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旧家电也一样可以参加以旧换新的,这肯定没问题”,本报屡次提到的家电以旧换新“骗补”行为目前还是相当盛行,记者昨日以消费者的身份走访一家大型连锁卖场,销售人员在听闻记者没有旧家电后“愉快”支招,“你要买空调,参加以旧换新可以拿到350元的国家补贴,如果你没有旧家电,并且怕麻烦,我们就会扣你100元的补贴帮你搞掂一切”,销售人员还表示,如果不嫌麻烦,消费者也可以自行前往旧家电铺购买一台,“60元左右可以买到一台21寸的旧家电”。
换新须交售旧家电根据《家电以旧换新实施办法》规定,顾客通过以旧换新的方式购买家电,必须交售旧家电,同时必须是当地户口并凭相关有效身份证件,才能在购买新家电时享受10%的家电补贴。 而“买旧换新” 虽然对顾客来说没有什么损失,而且还得到了切实好处;销售企业也可以通过这种操作的扩大化来吸引顾客,促进销售,“但这种违规操作实际上是在骗取国家的政策补贴。” 监管部门此前也明确表示,国家用补贴政策鼓励百姓淘汰老旧家电去买新的节能家电,但是,如果商家为了自身的利益,引导顾客去二手市场买旧家电,就违背了国家政策的初衷,损害了国家和消费者甚至是环境的长远利益。 家电下乡也同样存在“骗补”行为 家电下乡也同样存在“骗补”行为。有消费者在网络上投诉,有些商家对非农客户购买的家电产品当作“家电下乡”产品向当地财政部门申请补贴,虚报冒领财政补贴资金。 两部委严查“骗补” 按照《家电下乡操作细则》规定,“家电下乡”定点销售网点在农民购买家电下乡产品时应当查验其相关身份证明,并在系统中录入信息,包括:购买人信息(户口簿户主姓名及身份证、购买人姓名及身份证、家庭住址、联系方式)、购买产品发票号码、产品标识卡号等,并以此向财政部门提出“家电下乡”补贴申请。不过在不少地区审核并不严格。 财政部、商务部近日联合下发紧急通知,通知表示,家电下乡、家电以旧换新政策在部分地方存在政策执行不力、监管不严、骗补行为有所抬头等问题。 要求各级财政部门兑付家电下乡补贴资金时,要严格审核销售发票、户口簿、身份证以及产品标志卡等要件,确保真实兑付。商务部门要严格落实对销售网点进销存台账管理制度,严防“机卡分离”。 通知指出,地方商务主管部门要会同财政等有关部门加强对中标流通企业及销售网点的月抽查力度,每月抽查比例不得少于10%;财政部门对家电下乡补贴2台(含2台)及他人代领的要100%抽查。 通知还要求,将建立企业黑名单制度,实行全国通报,违规企业5年内不得享受国家有关政策优惠,触犯法律的,追究法律责任。同时,对存在违规违纪的地方行政主管部门直接责任人,依法依规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