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根随笔论真理赏析 《近代画家》 第二部分 论真理 第一章 关于真理概念的一般原



     在乔舒娅8226;雷诺兹爵士的第15次演讲中,偶然提到了画家个人的独特优点和普通人共有优点之间的差别,亦即艺术的一般力量与崇高力量的差别不在于主题,而在于证据和表达。这一差别本应得到详细讨论,但是却没有,因此人们通常对它不够注意,批评才会出现各种浮夸,容易产生各种错误。能否对画家的地位作出正确判断以及正确欣赏艺术尊严,全部取决于这一差别。

绘画,或者艺术,有着各种技巧、困难和特殊目标,只不过是一种高尚的表现语言,是无价的思维工具,其本身并无价值。凡是学会了一般人心目中的绘画艺术—— 如实表现自然物体的艺术—— 的人,只不过学会了一种语言,他的思想可以通过这种语言来表达。在成为伟大画家、学会正确而优美地表现自己的大诗人的道路上,他才刚刚起步。的确,和文学要求相比,绘画所必需的语言更加困难,当这种语言向才智非凡的人叙说时,感官快乐的力量更加强大;不过它也仅仅是一种语言而已,画家所独有的优点只不过相当于演说家和诗人的词汇的节奏、韵律、精确和力量,是他们之所以伟大的必要成分,但却不是检验的标准。最终确定画家和作家伟大与否的不是表现和叙说的方式,而是表现和叙说的内容。

所以,严格说起来,一个人只有在使用线条语言时,表现出无与伦比的精确和力量,我们才称他为大画家;一个人只有在使用词汇语言时,表现出无与伦比的精确和力量,我们才称他为大作家。只要画家和作家各自利用自己的语言所传达的形象或思想允许,他们就可以被称为大诗人。

以现代人所见过的最完美的诗歌或画作(我把这两个词当做同义词)—— 《老牧人的主要吊唁者》为例。画中对狗很有光泽的鬓毛的精美刻画,旁边绿枝的明快有力的笔触,棺木和毯子折痕的清晰描绘,这些都是最清晰、最富有表达力的语言。狗的胸部紧贴着棺木,把毯子从架子上拖下来的爪子抽搐着,紧贴着主人,毯子上那个无力的头颅一动不动,充满泪水的眼睛下垂,直愣愣的,充满绝望,僵直的姿势标志着自从棺材盖的最后一个钉子被钉上之后,在那痛苦恍惚之中就一直没有动作或变化,房间里的静穆和忧伤,还有指示《圣经》最后被合上的位置,表明如今孤独长眠的人活着时是多么孤独、离去时又是多么悄然无声的眼睛—— 这一切都是思想。就绘画本身而言,正是这些思想将这幅作品和其他千百幅同样优秀的作品区别开来,正是这些思想使得这幅作品成为艺术杰作,使得其作者不仅仅是皮肤纹理和衣服褶皱的优秀模仿者,而且是有思想的人。

不过无论是在绘画还是文学中,都很难确定语言的影响止于何处,思想的影响始于何处。很多思想都决定于语言,身着语言的外衣,因此倘若不用语言表述,其美丽就会减半。然而最高级的思想却最不依赖于语言,其结构的尊严以及其应得的表扬与其相对于语言或表达的独立性恰成正比。的确,当我们用表达增加这样的内在尊严时,结构通常是最完美的,不过只要出现至高无上的优点,表达就是无能为力的。与利用长袍和珠宝一边装饰一边遮掩相比,利用最简单的线条和词汇把思想的美丽赤裸裸地表现出来,这让我们更加满意;有了长袍和珠宝,我们才感到长袍和珠宝的表现力其实有限,而没有了长袍和珠宝,我们又感到长袍和珠宝的破坏力更大,前者让我们感到更加高兴。

所以,必须把语言中的装饰成分和表达成分区别开来。那些对体现和表达思想不可或缺的成分尽管不是优秀与否的检验标准,但却是优秀不可或缺的成分,因此值得尊敬和注意。语言中的装饰成分就和画框及上漆一样,与画的内在优点毫不相干。在绘画中,尤其有必要区分装饰成分和表达成分,因为在语言中,除非是通过节奏或韵律,凡是不是表达的,几乎不可能美丽,而为节奏或韵律所作的牺牲则毫不犹豫地被看成是错误的。然而绘画语言本身之美对旁观者来说不仅诱人,使人愉快,而且要达到这一点,画家不仅要动脑筋,还要花费很多时间。因此在艺术中,当人们还在学习如何让自己的话语有韵律时,应想象自己就要成为修辞学家和诗人了,而那些仅仅会一点儿华丽辞藻的人却一次又一次被冠以作家的头衔!

比如,在荷兰画派的作品中,除了鲁本斯、范戴克和伦勃朗的之外,其余的只不过是对画家能言善辩的夸示,而另一方面,早期的契马布埃和乔托的作品却是燃烧的语言,从婴儿的唇齿间结结巴巴地说出。由于大众总是能够了解艺术所能提供的最低快乐,而对最高快乐却很愚钝,因此要培养或提高大众的品位并不是认定前者已经超越了匠人,或者后者尚称不上画家,要由审慎的批评家对什么是语言、什么是思想加以甄别,这主要根据后者对作品进行登记评定和赞扬,而把前者看成一种次等的优点,是无论从哪个方面或程度上都是无法比拟的优点。倘若有两幅画,其中一幅表现的思想更高尚、更多,另一幅表现的思想较低级、较少,那么无论前者表现得多么笨拙,后者表现得多么漂亮,前者也比后者更伟大。手法的任何重量、质量或美丽都抵不过一丝一毫的思想。拉斐尔的寥寥几笔胜过卡洛8226;道尔奇的精雕细琢,前者构成一幅更伟大、更优秀的作品,后者的雕饰则毫无意义。倘若色彩和真实—— 本身很有价值—— 所带来的快乐仅仅是用来增加思想的印象,那么伟大画家精雕细琢的作品只是比原先的素描强而已。但是假若思想有任何损失的话,那么获得色彩、纹饰、手法、装饰的代价就太高了!思想也只有用思想才能偿还,一旦作品的润饰开始以思想损失为代价,那么从此刻开始,润饰就变成了赘疣,变成了畸形。

 培根随笔论真理赏析 《近代画家》 第二部分 论真理 第一章 关于真理概念的一般原
尽管在我们对艺术的思考过程中,对语言和语言所表达的内容加以区分,认为语言从属于内容,但是我们仍然必须记住语言中有一些与生俱来的思想,而且严格地说,与艺术有关的每一种快乐多多少少都和智力有关。眼睛从最艳丽的色彩作品中获得的感官快乐和从三棱镜中获得的快乐几乎没有差别,唯一的不同就是前者依赖于我们对某种意义和有意的色彩安排的认识,而这些则是智力的作用对象。不,概念这一术语,根据洛克 的定义,只要它们是“大脑在思考过程中想着的事”,就可以推广到感官印象本身;换句话说,不是像眼睛感觉到的那样,而是像大脑通过眼睛所接收到的那样。这样,如果我说最伟大的作品就是向旁观者的大脑传递最大数目的思想的作品,那么我就有了一个定义,把艺术所能传递的每一种快乐作为比较的对象都包括进去了。相反,假如我说最优秀的作品就是模仿自然最像的作品,那么我就是假设艺术只有通过模仿自然才能令人高兴,我就会因为苍白的批评,把有些作品中不是模仿的那部分扔掉,也就是说,把那些色彩和形状构成的内在美扔掉,另外还要把那些不是模仿的作品,如拉斐尔的《凉廊》中的花叶饰,全部抛弃。我需要的是一个宽广的艺术定义,作为比较目标,涵盖艺术所能表现的各种快乐。不过我并不因此就说提供最大快乐的艺术就是最伟大的艺术,因为有些艺术旨在教诲,而不是娱乐。我并没有说模仿得最好的就是最伟大的艺术,因为有些艺术也许只在创造,而不是模仿。但是我却要说凡是向旁观者的大脑传递的思想最多、最伟大的艺术,不管用的是什么方法,它就是最伟大的艺术;大脑接受某一思想的能力越高级,且这一思想更全面地占领大脑的过程中,这种能力越得到锻炼和提升,我就称这一思想越伟大。

假如这就是伟大艺术的定义,那么我们也就自然而然地得到了伟大艺术家的定义。凡是在自己的作品中表现最多、最伟大思想的人就是最伟大的艺术家。

我所提供的艺术定义要求我确定从艺术作品中可以接受哪些思想,其中哪一种最伟大,然后才能实际应用这一检验标准。

我认为从艺术作品中获得的快乐之源可以分为5类:

(1) 力量的概念—— 艺术作品赖以产生的精神力或体力的概念。

(2) 模仿的概念—— 艺术作品所生产的事物与别的事物相似的概念。

(3) 真理的概念—— 艺术作品通过所生产的事物对事实进行如实陈述的概念。

(4) 美的概念—— 艺术作品所生产事物中或者它所暗示或相像的事物中美的概念。

(5) 关系的概念—— 艺术作品所生产事物中或者它所暗示或相像的事物中的智力关系的概念。

我将对每一类概念的性质和影响加以简要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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