震级创造历史纪录、号称“1200年一遇”的日本大地震已经造成了上千人死亡,日本社会生活和生产、交通体系陷入混乱,丰田汽车、日产汽车、本田汽车等大型企业已经决定停产,部分工厂已经无法继续使用,福岛核电站已经两次爆炸,倘若最终发生严重核泄漏,日本社会和经济所受冲击还会更大。由于日本是全世界数一数二的工业大国和出口大国,这场地震必然对世界经济和产业产生可见的冲击;作为日本近邻,作为日本最大贸易伙伴之一,中国经济产业所受波及不可忽视;而为了帮助日本人民尽快完成救灾和灾后重建,恢复正常生产和社会生活,作为世界第二经济大国,作为一个产品包罗万象的“世界工厂”,作为世界最大出口国,中国应当而且也能够为此发挥较大作用。
首先,除了灾后混乱时期的生活需求之外,日本大地震还意味着巨大的重建需求,作为全世界最大的建材、钢铁生产国,作为全世界建筑市场最大的国家和名列前茅的建筑工程服务输出国,我国相关产业可望从中获得一定份额。
为了便利我国企业最大限度利用这一需求,充分发挥我国相关产业质优价廉高效等优势为日本灾后重建服务,为日本人民尽快恢复正常生活秩序尽力多做贡献,除了在物流、通关等方面要加快推进实施贸易便利化之外,我国政府尤其需要在推动日方扩大工程建筑市场准入方面多下功夫。从日本自身利益出发,在生死攸关之际,适度扩大工程建筑等市场的准入,以此争取时间,降低重建成本,也是合理的。须知,即使不考虑挽救生命等其它因素,仅仅由于财政赤字和公债占GDP比重居发达国家首位这一点,负责任的日本政府也应该对在保证质量前提下尽可能降低重建成本给予足够重视。
正由于市场准入等方面障碍重重,无论是按照新签合同额还是按照完成营业额衡量,中国工程承包行业在日本市场都所得甚少。2009年中国对外承包工程新签合同额1262.0961亿美元,其中日本市场仅有1.5009亿美元,仅占千分之一强,在单独统计的亚洲区域46个国家和地区市场中仅高于巴林、孟加拉国、以色列、巴勒斯坦、黎巴嫩、马尔代夫、朝鲜、塞浦路斯、文莱、台湾省等10个国家和地区,[1]而这些国家和地区要么是微型国家(如马尔代夫、塞浦路斯和巴林),要么是战乱频繁(如以色列、巴勒斯坦、黎巴嫩),要么是与我方存在巨大政治障碍而暂时几乎完全无法进入(如台湾省)。
同年,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完成营业额777.0611亿美元,其中日本市场近1.8349亿美元,仅占总额千分之二强,在单独统计的亚洲区域46个国家和地区市场中仅高于阿富汗、巴林、文莱、塞浦路斯、朝鲜、以色列、黎巴嫩、马尔代夫、尼泊尔、巴勒斯坦、台湾省、东帝汶12个市场。新签合同额少于当年完成营业额,新签合同额排名低于当年完成营业额排名,表明若无重大转机,我国在日本工程承包市场地位还将趋向进一步下降。
其次,对于经营与日本竞争产品的厂商和出口商而言,日本生产和出口体系停顿意味着市场需要他们来填补由此而产生的空白,其中相当一部分可望由中国厂商和出口商来填补。对于这类厂商和出口商而言,日本大地震带来的冲击主要在于他们生产所需的日本设备、核心零部件等供应可能告急,这对于他们充分利用产能和市场需求构成了约束,加工贸易厂商这一问题将尤为突出。
为解决这一问题,可供选择的出路是转向国内供应者和第三国/地区厂商,从而可望为新兴的国内设备、核心零部件供应商创造机遇。但倘若国内供应商一时跟不上,而这些上游核心零部件又属于寡头垄断行业,那么转向第三国/地区供应商可能会加强这些地区供应商的垄断力量。如我国液晶面板大量依赖进口,夏普停产意味着台湾省、韩国厂商垄断力量的增强。为避免这类不利后果,假如我国国内相关产业一时无法填补进口空白,在日本地震冲击过后、日本产业逐步恢复正常时,我们需要有意识地优先恢复从日本厂商订货,扶植其复苏,以制衡第三国/地区供应商坐大。
第三,由于存在上述重建和出口效应,我国货物和服务出口可能因此而扩大一定数量,增加我国贸易顺差和经常项目收支顺差,进而加大人民币汇率的升值压力。对此可能影响,我们需要给予一定关注。
第四,日本大地震对我国产业和外经贸最大负面冲击表现在进口领域,因为我国大量进口日本高技术产品、上游中间产品和设备。我国对美欧贸易巨额顺差,对日本贸易则巨额逆差,原因即在于此。2010年,我国对日出口1210.6亿美元,进口1767.1亿美元,逆差达556.5亿美元。正因为如此,我国电子、汽车等一些产业产能利用率可能会因为日本上游中间产品供货停顿而降低,一些新建和改造项目可能因为日本设备生产、交货流程被打断而不得不减速。
在笔者这几天联系的大型企业中,某大型电子企业堪称中国该产业力图摆脱受制于人困境的关键投资项目,其200多亿元总投资中,设备投资占70%,设备投资中又有80%是日本设备,且均未交货,这场地震对其可能会造成一定程度的影响,该公司在基建阶段抢工期节省的时间有一部分可能会因此而损失。与此同时,某些汽车和家电生产厂商可能受到波及,因为中国厂商大量进口使用日本生产的汽车、家电用冷轧薄板等高增值钢铁材料,2010年我国从日本进口钢铁101.2440亿美元,钢铁制品26.2698亿美元,其中相当一部分就是这些材料。
就总体而言,在2010年从日本进口总额1767.0693亿美元中,主要进口项目如下:
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产品,148.2901亿美元,占8.4%;
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123.8904亿美元,占7.0%;
贱金属及其制品,196.4152亿美元,占11.1%,其中钢铁101.2440亿美元,钢铁制品26.2698亿美元,铜及其制品39.2326亿美元;
机电、音像设备及其零件、附件,848.1274亿美元,占48.0%;
车辆、航空器、船舶及运输设备,167.1170亿美元,占9.5%,其中车辆及其零附件(铁道车辆除外)154.5912亿美元,占9.0%;
光学、医疗等仪器,钟表、乐器,147.0136亿美元,占8.3%。
从上述数据可见,受影响最大的当属进口日本设备和机电、光学等零附件的企业,因为这些企业从日本的进口要么替代进口来源很少,要么本身就是“日本核心元件—中国组成加工成品—全球市场销售”产业分工链条上的一环,一时间根本就无从寻找替代供货来源。针对这些问题,我们需要为设备进口企业、特别是新兴战略性产业、重大项目设备进口企业提供一切必要便利,为其解决麻烦。
第五,经过破坏性地震和由此而来的客户、市场份额等损失,相信许多此前不愿意向中国转移生产的日本技术、资本密集型企业会考虑至少向海外转移一部分生产能力,我方应当有针对性地为此加强招商。而且,在招徕日本技术、资本密集型行业方面,我国在人力资源、基础设施、公共服务等方面的优势也不是其它热门新兴市场所能比拟的。无疑,对我们而言,内资企业占据先进制造业是最优结果,但假如内资企业一时不能占据,那么,外资企业生产跨国转移比不转移好,向我国转移比向我们的竞争对手转移好。只要政策得当,此举与我们发展自主产业并不矛盾,而是可以做到相辅相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