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标执行力 漫谈唐太宗心目中的“执行力”



     现代企业管理重视执行力无疑是正确的;但是如果总认为执行力有欠缺,没有达到预期目标都是执行力惹的祸,那就大错特错了。如果说执行是与决策相对应的概念,管理者在决策中居高临下,那不仅是一种封建意识,甚至连封建统治阶层所曾经具有的管理境界都没有达到。比如在唐代的开拓君主李世民的心目中,“执行力”就很神圣,他生怕决策不适于执行,终将传统农业社会推向鼎盛时期。

  对执行力常怀敬畏之心

  强调执行力一类的书籍受到管理者热捧时,曾被有识之士称之为“奴书”;而唐玄宗时史臣吴兢编撰的历史文献《贞观政要》也可以称之为“奴书”。只不过前者试图对被管理者进行“没有任何借口”的奴化;而后者则着意于对管理者进行匡正,即“志在匡君”。该书对唐太宗李世民贞观之治时期的历史经验作了系统总结和全面介绍,历史上也受到过热捧。

 目标执行力 漫谈唐太宗心目中的“执行力”
  封建君主的权威至高无上,似乎不愁得不到执行力;唐太宗个人一世英雄,“威容俨肃,百僚进见者,皆失其举措”,更是如此;为什么他能够虚心纳谏,“从善如流”?唐太宗的团队不可谓不强:房玄龄善于筹划,一心为国;杜如晦决策果断,大胆推行;李靖既可以在外带兵打仗做将军,又可以进入朝廷搞管理当宰相;温彦博报告国家公务详细明了,不会把“经”念歪;戴胄善于处理繁重的事务,解决难题井井有条。加上政权稳固,掌握了全国的优质资源,号令一出朝廷,天下闻风而动。在这种令行禁止的良好氛围中,李世民没有颐指气使,更加倚重敢于直言相谏的魏征。这是因为他深切认识到了这样一个道理:“自古帝王多任情喜怒,喜则滥赏无功,怒则滥杀无罪。是以天下丧乱,莫不由此”,所以不敢率性而为。

  一向刚正不阿的魏征倒是对李世民恭维过一番:“古语云:‘君,舟也;人,水也。水能载舟,亦能覆舟。’陛下以为可畏,诚如圣旨。”那意思是说,执行力有“载舟”、“覆舟”的两面性,你作为皇帝能够感到老百姓的力量可畏,确实很对。在这里,“圣旨”并非专指皇帝的意见、指令,而是指事情本来的意义和主旨。在执行力的语境中,如果说“载舟”表示执行力决定决策的贯彻落地,那么“覆舟”就是执行力对决策的颠覆,是“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状况的最坏结果。这种对决策“圣旨”的把握,显然要比现在的一些管理大师们的认识要高明的多。如果管理者面对执行力“载舟”、“覆舟”的两面性只知其一不知其二,那也是自己的一厢情愿。

  应当承认,管理者对执行力整体上的敬畏与一对一的尊重执行者不是一回事,保持管理者的权威是必要的。问题在于,要求执行者接受指令时没有任何借口,在管理者面前唯唯诺诺地回答一个“是”字,那其实是不难做到的;难能可贵的倒是执行者能够出于公心,敢于表达不同意见。贞观四年,唐太宗在长安下诏,征发民工士卒修建远在洛阳的乾元殿,以备自己巡狩的时候住一阵子。给事中张玄素上书反对,认为这样大兴土木,还不如刚刚被推翻的隋炀帝,并且提出了五条理由。唐太宗立即召见张玄素,追问他我这样做是否连桀、纣这样的暴君也不如。张玄素竞点头称是。唐太宗只好收回成命。唐太宗后来对房玄龄说:“张玄素的意见非常中肯。可贵的是他能够在‘众人之唯唯’的情况下敢于说‘不’,这应予嘉奖。”

  时刻防止决策出现偏差

  贞观十六年的一天,李世民向魏征咨询:在执行出现偏差与决策出现偏差之间,哪一个危害性更大?魏征认为前者的危害性更大。李世民又问道:“北齐时的文宣帝昏庸残暴,但是经过担任尚书仆射的大臣杨遵彦的极力匡扶,也能使北齐的统治得以维持,这又如何解释呢?”魏徵说:“杨遵彦使国家幸免于难,仅能救亡于一时,谈不上大治。即便如此,也付出了极大的代价,不能与国君威严圣明的作用相提并论。”其实,这正是李世民所要的答案,也正是他殚精竭虑所要避免的局面。他努力从以下几个方面做起,尽可能避免决策出现失误。

  首先是以史为鉴。历史与现实有时候有惊人的相似之处,在决策与执行的关系上同样如此。决策者是不能自以为是的,否则等到自己处处感到执行力不如意时,处境就相当危险了。李世民有一次谈到隋炀帝时说:“隋炀帝知识渊博,也知道推崇尧、舜这样的圣君而贬斥桀、纣,然而为什么他做事的时候截然相反呢?”魏徵回答道:“隋炀帝自恃自己才智超人,听不进他人的意见,不能让有智慧的人无保留的奉献谋略,也不能保证勇猛的人能够竭尽全力战胜敌人。他虽然口诵尧、舜之言,执行的则是桀、纣那一套,至死不知道自己的问题出现在哪里。”太宗表示这一定要时刻引以为戒:“前事不远,吾属之师也!”

  其次是以人为镜。李世民从“以铜为鉴可正衣冠”的道理中,悟出“以人为鉴可以明得失”的重要性。这实际上是要求执行者能够成为一个明白人,同时能够对上级的决策负责,不能在执行中机械地回答一个“是”就算完事。李世民曾经针对隋时的一个案件谈到下级发挥作用的重要性,否则对于落井下石:隋炀帝下令追查一起盗窃案,听说抓了二千多人后,又下令全都斩决。这时候执行团队已经发现真正有嫌疑的只有5个人,却不敢如实上报,把这二千多人都处决了,等于助长或者促成了隋炀帝的暴虐。李世民语重心长的对大家说,他“一日万机,一人听断,虽复忧劳,安能尽善?”决策难免会有失误,因此他要求群臣要像魏征那样“随事谏正”,使他少犯错误。

  再次是兼听则明。兼听,不仅是尊重不同的意见,更要虚心听取来自基层的声音,即“询于刍荛”,关注割草打柴的人们的心声。管理者不能先入为主,更不能听风就是雨,否则就会被小道消息或者扭曲的信息左右,那样反而更容易脱离实际。魏征在谈到怎样避免在决策中犯错时向唐太宗举了一系列的例子,说明偏听偏信的悲剧:秦二世偏信赵高的话,结果养奸为患,最终在叛乱中被杀死在望夷宫;梁武帝偏信朱异的一面之词,招致侯景之乱。侯景攻下国都后,被俘获的梁武帝受到百般羞辱,病饿交加,临死想喝一口蜂蜜都没有得到。以此告诫李世民不要被体制内亲贵宠恃的大臣阻塞了言路。李世民连声称是,常常闻过则喜,终于开拓出了被称为开元盛世的大好局面。

  决策当为执行者所乐用

  唐太宗所谓纳谏,在我们今天看来,意在形成一种校正机制。表面上看是允许甚至鼓励执行者挑战自己的权威,实际上是想树立一种榜样,形成一种风气,要求“二传手”们在执行决策时同样要随时准备修正自己的错误,不能自以为是,不能假传圣旨推卸责任。这样一级做给一级看,有助于最高决策的落地更加切合实际。另外,决策在执行中的趋利避害,有助于彼此形成利益共同体,使终端执行者乐于执行。

  一言九鼎的李世民之所以虚心纳谏,当然是为了李家天下的江山永固;但是为了实现这种述求,需要最大限度的考虑治下臣民的利益,在客观上对自己不能不有所约束,即所谓“志尚清静,以百姓之心为心”,防止“损百姓以适其欲”。按照这样的原则,决策时就需要考虑获得执行者的认同。其实,管理者自己没有能力直接创造足够多的物质财富,能够给执行者带来的“福音”就是允许执行者发挥聪明才智,改善自己的生存条件和生活质量。只是在社会“蛋糕”一定的情况下,彼此有了零和关系,将利益分配的重点放在执行者一边才不乏实质意义。李世民亲眼所见,过去“宫中美女珍玩无院不满。炀帝意犹不足,征求无已,兼东西征讨,穷兵黩武,百姓不堪,遂致亡灭。”反过来,他“夙夜孜孜,惟欲清净,使天下无事。遂得徭役不兴,年谷丰稔,百姓安乐”,当然就能够得到人们的拥护。

  决策要想为执行者所乐用,既不能开空头支票,也不要试图转嫁执行成本,在遭遇资源瓶颈时心存侥幸;否则,执行者虽然没有理由抱怨决策者,但也会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之身,与决策者博弈。因为在资源有限的情况下,决策者试图通过执行将资源放大,通过游戏规则的制定推卸自己的责任,实际上放弃了利益一致的原则,等于将执行者置于对手的地位。这样一来,执行者虽然乐于尝试,但也会发现其中博弈的玄机,使得既定的决策产生扭曲。魏征在上疏中引用孟子的话对唐太宗说:“君视臣如手足,臣视君如腹心;君视臣如犬马,臣视君如国人;君视臣如粪土,臣视君如寇仇。”唐太宗深以为是,对股肱大臣关爱有加,使他们感到在执行中有强大的后盾,更加义无反顾。

  既然决策者与执行者利益是一致的,那么理应让执行者参与决策,由执行者在决策中直接反映自己的诉求,而不是将决策与执行截然分割开来,坐等决策者的“施舍”。由于历史的局限性,李世民所处的时代不可能存在民主决策机制,最终还是由唐太宗说了算。不过他还是注意形成一种决策评议、校正机制,专设谏官参与决策。这并不是仅仅做做样子,而是赋予执行者相当的知情权和否决权。贞观六年,李氏政权的基础已经稳固,各方面的形势不错,有人建议李世民举行盛大的封禅仪式,李世民自己也有这个意思,偏偏魏征不同意。魏征的理由就是历经战乱和征讨,虽然节节取胜,但是需要修生养息,提高抵御新的风险的能力,不能因为封禅仪式再劳民伤财。李世民幡然醒悟,随即否决了歌功颂德的封禅动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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