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企业总部向子公司委派财务总监和财务主管,代表集团对下属公司行使财务管理职能。集团总部向一类企业委派财务总监和财务经理,有效行使集团企业作为控股股东的权利。这种方式可以强化了集团公司的财权,密切了财务人员与集团的利益关系,财务监管职能得到落实;二是能把好财务人员进人关,有利于集团财务人员素质的整体提高;三是有利于集团内部财务人员的调配和岗位轮换,优化配置。对于二类企业,可以根据控股情况酌情委派,也可以根据不同情况由其他参股股东委派,但需得到集团企业书面认可。对于三类企业,集团企业原则上不委派财务总监与财务经理,但是需要将财务人员在集团总部备案。
财务委派人员的选拔与聘任,由集团财务产权部提出委派人员选拔或招聘申请,综合管理部组织选拔或招聘,确定初步人选,提出建议性意见,报总经理办公会审批,经录用的财务委派人员由集团公司统一聘任,纳入集团公司人员编制,人事档案、薪酬考核由集团综合管理部管理。
集团总部委派人员管理
一、集团企业总部向下属子公司委派的的关键财务人员(财务总监、财务主管),其人事关系与工资、福利待遇发放等均体现在集团总部,保持子公司财务人员的相对独立。
二、被委派人员系集团总部财务产权部的编制人员,参与子公司的经营决策,严格执行集团企业财务制度,并接受集团总部的考评。
三、被委派财务人员与子公司主管领导之间是行政隶属关系,同时拥有独立业务权力,子公司其他非委派财务人员的人事与工资关系、福利待遇等均体现在子公司。
委派人员的对应职责
在财务管理方面,制定子公司的预算,制定子公司的资金计划。对子公司的资金、资产进行管理,从而加快资金、资产的运转,以提高资金、资产的使用效率。对子公司的成本、费用进行管理,控制成本费用支出,提高效益。对子公司的经济业务活动进行分析决策。
在财务监督方面,完善会计监督机制,依法组织开展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提高基础管理水平,支持所在单位其他会计人员依法行使职权。
监督和参加所在单位资产营运、财务收支活动和执行国家及公司财经纪律情况,并对所在单位对外报送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严重违反国家财经纪律的行为承担相应责任。定期向委派部门报告所在单位财务收支情况、重大经营管理和违法、违纪事项。
财务委派人员的评估
集团总经理办公会是考核的领导机构,集团综合管理部是考核的组织机构,集团财务产权部和子公司总经理是财务委派人员的考核主体。
考评对象为所有财务委派人员。
考评内容包括任务绩效指标:包括关键业绩指标(定量)、工作目标设定指标(定性)、否定性指标,不同的考核指标权重不同。
考评周期,一般财务负责人进行年度考核,一般财务人员实行季度考核和年度考核。
考评方式,综合管理部下发考评表格,相应考评主体进行打分,汇总后形成综合的考评分数。
财务管控的财务人员管理,形式多样,笔者经历过几个典型极端的案例,其中之一所有子公司人员均为外派,或者即使不是外派的也将当地的财务人员划归总部,总部管理,可以凌驾于子公司老总之上,当然这个之上就是完全独立的意思,确实资金的集中管理是管理的很到位;另一个是名义上是大-爱华网-的公司外派,但是由于在京总部的人员均不愿意去其他西北、东北等地,于是也就颁布一纸空文而已。策反当地的财务人员身份转为总部,还不愿意,(很多为刚刚合并、兼并重组的),但是,每年的财务指标还是完成不错,只是在投资方面是狮子大开口,与总部战略的总体方向有点相左,最后,还是通过轮换来达到目的。对于效果来说,各有益处。当地的财务人员可以很好的与地方进行沟通,协调,事务处理的很痛快。
在中国,人员的处理更多的是一种艺术,财务人员的处理是在一定的体系与制度下艺术的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