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经济新闻记者 黄志伟 韩祯发自北京、广州
昨日(12月29日)早上8点,备受关注的王老吉商标案在位于北京西直门桥东的国际商会大厦低调开庭,争论焦点是“王老吉商标合同究竟是2010年到期还是2020年到期”。 不过,对于苦候在开庭现场4个多小时的记者来说,此次开庭并未就王老吉的红绿之争提供更多信息。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表示,开庭不公开,结果也不公布。而处于争夺漩涡中的广药和加多宝公司均从庭审现场低调、匆忙离开,对于此次争论的结果双方均保持缄默。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辗转找到两位权威人士,证实此前业内人士普遍希望广药集团和加多宝能够达成和解的愿望,很有可能已经破灭。 合同有效性成关键 昨日的王老吉商标案在北京国际商会大厦5楼开庭。但是,记者们并未被获准进入,而是被堵在现场外。 记者在国际商会大厦6层等待开庭结果时,中国国际贸易仲裁委员会一位王姓副主任表示,按照仲裁法的规定,仲裁开庭是不公开的,仲裁结果也不会公布。今天只是开庭,按照惯例,今天一般也不会出仲裁结果。 据王副主任介绍,仲裁委员会是不隶属于任何机构的民间组织,只是一个组织机构,其仲裁员均是从社会上聘任的专家、律师等,仲裁结果由仲裁庭作出,他们并没有权利干涉仲裁庭和仲裁结果。 此次仲裁双方相关人员离开的时候并未接受媒体的采访要求。只是在中午11点过,一位据称是向红罐王老吉供货商的销售负责人现身。据这位销售负责人介绍,她来自奥瑞金,奥瑞金是为王老吉凉茶提供铁罐的供应商。他们关注王老吉品牌之争的理由十分简单,今年他们公司增加了生产线,希望多签合同。因为担心王老吉换了东家后,供货商也会随之进行更换。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从现场一位 “王老吉”商标案的权威人士获悉,仲裁庭上双方表现非常激烈。该人士称:“没有和解可能,一时半会儿不会出结果。” 而另外一位消息人士向记者证实,仲裁庭上没有提出和解的程序。 该消息人士称,昨日由于鸿道集团不同意媒体进入公开审理,所以仲裁庭要求双方不要就仲裁的内容与媒体进行沟通。 该消息人士告诉记者:“广药的态度一直很明确,非法取得的合同就应该是无效的,合法的合作需要双方在平等前提下进行谈判,这个广药是不拒绝的。” 据了解,昨日广药和鸿道集团在仲裁法庭上都提出了自己的证据,并进行了质证、答辩、辩论、陈述等程序。 此前,双方争论的焦点在原广药集团副董事长、总经理李益民在收受加多宝母公司香港鸿道(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陈鸿道贿赂后,签订的两份协议是否有效上面。广药坚称“王老吉”商标租赁合同延期到2020年是无效的,而加多宝则坚持合同有效。 记者了解到,就在昨日的仲裁庭上,广药和加多宝争论的焦点亦有新的内容。该消息人士向记者透露:“新的争议内容,有法律方面、商标层面、案件层面的,也有当事人,包括法院的判决,包括笔录和证人。”但是该消息人士表示,由于涉及到保密规定,不能透露太多。 中投顾问医药行业研究员郭凡礼认为,根据可能出现的仲裁结果,如果加多宝集团可以继续使用王老吉品牌到2020年,那么对于广药集团来说是一个不小的打击,预计届时广药集团会扩大授权,把王老吉品牌向药酒、药妆、保健品等多个领域投放;如果仲裁结果相反,加多宝集团则很有可能借助与红罐王老吉相似的其他产品合作,继续经营。 6个月内或见分晓 广药日前抛出三份不同形式的王老吉商标损失评估报告,报告称,最高损失鉴定额达3亿多元。业内人士认为广药此次鉴定自身利益受损,加上广药高层指出加多宝在使用“王老吉”商标时没有规范使用,在法律上来说,都能站稳脚跟。对“王老吉”商标案较为熟悉的北京泛华伟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总经理 (合伙人)杨文泉告诉记者:“首先要看双方是否互相串通,损失是第二步,从法律条文来讲,必须具备上述两个条件,既有互相串通,也要给第三方造成损失。” 杨文泉指出,当年李益民受到制裁的刑事判决是应该有相关认定的,这应该是个非常强的证据。“李之所以受到刑事制裁,也是因为李收受贿赂,以低于市场价的标准与加多宝签订的商标使用许可合同。” 杨文泉告诉记者,广药与加多宝最后一次签订的合同并不完全能体现商标的价值,双方通过恶意串通降低了许可使用费,这个费用是不符合一般市场标准的。 根据《合同法》规定,商标的注册期限是10年,许可合同最长也只能是10年,如果想再续的话只能在该商标的有效期得到延续之后才能续签。因此,杨文泉认为:“加多宝与广药在最后一次签订合同的时候签到2020年也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因为它必须在商标的有效期之内。” 上述消息人士告诉记者:“一般的仲裁需要几个月,"王老吉"商标案很可能会在3~6个月出结果。”他表示,这其中不包括比如一方拖延,或者某些方面受到压力、或者相关案件影响较大,需要仲裁进行更深度和独立的分析等特殊情况。 该消息人士表示,“王老吉”商标案是否会有再一次的开庭,目前还不能透露,需尊重仲裁庭的意见。 作者:黄志伟 韩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