲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