邵氏理论9:营销就是说“1”不“2”,“第一”胜过“最好”
我们都知道,体育上有“更高、更快、更强”的说法,但这种说法用到营销上却未必合适,因为竞技不是营销、运动员不是业务员、竞技场不是赛场、竞技规律不是营销规律。在营销策划中,我们更讲究的是“原创”而不是“更强”。换句话讲,做“第一”永远胜过“更好”。
比方说,针对高端奶,蒙牛出了个“特仑苏”,市场营销做得非常成功,伊犁呢?就模仿着出了个“金典”。“金典”蛋白质含量更高、价格也更实惠,但是市场表现就是不如“特仑苏”,消费者就是不买账。
同样是凉茶,王老吉每年能卖出100个亿,市场表现直惹得同行眼里冒火星,和其正模仿了其“有点甜”的口味和营销风格,同时,推出了“做人要大气”的包装,“量更足、更实惠”(毫无疑问,这又是一个“更高”“更快”“更强”的思维)的口号,但就是卖不过前者。
类似的,当年有人看到F4火了,就模仿推出了一个F5组合,结果成了东施效颦,影响力一点也没有;有人见五粮液卖疯了,一怒之下推出了一个“七粮液”,比你还多“两种粮食”,结果就是卖不动;有人见蒙牛赞助“神五”上天,知名度、影响力和销量均呈飞天般上升趋势,就纷纷赞助“神六”,结果没一家赞助商取得成功的。尽管F5比F4多了一个成员,尽管七粮液比五粮液多“两种粮食”,尽管“神六比“神五”技术更成熟先进,但一个个却折戟沉沙,盖因他们把“营销”当成了“竞技”、把“市场”当成了“运动场”、把“营销规律”当成了“竞技规律”……
同样的,人人都知道世界第一高峰是珠穆朗玛峰,但很少有人知道世界第二高峰是谁?人人都知道中国第一个奥运冠军是许海峰,但知道中国第二个世界冠军的却少之又少;人人都知道中国第一个上天的航天员是杨利伟,但记住第二个是谁的并不多……因为,这都符合营销规律而不是竞技规律。营销规律和它们一样,打的就是眼球争夺战的游戏,在这里比拼的就是争做“第一”的功夫,因为他们知道,“第一”胜过“最好”。
启示:营销策划,一定要想方设法“做第一”,如果做不了行业的“第一”,那么就要创建一个新品类,去做“第一”。唯有如此,你才能达到四两拨千斤的目的。
从一片“红海”中杀将出来,你有可能会是精疲力竭,遍体鳞伤,元气恢复起来很费劲;而一旦在一片“蓝海”中成了“第一”,则企业不需要耗费很大的气力,也花不了几个“银子”,但却一定能够活得滋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