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5月份,在四川爆发的蜀中制药涉嫌造假事件,犹如晴空惊雷,给正在向全国推广的药品招标采购之安徽模式打了个大大的问号?尽管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表示蜀中制药的药品质量是合格的,停产整顿是因为其墙壁裂缝和记录不完整等问题,但是,中国医药企业管理协会等六大行业协会仍然质疑蜀中制药的药品质量问题,因为其药品中标价格永远低于产品正常成本,中药的质量检验合格并不能排除假药劣药的可能,何况违反GMP标准生产的药品本身就不是合格的药品,无论是药厂还是药监局都无法自圆其说。这一事件到底对药品招标采购制度带来多大的影响,安徽模式在全国的推广是即将画上句号?还是停顿号?还是省略号?目前尚不明朗。
与四川一墙之隔的重庆,为了破解药品招标采购的怪圈,成立了重庆药品交易所,“把药品像股票一样放进交易所交易,可以说是全球首创的药品流通模式。这一模式有没有可能取代安徽模式呢?笔者做如下分析。
重庆模式的优势与不足
重庆模式与安徽模式是两个不同的方向,,安徽模式是过度的集中,重庆模式是过度的民主,集权容易滋生腐败,很少有药品生产企业和药品代理商不对各省药品招标采购中心人员进行公关的,笔者知道有一家大型药品生产企业,专门有负责药品招标采购的部门,他们2010年用于各地药品招标采购公关的费用超过300万元,安徽模式的弊端就是引导药品生产厂家一拼价格、二拼公关,各地推行安徽模式的结果都差不多,过多的招投标公关费用最终会转化为药品成本,过低的中标价格会导致检验合格的假药劣药的泛滥成灾。
重庆模式却反其道而行之,按照药品检验所负责人的话说,他们就是一台电脑而已,把游戏规则定好了,全国的药品生产企业和重庆的各大医院统一按照游戏规则办事就行,一切都在阳光下操作,你拿多少钱去公关都没有用,而且重庆的药厂和外地的药厂面对的竞争是是平等的。
重庆模式简单的讲,就是把产品的全国中标均价作为挂牌入市价格,厂家只有低于这个价格才能进行交易,做为买方的每一家医院,针对具体的药品和厂家在网上进行讨价还价,相同的药品不同的药厂,以不同的价格进入医院,这样民主的方式,避免了腐败的滋生,避免了安徽模式导致的恶性竞争,应该是一个非常大的进步。
重庆模式作为一个新鲜事物,仍然有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最大的缺点是每家药厂和每家医院的讨价还价过于频繁,不仅增加了药厂、配送商、医院的工作量,还导致同一家药厂不同批次的产品进货价格的不同,管理上非常麻烦。应该把买卖双方的频繁议价改变为年度或者半年谈价一次,就会让买卖双方容易接受。第二个需要的改善的是,药品应该是优质优价原则,既然是买卖双方根据具体药品议价,就应该是药品的价格有高有低,不应该全部要求低于入市价,因为入市价是以前全国中标价格的平均数,如果原材料大幅度上涨,有可能药品成本都已经超过了入市价格,譬如重庆太极集团的太极通天液就因为成本过高而不能入市交易。 |!---page split---|
安徽模式的优势与不足
安徽模式的不足,全国药品生产企业已经深有体会,集权导致的腐败,单一货源承诺制,千军万马过独木桥,上千个厂家,近万个品种在同一市场厮杀,除非你的产品是独家品种,否则,你都要付出巨大的代价,一是要花大量的公关费用,二是要用超低的价格的去投标,如果没有中标,公关费用白花了不说,你原来在这个市场的几百万元销售额将会快速萎缩,如果以超低价中标了,你表面上开心,其实心中担惊受怕,按照GMP要求和处方工艺要求生产药品,那就没有利润甚至还会亏损,按照质量检验标准生产,用劣质过期原料或者替代品或者改变处方进行生产,你有会觉得良心有愧,而且害怕被发现被查处,整天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
安徽模式的优势就是双信封制,技术标评选和细化,有益于企业提高产品质量和整体管理水平。这一点在设置上优于重庆模式,只是在实际操作中,各地都对技术标进行放水,一是对当地企业放水,有的地方直接让本地企业进入商务标评选,而问题的关键是,面对近万个品种,在短短的几天内,如何核实厂家的技术标申报资料,这需要许多第三方的数据才能实现。譬如,重庆康刻尔制药公司在参加湖北基本药物招标的时候,该厂生产的格列美脲片,是全国首仿,该厂自产的格列美脲原料药已经达到美国FDA标准,但是由于竞争厂家格列美脲片的报价只是该厂报价的三分之二,其1mg和2mg格列美脲片都落标,该产品靠疗效和口碑多年打造起来的湖北市场受到巨大的影响,损失几百万元的销售额。如果把安徽模式的双信封制度进行改良,先进行商务标评选,只要在规定的正常价格范围内,就进入技术标评选,技术领先和质量领先的企业产品中标,那么像重庆康刻尔制药公司生产的格列美脲片就肯定会中标,这样就真正的引导药品生产企业走上技术领先和质量领先的正确道路上来。
药品招标采购政策的走向
笔者凭借个人的观察,对未来药品招标采购政策的走向进行大胆的预测。
安徽模式仍然会主导全国各地的药品招标采购工作。
原因很简单,集权的模式容易得到各地政府部门的推行,而且安徽模式是国家认可的真正向全国推广的模式,不可能因为蜀中事件而推倒重来。重庆模式在中央看来还是个另类,而且这个模式还不成熟,地方政府职能部门也不会接受过于民主的方式来解决问题,重庆模式未来只可能是局部运行而已。
安徽模式可能会在操作细则方面进行细化和改良。
安徽模式的技术标评选会进一步细化和高度重视,商务标的价低者得原则可能会被取消。单一货源承诺可能会有所改变。
药品的监管工作会提到一个高度。
药品质量检验标准的提高迫在眉睫,针对药品生产企业的飞行检查将会成为常态,药品电子监管码政策会被强行推广,药品质量安全事故的查处会从严。
药品中标价格会有所提高。
各地不会一味地追求药品降价,特别是基本药物的价格,明显的中标价格低于成本的现象将会减少,中标药品企业会有微薄的利润,部分基本药物可能会实行国家统一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