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欧债危机的不断扩散,2012年伦敦奥运会的营销显得颇有些冷清,但对于刘翔和林丹来说,他们却因为自媒体时代的到来,收获额外奖励——相比于那些“四处留情”的知名博主,刘翔和林丹均将独家微博开在了腾讯。 酷口社区消息称,早在2010年3月,腾讯独家签约刘翔,包括博客、个人官网等,“企鹅”为此付出了3年3000万元的高价。 一组不容忽视的数据是:2008年北京奥运会,Facebook只有1.7亿用户,移动互联网尚未出现,智能手机还仅有一款iPhoneGS……但到了2012年,Facebook已坐拥8亿用户;云平台、移动互联网、智能手机、iOS与Andriod的应用程序高达百万种;47亿电视屏之外,85亿其他屏终端(手机、平板电脑、电脑等)让奥运营销进入“云时代”。 “国际奥委会同意运动员微博自由。”国际奥委会媒体关系经理安德鲁·米歇尔声明说。他的这一官方表态,不仅让依靠垄断现场直播的电视台和授权转播商忧心忡忡,更让奥运营销在此前倚重资源、渠道、创意之外,平添了信息快速聚合可能带来的变数。 稍微回顾奥运营销的发展史,不难发现,2012年以前,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1984年,洛杉矶奥运会组委会彼得·尤伯罗斯开启了奥运会的“私营时代”——出售转播权,在奥运会官方赞助商中引入竞争机制,每个行业通过竞标的方式只接受一家赞助商,极大提高了奥运会赞助商的积极性。

这可视为企业奥运营销的1.0时代。此后,奥运赞助商们考虑到花费巨资、来之不易的赞助资格,纷纷按照赞助金与营销预算1∶3~4的比例营销自身。 但8年后,1992年的巴塞罗那奥运会上,美国男篮“梦之队”领取奥运金牌的争执,让奥运营销进入2.0时代——“偷袭营销”或称“埋伏营销”日益走俏。 彼时的境况是,“梦之队”拥有乔丹、皮蓬、巴克利等11位未来名人堂成员,连赢6场比赛,场均分差高达43分。而在夺冠之后,因为乔丹、巴克利等都是耐克公司的签约代言人,他们拒绝穿着绣有美国国旗和奥运官方赞助商锐步商标的领奖外套登台领奖。 最后,双方妥协的结果就是,乔丹等穿上锐步服装,但外面披着美国国旗,用国旗遮住锐步商标领奖。 偷袭营销的含义是,尽管企业并非奥运会的官方赞助商,但通过举办大量活动,削减公众对奥运官方赞助商的认知程度,达成品牌传播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