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发行针对农业小企业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了一系列管理办法和制度。
首先,在贷款对象上,农发行支持在农、林、牧、副、渔领域从事种植、养殖、加工、流通、服务的各类所有制和组织形式的小企业。农业小企业划分标准参照《中小企业标准暂行规定》、《统计上大中小型企业划分办法(暂行)》和《部分非工企业大中小型划分补充标准(草案)》。
其次,在贷款种类上,农发行要求,农业小企业贷款按照贷款用途分为流动资金贷款和固定资产贷款两种:其中流动资金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流动资金需要;固定资产贷款主要用于解决借款人新建、扩建、改造、开发、购置等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和生产基地建设项目的资金需要。
关于贷款期限及展期的要求,农发行的要求是,农业小企业贷款期限原则上根据客户的生产经营需要,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流动资金贷款一般不超过1年,固定资产贷款期限为1至5年。
如借款人不能按期归还贷款,短期贷款应在贷款到期20个工作日之前,中长期贷款应在贷款到期30个工作日之前,向贷款人提出贷款展期的书面申请,并提出展期理由、期限和还款计划。短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借款合同贷款期限;中长期贷款展期不得超过原借款合同贷款期限的一半。
关于贷款利率,农发行有关负责人介绍说,农业小企业贷款实行风险定价,以风险与收益对称为原则,执行农发行商业性贷款利率管理有关规定,利率原则上不下浮。具体贷款项目的利率方式和执行利率可在政策允许范围内,根据贷款项目风险水平、筹资成本、管理成本、贷款目标收益以及当地市场利率水平等因素,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
如何申请和办理贷款按照农发行的管理方法和制度,农业小企业应首先向企业所在地的农发行县支行(下称开户行)提出书面借款申请;开户行在收到企业的申请后,会对企业的主体资格、基本情况、经营范围、财务状况、信用等级、发展前景、资金需求、偿还能力等进行初步调查,认定客户是否具备贷款的基本条件,做出是否受理的意见并答复企业;对于同意受理的贷款,开户行将会要求企业提供营业执照、贷款卡、税务登记证、公司章程、近两年和最近月份财务会计报告等农发行规定的相关基本资料;在此基础上,农发行将组织贷款调查评估、进行贷款审查、审议与审批,对于审批通过的贷款,开户行将与企业签订正式合同,并根据企业用款进度发放贷款。贷款发放后,农发行会根据有关规定进行贷后管理,企业需要按照合同规定积极配合。
在贷款方式上,农发行制度规定,农业小企业贷款原则上采用担保贷款方式。对信誉好、经营管理水平高、财务状况良好的客户,可以对一年期内流动资金贷款采用信用贷款方式。
在偿还方式上,农业小企业短期贷款按月结息;中长期贷款按季结息。贷款本金可以给予一定宽限期(期内只付息不还本),并可选择分次偿还或到期一次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