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12年1月11日,在“山东省第三届省长质量奖表彰大会”上,“景芝”作为山东白酒行业惟一获奖企业接授了姜大明省长的隆重颁奖。 山东省省长质量奖是山东省质量方面的最高奖项,2009年设立,属国内首创,它是参照学习美国国家质量奖评选模式,依照《卓越绩效评价准则》国家标准进行的评选。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山东省政府第一次以省长名义设立的奖项,也是全国范围内第一个颁发的省长质量奖。据悉,“省长质量奖”自2009年设立以来,30家获奖企业的产品质量一直保持着100%的合格率。可见这项奖励的分量! 最传统的白酒酿造工业,最现代的卓越绩效评价模式,两个“最”字间的巨大反差,彰显着“景芝”这个老牌白酒强大的创新活力,也凝注着省政府对鲁酒振兴的厚望。 查阅资料可知,三届以来荣获“山东省省长质量奖”的山东食品类企业只有五个:青岛啤酒、张裕葡萄酒、景芝白酒、东阿阿胶、得利斯,全是家喻户晓的标杆企业和全国大品牌。三届获奖企业名单中,酒类企业每届各有一个,正好是山东“一啤、一红、一白”三个酒种的领军品牌和标杆企业,代表了山东酿酒业的最高水平和质量标准,体现了山东省政府高瞻远瞩的战略眼光,以及打造“头羊效应”推动山东酿酒产业做强做大的科学发展观。 “市场决定品牌,品牌源自品质,人品决定酒品。”景芝酒业之所以能够荣获“省长质量奖”,无疑与其一贯坚守的上述品质与品牌理念密切相关。 走近“景芝”,你会发现:在景芝酒业存在并实践着一套独特的“质量哲学”。在这里,“质量”不仅只是意味着“合乎要求”,而且是企业一切活动的根本;不仅只是目标,而且是常态化的管理、控制与方法。在这里,“质量”已成为一种习惯,一种风格,一种传承,一种文化,一种尊重,一种胸怀。基于质量的企业价值观,与企业的社会价值和经济价值融为一体。看似简单的“质量”二字,在景芝酒业已经成为企业的生存方式,成为“一种习惯”。 习惯并不排斥制度。恰恰相反,习惯的养成需要制度保证。在长期实践中,“景芝”形成了6S现场管理和体系认证相结合的食品质量安全保证体系,先后通过了质量、环境、食品安全、计量检测、酒类等级优级认证等各类体系及产品认证。 与“过程管控”相配套,“标准建设”是景芝酒业质量习惯的另一个重要构成部分。景芝酒业公司制定并实施了技术标准、管理标准和工作标准,2010年企业荣获全国标准化良好行为AAAA级企业认定。多年来,产品合格率保持100%,优级品率达到90%以上,主导产品荣登白酒市场质量评选历届红榜。 但无论是质量体系、生产制度还是过程管控,都只是实现质量的“手段、方法”。真正能够保障质量的,是让质量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不断自我实现的“习惯”,这便是景芝酒业质量哲学的“密码”。 由此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什么景芝酒业会在同行业中率先全面导入HACCP原理,对生产流程各环节进行危害分析,确定显著危害和关键控制点;为什么会创新实施以感官质量为主的原酒入库制度,开发和运用国内领先的智能化调酒系统;为什么要积极采用信息化管理系统,实现网络客户服务跟踪,关注信息反馈并经常组织消费者和客户到企业实地察看酿造工艺…… 在景芝酒业,质量确实已成为一种习惯性思维和行为,已成为带有规律性的法则,这于是也就具有了哲学的价值。 以争创“省长质量奖”为动力,近三年“景芝”全面导入卓越绩效管理,深入落实“高效、务实、规范、创新”管理思想,以卓越绩效管理模式促进各项工作全面展开,在企业标准化管理、成本机制、信息化建设方面实现了新的跨越。 有人说,“省长奖”评的不是一个企业的“卓越点”,而是其“创造卓越的机制”。 的确,“省长质量奖”评价侧重的是卓越绩效管理,是对管理体系和机制的全面最高评价,不是为了奖励在某一个点上争第一搞突破,讲究的是全面卓越。省长质量奖一直坚持“高标准、严要求、好中选优、宁缺勿滥”,这种政府奖励的目的就是要引导企业在深度管理上下功夫。 近年来,“景芝”先后完成了技术改造和创新项目110项,其中国家级3项,获国家和省市科技进步奖16项。其中“芝麻香型白酒的研制”荣获中国轻工业科技进步一等奖。 景芝酒业荣获“省长质量奖”,不仅是一项巨大荣誉,更体现了一份沉甸甸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