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郑 洋
李彬律师指出,如果陆华公司想拿回“陆虎”的商标,目前较可行的路径是向吉利购买。为“陆虎”商标不爽了很多年的英国陆华公司(Land Rover)终于开始有所动作了。据《北京晨报》报道,由于认为吉利集团有限公司恶意抢注“陆虎”汽车商标,陆华公司向国家工商局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撤销吉利的“陆虎”商标,但遭遇了商标评审委员会的驳回。日前,陆华公司因这一商标争议将中国商评委起诉至法院。而北京市一中院已正式受理了此案。吉利公司公关总监杨学良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对此不方便表示评论。” 陆华无奈转投“路虎” 在进入中国市场之初,陆华公司本想以“陆虎”作为其注册商标,却发现该商标早在1999年已被本土车企吉利抢注。无奈之下,陆华选择了转投注册“路虎”商标。 根据国家工商总局的公开资料,1999年吉利率先在汽车、摩托车、发动机等领域申请注册了“陆虎”商标。而直至2003年,后知后觉的陆华公司才着手向中国商标评审委员会提交了注册“路虎”商标的申请。可能是出于亡羊补牢的考虑,彼时陆华公司把从轮胎、仪表盘到飞机、轮船的“路虎”商标类别统统纳入麾下。 不仅如此,陆华公司还在2004年占据了“陆虎”商标的空白领域,将吉利尚未延伸至的自行车、绳缆运输装置和设备、婴儿车、飞机、船领域统统以自己的名义注册了“陆虎”商标。 即使如此,由于“陆虎”与“路虎”极强的相似性,掌握在吉利手中的汽车“陆虎”的商标权还是成为了陆华公司的心病。陆华公司诉称,“陆虎”是该公司知名汽车品牌LAND ROVER的中文音译商标标识。吉利集团作为一家汽车制造企业,于1999年恶意抢注“陆虎”商标,造成了汽车行业经济秩序的混乱,以及消费者对品牌认知度的混淆,属于法律禁止行为,应予以撤销。同时,中国商评委对吉利的“陆虎”商标未予撤销是错误的,公司遂请求法院判令撤销中国商评委有关涉案的“陆虎”商标争议裁定书,并判令商评委重新做出裁定。 陆华胜诉希望渺茫 而本次诉讼已不是陆华公司首次发起“陆虎保卫战”。 根据公开资料,吉利于1999年申请注册的“陆虎”商标,曾在2004年、2006年、2009年分别遭遇了以三年不使用为由的撤销商标申请,且在2004年遭遇了以商标争议为由的撤销商标申请。目前,除却2009年的撤销商标申请尚在审查中,其他撤销申请皆被中国商标评审委员会驳回。 北京伟博律师事务所李彬律师表示,吉利遭遇的几次商标撤销申请可能都来自陆华公司。但以三年不使用为由撤销商标,如果对方能够提交使用的证据,那么该理由就不能成立,商标继续有效。既然前两次撤销都不成功,很明显吉利公司提交了使用的证据,那么目前尚在审查中的09年撤销申请,成功撤销的概率几乎为零。 申请撤销屡战屡败,陆华公司正在发力的诉讼途径似乎也没有什么前景。 虽然陆华公司言之凿凿的要把吉利抢注“陆虎”定性为“恶意”,但李伟民律师告诉记者,虽然陆华公司在中国境外率先使用了“陆虎”商标,但由于我国商标法适用的是“注册在先原则”及“地域保护原则”,因而境外的“使用在先”并不必然受到中国法律的保护,吉利注册“陆虎”商标的行为谈不上恶意,陆华公司的诉讼请求受到支持的可能性微乎其微。不仅如此,由于“陆虎”与“路虎”属于近似商标,吉利还可以对陆华公司注册“陆虎”的行为提出质疑或诉讼。 李彬律师指出,如果陆华公司想争取到“陆虎”的商标,目前较可行的路径是向吉利购买。 吉利或为并购埋伏笔 在此前频发的王致和、花雕酒等中外商标抢注战中,中方企业常常由于商标意识薄弱,被迫站在了“哑巴吃黄连”的被动位置。而吉利率先注册“陆虎”商标的案例,却让在商标站中一向占不到什么便宜的中国企业扬眉吐气了一次。那么早在12年前抢注“陆虎”商标的吉利,是出于怎样的考虑? 据接近吉利内部的人士透露,当初吉利曾打算收购陆华公司,所以提前申请了‘陆虎’这个商标作为商业准备。吉利目前尚未将“陆虎”用在汽车上,但在零部件和摩托车上已用到了“陆虎”商标。 有分析人士指出,虽然在海外并购的第一步中,吉利选择了牵手沃尔沃。但眼下陆华公司的东家塔塔汽车正在积极的为捷豹、陆虎寻找中方合作伙伴。鉴于吉利拥有的战略性商标资源及其在几次海外并购、合作中日趋成熟的营运模式,塔塔汽车也有可能将“捷豹路虎”的绣球抛给吉利。 陆华公司与商标评审委员会对簿公堂还未有定论,但从目前的情况看,无论是将“陆虎”商标重金转让,还是以此为筹码而晋升为捷豹路虎的中方合作伙伴,12年前的一次战略布局都为吉利带来了一个稳赚的商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