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的冬天,王斌从报纸上得到了这样一则“温暖”的消息:
经陕西省政府批准,从2011年11月1日起,陕西省按期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将提高至月营业额2万元、按次纳税的营业税起征点提高至次(日)营业额500元的国家最高标准。
王斌是西安东郊轻工市场的一个个体户,主要经营一些小家电。2011年对他来说,可以说是困难的一年,“生意比往年差了些。”王斌说,“租金和员工的工资成本都比往年涨了一些,还有货运的成本也增加了。”
王斌说,他没有具体算过减少了多少税,“但起征点上调之后,肯定会减少一些成本。”
据陕西省地税局的测算统计,陕西省85%以上缴纳营业税的个体工商户将受益,陕西省将有56575户个体工商户不再缴纳营业税,其营业税及其附加的负担将减轻近1.29亿元,年户均免征营业税及附加2292.09元。
2011年,中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结构性减税政策,其密集程度前所未有。
9月1日起,新个税法实施,个税免征额由之前的2000元提高至3500元。据统计,9至12月份的四个月间因实施个税新税法相应增加的居民可支配收入就达600多亿元,减税力度超过预期。
11月1日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大幅上调,同时对金融机构与小型、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
此外,今年1月1日起,我国将在上海交通运输行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开展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对于营业税与增值税并存造成的重复征税,不少企业都感受很深。《人民日报》曾刊登文章指出,增值税转型的全面实施,每年可为企业减轻税负约1300亿元。
此外,财政部此前曾发通知,从2012年1月1日至2014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型企业免征管理类、登记类、证照类等22项行政事业类收费,切实减轻小型微型企业负担。
与此同时,国家税务总局相关负责人在12月22日解答2011年贯彻结构性减税政策相关问题时表示,修改后的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惠及6000万人。提高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惠及全国924万余户个体工商户,占全部个体工商户的比例达63%。
不难看出,新个税法案将降低我国中低收入人群的纳税负担,从一定程度上改善工薪阶层的可支配收入,从而达到刺激消费的作用,“同时,对社会收入的二次分配力度也有所体现。”西安石油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曾昭宁说。
令人期待的是,2012年,“减税”大戏仍将继续上演。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继续完善结构性减税政策。要推进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和房产税改革试点,合理调整消费税范围和税率结构,全面改革资源税制度,研究推进环境保护税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