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粉刚走出增白剂的阴影,大米又迎来防腐剂的侵扰。
有粮食系统专家反映,在新版的《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中,大米被允许添加包括防腐剂在内的三种添加剂。该专家认为,大米使用防腐剂在工艺上并无必要,按照《食品安全法》应该撤销。
生产尚无添加,标准里却有
三种添加剂分别为淀粉磷酸酯钠,功能为增稠剂;双乙酸钠,功能为防腐剂;脱乙酰甲壳素(又名壳聚糖),功能为增稠剂、被膜剂。
该专家介绍说,双乙酸钠是防腐剂,在查找有关资料时,没看到国际标准或外国标准里可以用在大米里的情况。
北大荒米业八五九制米厂的李经理在听到记者提到这三种添加剂时感到有些奇怪和不解,“我们没用过。”
长期从事大米研究的河南工业大学粮油食品学院教授周显青也认为,新标准“无法理解”。在他接触的大米生产厂家中,也没有用到这三种添加剂的。周显青说,一是没有使用必要,二是增加了厂家成本。
标准,将企业导向哪里?
根据《食品安全法》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的范围”。面粉增白剂“过氧化苯甲酰和过氧化钙”即因此被撤销,不允许添加。
从保证健康的角度,大米一旦被列入允许添加防腐剂,可能就会有人去“钻研”,去想不控制水分也保鲜的方法。“粮食应该回到它的天然属性。对添加剂的使用,应该宁缺勿滥。”周显青教授说。因此,我们有理由质疑,作为国家标准的新版《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打算将企业导向哪里?
食品标准要防“腐”
这么简单的道理,制定标准的“专家”们哪里会不明白,为什么还出现这样的问题,只有两种可能:一种是,制定标准的专家们专门用标准制定权为一部分即得利益的企业们鸣锣开道、保驾护航,而牺牲大众的健康利益。直白地说就是腐败;另一种可能就是,用早已经过时的观念指导标准制定,宁可添加不必要的防腐剂,也要使自己免于承担万一食品发生变质,追究标准制定者责任的风险,此行为轻则说观念腐朽,重则说是不负责任。因此,食品标准和食品标准的制定者必须要“腐”了。
不要纠结了,为标准制定“标准”吧
为什么我国不断地被应该不应该添加食品添加剂的事情所纠结,根本原因是,那些制定标准的专家在制定标准时没有“标准”,即在制定标准时,没有原则,非常混乱,严重点说就是随心所欲,因人而异。
有例为证,不久前在讨论是否取消面粉增白剂时,中国工程院院士、中国食品添加剂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的某位专家说:“如果要取消一种添加剂,必须是因为食品安全问题”。
大家听听,这种专家的是非观念已经混乱到何-爱华网-种程度!对人体有没有伤害应该是法律的底线,而不是食品添加剂使用的标准。如果没有毒就可以随意添加,那么用不了多久,无数的工业化工产品就会登上我们的餐桌,当然也包括那位专家的饭碗。
制定食品添加剂添加与否的原则标准,其实《食品安全法》已经明确规定:食品添加剂应当在技术上确有必要且经过风险评估证明安全可靠,方可列入允许使用范围。
可见,没有必要,即便是安全的,也不能添加!这才是正确的是非标准!这才是判断一种物质是不是允许添加到食品中的原则!能少用就少用,能不用的坚决不用。
中国食品的标准不强、监管不强,总是“胃坚强”,看来与标准的失守无不关系。中国靠“胃坚强”并不能强大,如果有一天我们说,欧洲的产品不强,日本的产品不强,中国的标准最强,全世界越来越多国家和行业的标准向中国看齐,那才是中国人应有的作为,才是中国和中国消费者的幸事。
中国食品安全,从制定食品生产与安全标准的人抓起,从为标准把好原则“标准”做起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