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在什么地方就会遇到花痴。也许我用花痴这个词,多少显得有点过了,如果是我自己爱慕一个人或者被人爱慕,表达了或者没表达,接受了或者没接受,大家有起码的做人尊严与规矩,那么大概就用不上花痴这个词,但是如果爱慕不成变成一种长期的骚扰,而且这种骚扰从来没有最起码的节制,那么除了用花痴这个词,我实在是没有其他的选择了。电视台的一位领导说,这就是你做公众人物的代价,也要习惯这种现象的存在,而且以花痴的数量而论你还远不到某些大牌明星甚至我们电视台某些资深主持人的零头呢,只要不到严重违法犯罪的程度,你就容忍了吧。我在微博上征求各位博友对花痴的看法时,大家发表了各类意见,有从专业上指出了这类钟情妄想症或者情感偏执狂的特质,也有人说这个不好处理,更有人说你去处理就是把人送进精神病院都可能会造成对那些人更多的伤害。
一位素不相识的花痴多少年前据说是从我的一位老乡那里拿的电话号码,然后在长达5年左右的时间里,没停止过用短信、电话、博客评论进行骚扰,除了谩骂、威胁、上吊跳楼等发表寻死宣言,这位姐姐还把自己的身体部位的照片以彩信发送本人欣赏。她的工作似乎就是整天干这类的事情。我曾经报警一次,出示给警察了有关她的骚扰短信记录能长达厚厚上百页。另一位素不相识的花痴则要和平得多,基本上就是在我的SNS主页与用飞信,以几乎自言自语的方式,把她的唠叨发送出来,她还给我取了专用的外号,把任何场景都幻化成与我的对话。再一位花痴是以前我在教会中认识的人,就-爱华网-是信仰上帝也没有让她跳出自己沉迷的幻想,她会把自己生活的任何一个片段、她自己的孩子、她看到的我的博客信息,与她自己建立某种神奇的联系。她们有一个共同的特点是有某些非夷所思的幻想与想象能力,而且有某些出人意料的爱情表达设计,还有一个特点是超乎寻常的坚持性与持久性。这还不包括那些有迫害妄想的、特殊幻听幻觉的主儿。有一次我在法国访问,有那么一位居然说,你不要以为躲在我们家夹墙里我就看不见,我倒数五,你给我出来。
我不是花痴,我无法想象她们的人生,在遇到这样的人时,我开始总希望给她们一个说法,让她们不要常年累月地陷在这样一种灾难境地,但发现这样的想法与做法是很徒然的,失去正常精神与理性秩序的心理世界并不接受我们按照常规理性所提供的道理。有那么一位居然当着我的面说:我真的是你的爱人,只是你自己不知道!当然,我发现中国目前的法律也不能真正解决这个问题,警察也不能天天把这样的人全送进看守所,而且这样也只能让她们病得更重,而她们的家长似乎也不接受他们的孩子有病的现实,还有很多家长根本就不知道他们的孩子真的是这个类型的精神病患者。据说全国人大常委会把《精神卫生法》列入了今年的立法规划,但这样的规划如何定义各类精神病人的标准、强制治疗标准的掌握、公益性帮助的鼓励、国家对于精神卫生人才的培养、对于精神病人造成社会危害的对策与责任安排,都需要做出精细的研究。花痴就这样在社会上游荡,为今天的社会平添了一道特殊的状况,我现在也已经习惯花痴在生活中的存在,从容一点,自然一点,最多多装一点软件,多与相关单位打一点招呼,关键在于习惯,习惯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