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日本仙台发生8.8级强烈地震,在强烈地震发生瞬间,我们从电视报道中,看到仙台一家超市的五位女营业员的第一反应,不是去逃生、撤离,而是去扶货架上的商品。
看到日本仙台一家超市里的五位女营业员扶货架上商品的举动,想起国务院参事室的网站2009年4月26日发表的本人《要加强“岗位主人翁”新观念的宣传和教育》一文,文中写到:
http://www.counsellor.gov.cn/content/2009-04/26/content_4211.htm
“岗位主人翁”这一新概念或新观念,是本人2001年首先创新提出的。“岗位主人翁”的内涵:
1、岗位是企业的最小组织细胞,岗位是企业履行和实现社会责任感的一个桥梁,岗位是员工实现和提升个人社会价值的平台。
2、岗位是有限量的,也是有条件的,随着市场和企业的变化,企业的岗位数量和岗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也是会发生变化的。
3、只有具备对应岗位任职资格、条件的人,才有资格和条件进入或充填到对应的岗位中去。
4、按照企业的人力资源管理制度,进入或充填到某一个岗位中的员工,必须按照岗位的要求或标准,完成岗位所赋予的各项工作。
5、在岗位上全面履行了岗位职责的员工,按照对应标准得到相应报酬和奖励,个人社会价值得具体体现。
对照本人关于“岗位主人翁”内涵的阐述,我认为,这些在强烈地震袭来的时候,去扶货架上商品的超市营业员,就具有“岗位主人翁”的特质,她们是“岗位主人翁”生动写照,是宣传“岗位主人翁”新观念的好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