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美国金融资本大举掠夺日本财富说起
中国社科院特约研究员 日本经济学会理事 白益民
泡沫经济:金融资本对产业资本的不对称打击20世纪七八十年代,面对日本产业咄咄逼人的攻势,公平竞争条件下无法获胜的美国,利用美日不平等政治军事关系上的优势地位,使用金融手段成功地实施了对日本产业的不对称打击。“二战”后,曾经是美国的经济援助对象的德国和日本,迅速成长为美国全球范围内的竞争对手。尤其是日本,其钢铁、汽车、电子产品为代表的产业大举进攻美国,对美国的制造业形成巨大的冲击。从1965年开始,美国就在日美双边贸易中由顺差国变为逆差国,一方面日本产品大量出口美国,另一方面美国的产品却难以进入日本市场,从20世纪70年代开始日美之间发生了一系列的贸易摩擦。日本在美国的压力下频频让步,相继就钢铁(1972年)、彩电(1977年)、牛肉(1978年)、柑橘(1978年)、汽车(1981年)、半导体(1986年)等达成一系列的协议,但是这并没有挽救美国的产业。美国在贸易失衡上不断经历失败以后,放弃单个具体产业的关税、贸易壁垒的传统手段,开始运用汇率和金融手段综合地解决这一问题。1980年,里根以“政府不能解决问题,政府才是问题”的口号当选总统后,采取了一系列“私有化、自由化”的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这些政策主要包括:大规模减税、削减社会福利预算、扩大军事支出、放松金融管制、抑制通货膨胀、恢复强势美元地位等。这些政策的核心就是消除对金融资本的限制,恢复美国金融资本的竞争力,为金融资本在世界范围的扩张消除一切限制,为此不惜动用军事手段。1983年11月,里根对日本政府正式提出金融开放的请求,并提出设立专门委员会监督市场开放的进程。其理由是日本刻意压低日元汇率以提升日本制造业的竞争力,这种不公平竞争行为严重地损害了美国的产业利益,为了实现公平竞争,日本金融市场必须提高对外开放程度。在美国的威势下,1984年2月,日元美元委员会成立。1984年5月,在日元美元委员会报告书中,反映了美国提出的市场开放的请求,其内容包括国债市场的开放、放松对日元市场监管、消除外国金融机构进入日本市场的限制等。1985年9月,为解决美国的巨额贸易赤字问题,美国、日本、联邦德国、英国、法国财长和中央银行行长在纽约广场大厦签署《广场协议》,约定通过国际协作,稳步有序地推动日元对美元升值。1987年,美国、英国、法国、西德、日本、加拿大、意大利在巴黎达成《卢浮宫协议》,约定日本和联邦德国等实施刺激内需计划。《卢浮宫协议》签署后,日本政府实施扩张性财政政策,利率下降,通货膨胀泛滥,日本经济一步一步滑入泡沫经济的深渊。货币是市场经济的基础,美国利用日本缺少货币主权的劣势,通过日本并不擅长的金融手段,在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短短时间,就彻底动摇了日本制造业赖以稳定运转的基础。美国以金融对抗日本制造业的做法,可以说是“你打你的,我打我的”、“以己之长克彼之短”,是一种非常高明的不对称打击。“异质论”下,美国对日本的市场化改造利用所谓“非市场国家地位”,美国向中国提出了种种超过“市场国家”的改革要求。同样,利用所谓“异质论”,美国对日本进行着系统性的“市场化改革”。到20世纪90年代初,日本的金融泡沫破灭,美国金融资本大获其利,这仅仅是第一步。虽然日本金融业在泡沫经济中严重受创,但是日本的各个产业公司还基本完整,这就成为美国金融资本的下一个目标。80年代中后期开始,为了要求日本市场进一步开放,美国理论界提出了“日本异质论”。这期间,1989年美国的著名政经月刊《大西洋月刊》刊登了一篇文章——《封锁日本》,堪称“日本异质论”的代表作。该文提出,日本资本主义模式有别于美国的资本主义模式,日本的经济增长是单方面的、破坏性的经济增长,日本的政府是极权金钱政府,不但控制国内经济而且控制国内思想,主张要像封锁共产主义苏联一样封锁“异质”的日本。“日本异质论”堪称当时资本主义世界内部的“冷战”理论,为美国系统改造日本的经济和社会制度,使日本市场向美国金融势力开放提供了“理论”基础和舆论基础。当时正处冷战期间,“异质论”对日本形成很大的心理压力。为了解决美日之间所谓“异质”的“结构性”的壁垒,1989年到1990年之间,美日之间举行了5次会谈,并于1990年发布了《日本构造协议最终报告》。美国主要在6个方面向日本提出了改革结构性壁垒的要求,分别是:1.储蓄和投资模式,改变日本高储蓄模式,提倡消费。2.土地,放松土地市场的管制,允许土地自由交易。3.流通,放松对大型商业企业的限制。4.价格机制,主要针对日本国际国内的价格差。5.排他性的交易惯例。6.系列化,所谓系列化,是指日本以大银行和综合商社为中心的众多企业通过交叉持股所组成的企业集团。第5项、第6项直接指向该制度的核心——银行企业结合体。《日本构造协议最终报告》是一个纲领性的文件,1994年以后,美国继续以《年度改革要望书》的形式,向日本政府提出开放市场、放松管制的种种具体要求。所谓要望,就是期待的意思。美国政府保持一贯的风度,“言语温和,手持大棒”,通过“要望书”这种两国友好“协商”的方式,开始对日本实施系统化的市场改革。要望书中的各项改革要求被分配到日本政府各个部门分别进行讨论,日本逐步解除不利于金融资本进出的各种结构性限制,形成了跨国金融资本自由交易的开放市场。在美国首次提出“要望书”的同年,1994年,为了促进日本市场的开放,由日本首相和相关重要部门的政府官员组成的“对日投资会议”成立。值得注意的是,该组织还包括美英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等10人左右的“外国人特别委员会”。该机构设置的第二年,发表了以放松管制、促进企业兼并、促进对日投资等为目的的声明。在该组织的影响下,一系列具有美国特色的公司治理制度、税制、会计制度等被导入日本,使日本的社会和经济模式不断向美式资本主义模式靠拢。国际准则:日本产业把自己卖给美国日本产业的贸易盈余的唯一出路是美国。可具有讽刺意味的是,流入美国的日本资产在变成美国国债、变成美国高高在上的股价之后,却反过头来被美国用来收购日本的企业。而且,通过许多所谓国际准则的巧妙作用,收购代价极为低廉。经过10多年的运作和发展,日本的经济和法律制度发生了重大的改变,其中标志性事件是“三角合并法”的解禁。所谓“三角合并”,就是外国企业为了兼并日本企业,首先在日本设立分公司,然后外资母公司和兼并日本对象公司进行股票交换,并购对象的日本公司持股人在持有外资母公司股票后放弃原有日本公司股权,兼并对象的日本公司融入外资公司设立的子公司,从而完成兼并过程。“三角合并法”的解禁,不但允许外国企业对日本企业的兼并,而且允许以股票交换的方式兼并日本企业,这对日本企业的生存构成了致命的威胁。不过,日本学者吉川元忠指出,三角合并的威力,还需要另外三个重要改革举措的配合。第一,日本交叉持股结构系统性的解体。战后,日本的金融业和企业的实力薄弱,为了防止外国资本对日本企业的恶意并购,从20世纪60年代中后期开始,日本企业兴起了交叉持股的高潮,并一直伴随日本经济高速发展的整个过程。日本企业交叉持股,关系复杂,规模庞大,外国企业很难通过并购的方式来控制日本企业。1985年《广场协议》后,美国压力下的日元升值,确确实实伤害到了日本的制造业。与此同时,日本股市房市的泡沫破裂,大量持有泡沫资产的银行由于资本充足率下降,被迫出售所持的企业股份,因此日本的交叉持股结构逐渐瓦解。根据东京证券交易所的统计,日本机构持股比例从20世纪80年代中期的50%左右,下降到现在的25%左右,其中日本银行的持股比例从80年代中期的20%左右,下降到2010年的不足5%。与此对比鲜明的是,外国投资机构和外国投资者持有的日本企业股份2007年已经达到27%的惊人比例。其中很多盈利性较好的企业,外资持股比例已经达到50%左右。比如我们所熟知的佳能,外资持股比例就已经超过50%,就股权而言,已经算不上严格的“日本”企业了。可见,在日元升值和金融泡沫对日本制造业、银行业的双重打击下,日本的交叉持股结构被系统地瓦解了。第二,《巴塞尔协议》所起的限制作用。20世纪80年代末期,面对日元升值背景下日本资本全球范围咄咄逼人的扩张形式,1987年12月,美国联合了12个国家签署《巴塞尔协议》,这个协议要求全世界的银行资本率必须达到8%。这个规定明显是有利于以直接融资为主的英、美等国,是针对日、法、德的金融战舰“吨位上”的巧妙限制,因此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比如法国、德国和日本都予以抵制。于是美国和英国先达成协议,约定与美国和英国任何银行交易,其资本充足率必须达到8%。由于美国和英国在世界金融市场的主导地位,日本银行不得不加入此协议,前提是日本银行所持企业股票市值的45%可以作为资本金。尽管如此,美国还是通过该协议使日本的金融扩张陷于停顿。20世纪90年代日本泡沫资产破灭后,日本银行所持企业股份严重缩水,8%的资本充足率约定严重限制了银行对企业的融资能力,造成日本信用紧缩的局面,使日本企业连续陷入不景气。按照日本传统的做法,企业和银行是相互扶持的命运共同体。可是在日本企业急需资金时,日本银行受限于《巴塞尔协议》,只能坐视企业破产,而企业破产又扩大了日本银行的坏账规模,使日本银行陷入更深的危机。此外,由于资本充足率的限制,不但陷入困境的企业得不到银行的救助,银行间的资本互助也大大受到限制。因为企业股票价格下跌和破产损害了银行资本的基础,银行无法达到资本充足率要求的风险加大,在市场上的筹资成本增加,从而为日本金融业连锁性的不景气和破产埋下了伏笔。虽然《巴塞尔协议》是为防范金融风险所设置的,但是美英金融资本所主导的设计使该协议对于以间接融资为主的国家极不公平,事实上起到了加剧日本金融危机的作用。日本在金融泡沫破灭后,迟迟不能回复景气,金融危机向纵深发展,直至日本的银行和企业交叉持股结构彻底瓦解,《巴塞尔协议》功不可没。第三,公允价值的国际会计准则的导入。所谓公允价值,简单讲就是一个企业的资产是由投入的历史价值的合计决定,也是由当前市场交易的价格决定。和大多数国家一样,日本对资产一直采用历史成本的计量方法。但是历史成本的资产计量方法对于企业并购非常不利,而公允价值会计准则的导入,使企业的股票价格直接反映了资产价格,为金融资本通过操纵股票价格,然后通过股票置换等非货币交易手段并购企业打开了方便之门。美国自20世纪80年代实施“新自由主义”的经济政策之后,利用美元的基础货币地位,使世界各国的贸易盈余源源不断地流入美国的资本市场,美国的股价高高在上,为美国通过股票低成本并购日本企业提供了便利。因此,日本学者感叹,公允价值和“三角合并”的解禁,使美国一些垃圾股的企业,通过一些手段拉高股价就可以轻松地置换到日本最优质的企业。简单地总结,日本货币主权的缺失,使日元汇率受到非市场因素的干预不断攀升,造就了庞大的泡沫。《巴塞尔协议》的规定限制了金融泡沫中日本银行的自救能力,破坏了日本银行和企业的融合关系。银行和企业的结合体被瓦解以后,日本银行和企业成为金融资本渔猎的目标,而公允价值的会计准则的导入,更使得金融资本对日本银行和企业的并购成本极为低廉。作为企业并购制度的最后一个重要环节,“三角合并”的解禁终于在2006年5月准备开始实施。在这个关键时节,发生了一件被称为“活力门”的戏剧性并购事件。活力门公司是日本的一个门户网站,借助美国雷曼公司的资金支持,强行收购了规模几倍于自身的日本放送公司。该事件引起日本政商两界对并购法案极大的反弹,“三角合并”的解禁被推迟到一年后的2007年5月才正式生效。“三角合并”的解禁在日本引起很大的争议。在此之前日本企业交叉持股,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有人曾感叹要想购买日本的企业,除非把整个日本买下来。可是经过十几年结构性的市场化改革,《巴塞尔协议》、新的会计准则、“三角合并”的先后导入,日本企业已经彻底丧失了抵御资本实力兼并的可能。这在米塔尔和日本新日铁的并购和反并购的斗争过程中得到了充分体现。米塔尔是一家印度跨国钢铁巨头。1971年,米塔尔在印度刚刚成立时还是一家钢铁小作坊,可是通过一系列的收购和兼并,以超常规的速度进行着扩张。米塔尔不断进行收购和兼并,带来企业规模的不断扩大,而规模的扩大带来效益的提升,又再次拉升米塔尔的股价。在公允价值的会计准则下,高高在上的股价为下一步的并购提供更有利的条件。在新自由主义的全球化背景下,米塔尔在钢铁行业的扩张如同19世纪末期洛克菲勒石油帝国扩张过程的一次重演。2006年,当时已经世界排名第一的米塔尔,通过股票置换的方式并购了当时世界排名第二的钢铁集团——阿赛洛集团,规模更上一层楼,超过排名第二的日本新日铁两倍以上。米塔尔在收购阿赛洛以后,迅速引起日本钢铁业排头兵新日铁的警觉。因为在此之前,新日铁曾经和阿赛洛达成技术合作协议,向阿赛洛提供高强度车用钢板技术,专门向在欧洲的日本汽车公司提供优质汽车钢板。米塔尔在收购阿赛洛集团以后向新日铁提出,要将阿赛洛所持有的新日铁高强度车用钢板技术在全球范围内使用。新日铁在此技术上前后投入4 000亿日元,时间长达7年,米塔尔的要求严重损害新日铁的利益,因此新日铁严词拒绝了米塔尔的要求。米塔尔则强硬回复,不排除强行收购新日铁。新日铁的股份大量分散在个人持股者和外国资本手中,理论上讲米塔尔并购新日铁财务上、法律上将不存在任何障碍。此时正值日本三角并购法正式实施前的休眠期,为了抵御米塔尔的恶意并购,新日铁一边安抚中小股民,一边在世界各地扩建新工厂,并向当时排名世界第三的韩国浦项钢铁和排名第五的中国宝钢集团提出了交叉持股的请求。出于种种因素,米塔尔暂时放弃了收购。2007年7月,双方就汽车用钢板技术交流和合作达成一系列协议。尽管如此,协议中并没有规定“彼此不并购”的条款,新日铁依然可能成为米塔尔的并购对象。成为外资并购对象的远远不止日本的制造业。“三角合并”解禁后的次年,2008年1月,美国的花旗集团以股票交换的方式兼并了日兴证券,成为日本“三角合并”第一案。日兴证券曾是日本的四大券商之一,当时持有的资产规模大约有43万亿日元,而花旗付出的代价只有1万亿日元。金融资本压力下产业资本的融合契机美国的金融资本,依靠对日本产业资本的相互持股的规模优势的瓦解,将日本的产业资本一一击破。在全球化背景下,面对已经全球范围内融合的流动性极强的金融资本,产业资本所依靠的传统壁垒已经无效,单个国家的产业资本如果分兵作战,必将一一被金融资本所吞噬。因此,在全球化背景下,面对金融资本的压力,产业资本为了保全自己和发展自己,必须像金融资本一样实现跨国的重组、融合或者相互持股,这是产业资本取得对抗金融资本的规模优势的唯一出路。从米塔尔和新日铁的发展过程以及两者的竞争手法来看,可以明显地看出产业资本和金融资本不同的发展逻辑。在金融逻辑下,企业更多地借助于资本市场的兼并重组来实现规模的扩张,企业本身就是交易的对象,因此米塔尔的经营者更加关注分析家和投资者的利益,而不是钢铁本身。而日本的产业资本的代表新日铁,在100多年的发展过程中,不断地完善技术投入,逐步地积累到现在的规模。新日铁的经营者曾评价米塔尔说,“一个只注重于短期利益的企业是无法持续7年,投入几千亿日元来发展技术的。”的确如此,在高强度钢板技术上,新日铁拥有专利达1 038项,而米塔尔仅有可怜的38项,可是就是这样一个技术落后的企业,反过来却要兼并技术先进的企业,这尖锐地反映出在全球化资本和产业的矛盾下,日本型技术企业的困局。这种现象是由两国不同的经济特点决定的。日本虽然是个岛国,但是产业制度却和德国类似,具有明显的大陆国家的特征。海洋国家和大陆国家最根本的区别在于,财富是由资本产生的还是由劳动产生的。相对而言,海洋国家更为重视资本,重视商业流通,崇尚交易,重视市场的调节,崇尚自由竞争,财富的分配更倾向于资本。大陆国家认为劳动创造财富,崇尚劳动,崇尚协作,重视政府的作用,财富的分配倾向于劳动者。因此前者可以称之为资本主义,后者可以称之为人本主义。日本自古就是一个重视制造的民族。在古代,日本就意识到本土面积狭小,只有制造出精良的物品,才可以通过海外贸易积累财富。比如说日本刀,日本的冶铁和锻刀技术是从中国传入的,但是自宋代日本刀就开始出口中国。虽然日本和英国一样是一个岛国,但是基于重视制造这一民族秉性,日本在明治维新后谋求现代化的进程中,其经济制度、法律制度、金融制度更多地模仿法国和德国,在政府的作用、资本的运用、产业的组织、财富的分配等方面,具有明显的大陆国家的特点。“二战”后,站立在废墟上的日本重新选择了产业和贸易立国的道路。通过所谓“政官财铁三角”——政府、官员和企业的紧密结合,日本政府和企业迅速组织起适合制造业发展的经济制度和发展模式。日本奉行市场经济的原则,日本政府并不通过指令对各类市场资源直接配置,但是日本政府通过产业政策和金融政策,对市场资源的配置发挥了非常重要的影响。这在日本金融制度的设计上体现得尤为明显。战后,日本政府面对美国的压力,设计出一套企业融资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而不是以证券股票资本市场的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体制。此外日本政府对银行提供的金融服务,也作出了有利于制造业发展的种种限制,银行被禁止提供全系列的金融产品和服务,而是被分为不同的类型,比如专门提供短期融资的城市银行,专门为产业发展提供长期融资和政策融资的“信托银行”、“长期信用银行”等。以银行间接融资为主的金融制度限制了股票证券融资的无序、混乱、难以管制等缺点,使日本制造业能够有指导性地从银行获得产业发展所需的宝贵资金。此外,在战前财阀的基础上,日本在战后形成了以主营银行、大型商社、大型制造业为核心,通过交叉持股构成的规模巨大的企业集团,或称财团。在财团的核心企业之外,依附有数量众多的中小企业,这些企业集团包含从金融、原材料、制造到销售的各个环节。这种大企业控制中小企业的制度就是日本特色的“企业系列”制度。企业系列,通过交叉持股将分散的中小企业纳入高度分工、高度综合的生产体系中,形成了金融和产业的完美组合,使日本跳过自由竞争的阶段,快速形成和外国企业相抗衡的企业集团。从日本的经济制度上看出,在金融和产业的结合中,金融虽然处于核心控制地位,但是其目的却是为产业的发展提供服务。在金融和产业交叉持股的环境下,日本企业获得了稳定的经营环境,可以安心地从事技术改进和生产,因此交叉持股是日本保证产业竞争力的核心制度之一。日本金融和产业的完美结合,仿佛一架造血机,为日本的产业发展和产业资本的积累提供了源源不断的动力,严重威胁到美国金融资本的地位。日本交叉持股,并非目前一般人所说的“一荣俱荣,一损俱损”。日本企业的关系可用战舰来比喻,并不是多艘战舰用铁索连成一个铁索船,而是多艘战舰组成一个舰队。一只军舰受到打击,并不意味着整个舰队就要全军覆灭,恰恰相反,日本金融和产业的交叉持股,企业的股份严重分散,一个企业的危机很难传导到其他企业或者主管银行。一个企业发生危机以后,经营较好的企业和银行可以展开救助,从而保证整个集团经营的稳定性。美国面对这种制度安排,企望日本企业“一损俱损”是不可能实现的,只能让所有的日本企业陷入危机,形成“俱损”的局面,才能破解这种集群战术,消除日本产业资本增值的威胁。显然,通过经济手段是无法做到这一点的,只能通过非经济手段——政治手段、军事手段和舆论手段。日本经济之所以陷入危机,根本原因是日元升值造成的金融泡沫所导致的日本制造业和金融业共生关系的解体。可是日元升值并非完全是市场的作用,而是美国政府向日本政府提出的赤裸裸的政治请求。“二战”结束后,由于日美《安保条约》的存在,军事上美国还是日本的保护国,日本面对美国的要求根本无从拒绝。因此可以说,军事手段是日本不得不吞下金融泡沫的保证。此外,美国强加给日本的不但包括日元升值,还通过强大的舆论工具为日本输入诸如“竞争提升效率”、“国际会计准则”等经济理论和制度。不同的民族秉性造成了日本重视产业、美国重视资本这样不同的经济制度,可是在扭曲的军事和经济关系下,日本制造业不断创造的财富却以美元债券等形式回流到美国,催生了美国证券市场的繁荣,美国利用高企的股价,利用所谓公允价值、“三角合并”等所谓“国际准则”,反过头来购买日本的企业。相当于日本企业辛辛苦苦生产财富,最终却把企业自身卖给了美国,这是一种军事霸权和强盗金融逻辑下对经济成果的掠夺,也是对劳动创造财富的信念的愚弄。白银、军舰和牧师,是英国17、18世纪进行殖民扩张的三大武器。同样,金融资本、军事力量和理论工具三位一体,也是支持美国新自由主义进行金融全球化扩张的基本组合。中国、日本、韩国和亚洲其他国家,同属东方精耕细作的农耕民族,“劳动创造财富”是根植于一般大众心底的信仰。欧洲的德国和法国,战后实现历史和解,建立起构筑于诚实货币基础之上的共同体。东南亚各国在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发生后,饱受跨国金融资本的蹂躏,充分认识到建立在虚幻的美元基础上的全球化是如何不可靠。亚洲各国尤其是中国对美国的金融霸权的本质认识更为深刻,建立亚洲共同体的信念更为坚定。亚洲共同体的出现,必将会是对美国金融霸权的重大打击,因此美国必将不遗余力地予以阻挠,这也是最近美国强调亚洲战略,严厉打压日本“脱欧入亚”的政治派别,培植并控制日本亲美派别,挑起东北亚一系列军事争端的背景所在。从美国系统性地打开日本资本市场的过程中,我们应当庆幸我国独立自主的军事力量和国家主权对经济发展的保障作用,更重要的是我们应该认识到,全球化背景下金融资本的扩张所带来的不仅仅是国与国之间的矛盾,更多地反映为超越国家的金融资本和产业资本之间的矛盾。随着中国资本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中国产业资本和以美国为首的金融资本的面对面的竞争不可避免。在这种情况下,如何快速壮大中国产业资本的实力以面对以美国为首的金融资本的竞争,日本产业资本的发展经验对中国具有重大的借鉴意义。单靠一个国家的产业资本是无法和军事霸权支持下的金融资本抗衡的。过去,美国成功消除了日本国内的产业资本融合,从而瓦解了日本产业资本的攻势。但从另外一个角度上讲,这也为日本寻求世界范围内产业资本的重组,发起以保全自己为目的的进攻性防守提供了“物质基础”。在这种情况下,实施“走出去”战略的中国产业资本,对于美国金融资本和日本产业资本的矛盾中所蕴涵的中日产业资本合作的契机,必须予以充分的重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