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委的工作,主要是监督、检查别人的;那么,谁来监督、检查纪委的工作呢?按照组织原则,应是由同级党委和上一级的纪委来监督、检查。
在中国,同级党委对纪委进行的监督、检查,往往因为低头不见抬头见、人情世故等因素的影响,而受到一定的影响。上一级纪委,对下一级纪委的监督、检查,往往因为层级、距离等因素的影响,而受到一定的影响。本单位被纪委监督、检查的人员,通常没有资格、实力、胆识,去监督、检查纪委的工作。因此,对纪委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一直是一个难题。 欣慰的是,今年4月中旬,北京大学产生了一件社会人士“督查”北大纪委改进工作的好案例,这个案例是这样的:4月12日,长期从事精细化管理、管理创新、企业文化等培训、咨询职业的精细管理工程创始人刘先明,偶然发现中共北京大学纪律检查委员会印发的北大纪发[2013]1号文对“卫生部”的提法不严谨的问题,以及北大纪发[2013]2号文中的“参赛人员名单”的字号使用不严谨的问题。4月13日,刘先明撰写、发布了《北大纪委今年发的1、2号文,接连不严谨》。4月14日晚,刘先明又把发布在中华论坛的《北大纪委今年发的1、2号文,接连不严谨》一文,发给了北大纪委等邮箱。4月15日14:26,北大纪委回复刘先明,回复的邮件内容如下:刘先生您好! 您的邮件收到了,多谢您宝贵意见,我们一定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多加注意。 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注!北京大学纪委北京大学纪委办公室电话:62755622传真:62751312Email:[email protected] 北大纪委收到刘先明的邮件后,及时回复,诚恳道谢,并表示“一定会在今后的工作中多加注意”,从一定角度上讲,这相当于社会人士刘先明对北大纪委的工作,进行了一次监督、检查,并取得了良好的功效。北大产生的这一好案例,如果在全社会推广开来,肯定会受到社会的普遍欢迎,再配上相应完善的机制和程序,肯定也是会取得良好的成效的。改革创新是新时代的主旋律,各级纪委也可以改革、创新,从社会上优选一批有相应监督、检查的素养的人士,对各级纪委的工作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以促进各级纪委做好监督、检查工作,完成好党和人民赋予的神圣职责。链接:北大纪委今年发的1、2号文,接连不严谨http://club.china.com/data/thread/1011/2759/35/21/0_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