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庄案第三季:李庄助手马晓军起诉重庆警方



     “李庄案”波澜再起,随着帷幕的缓缓拉开,这部律政大片第三季开始预热。

  2月7日上午,李庄昔日助手马晓军和妻子韩会娟起诉重庆警方,指控对方在调查李庄案过程中涉嫌非法限制其人身自由。经核实,重庆江北区法院已收到相关诉讼材料和委托手续,但尚未就是否立案表态。

  这一举措被外界解读为李庄及其助手对重庆警方的反击。而反击的时间节点的选取,颇耐人寻味。

  5天前的2月2日,著名“打黑英雄”、重庆市副市长王立军,被重庆官方宣布卸任公安局局长职务,不再分管警方事务。

  2月8日上午,重庆市政府新闻办公室通过官方微博发布消息:“据悉,王立军副市长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高度紧张,身体严重不适,经同意,现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疗。”

  2月9日,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应询答问时表示,王立军于2月6日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滞留一天后离开,“有关部门正在对此进行调查”。

  起诉重庆警方

  马晓军今年31岁,河北人,在李庄案中,他一直具有双重身份。

  首先,他是李庄案的同案嫌疑人。2009年11月,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接受龚刚模的妻子程琪、堂弟龚云飞的委托,指派李庄与马晓军担任龚刚模被控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等罪一案的一审辩护人。

  “接手龚刚模案时,马晓军刚来康达所,调动手续都还在办理中,这是他跟我出的第一次差、办的第一个案子。”李庄说,之后,两人三次前往看守所会见龚刚模。

  2009年12月10日,龚刚模检举李庄,称李庄“教唆”他编造“被刑讯逼供”的虚假口供。后来,在接受央视采访时,龚又表示,李庄教唆的方式是“眨眼暗示”。重庆警方认为,时任李庄助理的马晓军参与了教唆翻供活动。

  同时,马晓军还是李庄案中控辩双方争取的证人。

  李庄案开庭期间,公诉人出示了马晓军证言,马说:“李庄知道,只有从刑讯逼供上做文章,这个案子才有做头。”这番话被重庆控方指称为李庄作为辩护人具有教唆犯罪意图的依据。

  二审期间,李庄的律师向法院提交了几份新证据;其中,三份是由马晓军手写、反映李庄和龚刚模三次会见情况的笔录。

  龚刚模在其中主动回忆了被刑讯逼供的细节,还说自己为配合侦查机关录音录像背诵了提前做好的口供。不过,这些笔录没有经龚刚模本人签字。李庄解释:“马晓军律师是第一次跟我出去办案,可能忽略了这个。”

  李庄有罪还是无罪,马晓军如果不能出庭作证,并接受控辩双方询问,问题就很难查清。因此,在案件开庭前,李庄的辩护律师向法院申请马出庭作证。但法庭回复说,马本人不愿意。

  马晓军在2月7日提交法院的起诉状中给出了另一番解释。他说,自己从2010年1月9日至2010年2月11日因李庄案被监视居住。在监视居住期间,他被强迫居住在重庆市江北区建北三村一住宅内,被强迫签订房屋租赁合同,被强迫出具不同意为李庄案出庭作证的证明,被强迫书写申请重庆警方保护的申请书。

  马晓军特别提到一个细节:他在警方强迫下外出逛街、吃饭、看电影,而整个过程中,警员同时摄像以试图证明他当时是“自由”的。

  马的妻子韩会娟在另一份起诉状中说,她也被重庆警方强迫写下书面声明,即自愿陪同马晓军接受监视居住。

  马晓军在起诉状中,除就人身自由受限提出赔偿要求外,还要求重庆警方赔偿经济损失20万元,理由是警方行为导致其至今无法从事律师工作。

  北京律师朱明勇透露,恢复自由后的马晓军回到家乡河北后,律师证被当地司法局收走,其律师资格在法律上属于待定状态,为了谋生,他推销过达利园蛋糕。

  而未能出庭为李庄作证,更让马晓军内心备受煎熬。知情者说,“他长期沉默不语,神情阴郁,他曾一边哭一边对着重庆方向磕头,以示对李庄的歉意”。

  2月7日晚,李庄发微博希望大家了解、关爱马晓军:“当年因我,他、他妻子、家庭、父母,都遭受了庞大的肉体创伤,其实,一切对与错、是与非、功与过,皆由我一人担当。”

  马晓军目前尚不愿接受媒体采访,但他托李庄转告时代周报记者:“重庆警方的严重违法行为的冰山现在还没揭开半角。”

  李庄出狱半年来,始终未曾停止向最高检、最高法、全国人大、中纪委、中央政法委申诉。

  身陷囹圄548天

  一波未平一波再起。这次马晓军夫妇起诉重庆警方,已然是李庄案第三季。

  2009年12月10日,重庆市公安局以李庄在代理重庆龚刚模涉黑案中涉嫌伪证犯罪为由,对其立案侦查。2010年2月9日,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终审宣判,李庄被认定犯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

  这就是所谓的李庄案第一季,其剧情大逆转发生在2010年2月3日的二审过程中。当天,一直不服重庆检方对自己伪证罪指控的李庄,突然出人意料地当庭认罪。他态度为何有如此巨变,这一直是外界广泛而持久的悬疑。

  “认罪的背后,其实是诉辩交易。”李庄2月13日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说,早在他被抓当天,这种交易就已经开始了,而且它贯穿于整个事件的不同诉讼阶段。

  李庄说,在当天被抓现场,他就与警方争辩,警方让他端正态度,“你的事,大三长(重庆市公检法一把手的统称)已经开会定了,可以从轻处理”。

  一审开庭前,辩护律师第一次会见李庄,就向他转达了法官的交易条件:只要态度好点,认个错,配合庭审,可以建议司法机关内部处理,免于刑罚。

  李庄称,由于他拒不认错,诉辩交易失败,他被一审宣判有期徒刑2年6个月。一审之后,为尽快出去找到三次会见龚刚模的录像证据,推翻有罪判决,他于是作出二审“诈降”决定—以退为进、低头认罪,达到被判缓刑的目的。

  重庆公检法欣然附和李庄的“认罪”决定。在二审时,李庄当庭“认罪”,六条认罪宣言其实是一首藏头诗,连起为“被逼认罪缓刑”。该藏头诗当晚被人破译,舆论哗然,2010年2月9日重庆市一中院作出“认罪、减刑一年”的判决。

  但这并非结局。2011年4月,李庄出狱前夕,被再次以妨害作证罪的“漏罪”为由被起诉,李庄案第二季开演。事实上,重庆警方对李庄遗漏罪行的侦查,自李庄案二审终审后即已开始。

  这是一桩发生在上海的旧案。2008年6月26日,上海金汤城沐浴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孟英被诉至上海徐汇区法院。检方指控,孟英收到自然人徐丽军的100万元投资款后,将其中50万元存入自己的银行账户,用以归还个人贷款,触犯了挪用资金罪。

  李庄被指控,为帮助孟英开脱罪责,2008年7月,时任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李庄作为该案辩护人,以帮助证人徐丽军索回投资款为名,引诱、教唆徐丽军违背客观事实,改变证言,将其在金汤城公司的投资款改变为自己提供给孟英的个人借款。

  孟英最后被认定挪用资金罪成立,但获刑较轻: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期三年执行。

  然而,2011年4月22日,李庄“漏罪”案又发生大转折,最终被重庆检察机关撤诉,不了了之。身陷囹圄548天之后,李庄于2011年6月11日出狱并返回北京家中。

  “刑讯逼供铁证已找到”

  2011年12月12日,李庄案案发两周年之际,李就走上了申诉、反击之路。

  当天上午10点,李庄前往最高法院申诉,并由其子李亚童、黑龙江齐齐哈尔市夙生律师事务所主任迟夙生代理。他申请的事项有二,一是撤销重庆市第一中级法院的“渝一中法刑终字(2010)第13号”刑事判决书;二是对该案立案再审,依法宣告申请人无罪。

  在递交上述申诉后,李庄被要求出示该案判决书的原件。由于这份原件在其出狱时被监狱没收,申诉暂停。

  当天,他还同时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中国青年报》在2009年发表文章《重庆打黑惊爆“律师造假门”》侵犯其名誉权。但该案至今未被法院受理。

  “我没气馁,仍然在向最高检、最高法、全国人大、中纪委、中央政法委申诉。”李庄表示,申诉不仅仅是为我自己平反,更重要的是,通过申诉,告知民众什么是法律的尊严。

  对于马晓军夫妇此次起诉,李庄认为,它将进一步揭开李庄案迷雾。

  事实上,出狱后两个月,李庄即开通博客和微博,披露“李庄案”真相。但他表示,“揭示的只是冰山一角”。

  李庄称,2月2日,重庆官方宣布王立军卸任公安局局长职务以来,他已收到各方人士发来的近百封书信,反映李庄案的真相。

  “龚刚模被刑讯逼供的铁证我已经找到了,我现在暂不公布。有一段视频是重庆警方人士传来给我的,过段时间我会在微博上公布。”李庄透露,该视频内容显示,在他接手龚刚模案之前,龚已经被刑讯逼供了,走路不正常。

  龚刚模究竟有无受到刑讯逼供,是李庄案最核心的问题。二审法庭上,控方曾提交专案组民警证言称:嫌犯在羁押期间受到了人道的待遇。李庄会见龚刚模时,与他发生过激烈争吵的张姓警员作证说,审讯依法进行,每天白天审七个小时,晚上休息。看守所狱医也表示:没有发现龚刚模有外伤。

  辩方却提供多份证据反驳以上证言。其中,包括多份审讯笔录—有从凌晨2时许、也有从凌晨5时许开始的,其中一份显示,有超过24小时的疲劳审讯。

  对李庄最有利的证据,是重庆法医验伤所出具的《司法鉴定检验报告书》。该《报告书》称:龚刚模左腕部色素沉着,减退区系钝性物体所致擦伤后遗留。辩方认为,即使不能据此认定龚刚模受到刑讯逼供,也不能排除其受到刑讯逼供的可能。

  李庄称,他至今仍清晰地记得第一次会见龚刚模的过程—会见开始,龚痛苦地说:口供都是他们编好以后逼我签字的,不签字他们就打!龚还称,被提到看守所外一民兵训练基地吊打了八天八夜,大小便失禁,还被裸体吊打,捧大便,用内裤擦地板;一位副支队长看不过去,进行了制止,一男一女两个医生为他进行过治疗。

  2010年8月,北京律师朱明勇亦向外界公布了龚刚模案另一主要被告樊奇杭被刑讯逼供的资料,包括在案件办理过程中他所了解到的当事人樊奇杭所受的刑讯逼供,并有樊奇杭自述在“铁山坪民兵基地”遭遇“打”“吊”“打表”及“长期不让睡觉”等刑讯逼供措施的视频。

  据樊奇杭自述:“他们行话就是‘打表’,是在脚镣戴上后,把手铐在脚镣上,人站成90度,一站就是一个星期。我记得最长一次站了10多天……当中晕死过去,休克了几次。他们看我休克了,就用冷水把我浇醒,就有人过来提着脚镣把我倒提起来,把我弄醒了继续站……”

  朱明勇失望地表示,这些证据最后均未获法庭采信。

  面对面的交锋

  李庄正在写作一本书,暂命名《我的律师生涯》,他说,在这本书里会浓墨重彩写到他与王立军之间的故事。

  2月9日,外交部发言人办公室证实,重庆副市长王立军于2月6日进入美国驻成都总领事馆,滞留一天后离开,“有关部门正在对此进行调查”。

  而在此前一天,重庆官方则发布消息称:王立军因长期超负荷工作,精神高度紧张,身体严重不适,经同意,现正在接受休假式的治疗。

  “得知王立军进美领馆并受到调查的消息时,我正在北京参加吴英案的研讨会。”李庄在接受时代周报记者采访时坦言,当时感到突然,继而五味杂陈,“我和他有两次见面,印象深刻”。

  李庄第一次见到王立军,是2009年12月2日夜,北京飞往重庆的最后一班航机上。在飞机头等舱里,他遇见了重庆市时任公安局长王立军。

  “我当时坐2号座位,王坐3号,隔过道相邻而坐。他带了5个保镖,其中2个坐其身后,另3人坐经济舱。”当时李庄和王立军并未打招呼,李后来才知道王到北京正是向中央政法委反映其涉嫌伪证犯罪的问题。

  李庄记得下飞机时,他特意站起来伸出左手,请王立军先行。王的专车就停在停机坪上,迎候他的是一众全副武装的警察。

  10天后的12月12日深夜,李庄被重庆警方秘密抓捕,押解回渝。“在重庆机场的飞机舷梯下,王立军带着上百名防爆警察和一群记者迎候我。”李庄说,飞机被几十辆闪着警灯的警车包围。

  防爆警察分列三路纵队,身着迷彩服,头戴钢盔,脚蹬皮靴,每人佩带一把微型冲锋枪,十分威严。在相机的闪光灯闪烁中,李庄走下舷梯,与身穿米黄色风衣的王立军展开了两人间唯一的一次对话。

  王立军:李庄,我们又见面了!

 李庄案第三季:李庄助手马晓军起诉重庆警方
  李庄:不是第一次,但也不会是最后一次。

  王立军:你不要以为你的网我们撕不破。

  李庄:我没有任何网,我只知道有一张法网。

  王立军:我们重庆打黑除恶的决心是任何人动摇不了的。

  李庄:我双手赞成打黑,但坚决反对“黑打”。你这样大的阵势,是迎接奥巴马来访呢,还是抓住了本?拉登?你得浪费纳税人多少钱呀,对我这样一个律师不值得。

  王立军:我们任何一项工作都是有成本的。

  李庄:好,我愿意做你们的成本。

  话毕,王立军指着李庄,扭头对专案组人员喊:“你们开始执法吧!”随后李被戴上手铐,听到王立军吩咐专案组警察:他可是一个懂法的人。警察们回应:“明白意思!”

  李庄被押上警车,警车呼啸而行,直奔看守所。从机场到看守所几十公里路途,全程戒严。李庄坦承,这给他精神上带来了极大的威慑,同时感觉王立军“太作秀,小题大做,钟情于‘戏剧化’的情节”。

  2010年2月终审宣判后,李庄写过一封言辞诚恳的信,托看守人员转交王立军,要求见他一面:“给我20分钟时间,我会说服您,让您重新认识李庄案。”但王并未赴约,只是派了一个副局长见了李庄。

  直到出狱,李庄再也未见到王立军。“但出狱前几天,他派专案组人员来给我施压说,出狱后就看我表现如何,要我不要乱说话,不然就以上海案证人徐丽军向我提起的诽谤罪,再抓捕我。”李庄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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