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近来科技股声势大不如前,特别是互联网股几近一蹶不振,但具备技术开发力量和聚合新旧经济的科技公司,仍然有较高竞争力。诸如近年甚受美国科技投资界重视的网上应用软件供应商——ASP(Application Service Provider),就成了科技界的点金棒,几乎任何科技公司对外宣传时,都不会不提这个似乎能翻天覆地的商业策略。
ASP是一种销售及提供软件应用的商业模式。传统的软件销售方法通常以出售使用授权费(license fee)为主。如用数千元买了一套微软office应用软件,用户就可以按授权条件来使用,使用量和授权费用没有关系。微软不会因为你一天写了500个文件档案,而收取比其他写一、两个文件的用户较高的费用,反过来也不会卖得便宜一点。而ASP模式让用户可以透过按时限或用量租用软件,既避免购入不合用的软件,又毋须担心过高的硬件投资、系统兼容和更新等问题,可谓一举数得。
互联网是发展ASP业务的核心,其一是它创造了有利的通讯条件,其二是它营造了中央数据中心的基础。既然网站可以架在数据中心内,应用软件也就有同样方便的平台,让用户可以通过互联网及浏览器,毋须自行设置系统平台,也可以使用各种功能强大的应用系统,然后再根据用户的实际使用量或以定期月费的模式来收费。
这对软件供应商也有不少好处,其一是收入来源比较稳定,从长远来说也会有较高的回报,但最重要的还是软件市场得以充分发展,不但可以直接售予大机构,也可以透过数据中心的模式开拓中小型机构市场。
从理论上任何软件都可以透过ASP形式使用,当然更适合一些涉及庞大数据库及专门的软件,而系统保安和资料保密是ASP面对的最大困难,这也是大机构对ASP抱半信半疑态度的主要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