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钟庭耀事件”引发了香港媒体和社会各界包括香港高等院校和商业调查机构对民意调查的大讨论,结合我国大陆的社会调查包括市场调查的一些实际情况,笔者思考着这样的一个问题:调查,是否就意味着有发言权?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这是毛泽东的至理名言。
的确,毛泽东是一位出色的社会调查专家,尤其在定性研究方面,能与其并驾齐驱的恐怕没有几人。不知道是对这句话的误解,还是逻辑推理程式产生了错误,不少人把它理解为:“调查就有发言权”。其实,毛泽东又进一步做了强调:“不做正确的调查同样没有发言权。”即他所说的“调查”是“正确”的调查,而不是“错误”的调查;是“真”调查,而不是“伪”调查。而那些不能确切地反映客观世界的调查,尤其是定量调查,同样没有发言权(这里的“发言权”与人权意义上的“说话权”不是一回事)。
现实中,不少调查机构公开发布的调查报告对技术说明采取回避或闪烁其辞的态度,读者对其调查方法、样本容量、抽样方法或抽样误差等难以获得一个明确的答案,其调查结果也就不能不令人疑惑;有些调查报告的技术说明则流于形式,如美其名曰:“置信度95%,……采用国际通用的统计软件SPSS进行××统计和××分析方法……”,至于精度则不了了之,实际上读者也无法体会研究人员所“夸耀”的分析方法。所谓“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对于一个有着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恪守行业规范的市场调查机构或研究人员而言,向社会公开发布调查结果是非常谨慎的,它(他)不仅仅要对读者负责,同时也应对行业负责。这是调查从业人员最基本的职业操守。
也有不少人著书论谈,常将“据调查”、“据某权威机构调查”、“据某专业市场调查公司的调查结果”、“某机构调研结果显示”等作为“句首发语词”,有的会用百分数甚至千余位的精确小数去说明问题。笔者新近认识一位仁兄,发现他写过的许多文章中常有类似“据调查”的字眼,试着探问,他倒说得直接: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使用调查结果肯定更有说服力。但实际上很多“调查结果”都是他自己杜撰出来的。这未免太可怕了。“调查”竟成了一些人博得“权威性”争取发言权与发言分量的工具!这不能不说是调查的悲哀。
对此,有关专家已急切呼吁建立规范的市场调查机制和信息发布机制。但在此之前,首先行业界必须自律,而作为媒体,不仅仅要发布调查结果,还应尽可能地把调查方法和抽样技术、样本规模、执行过程、回应率、置信度及抽样误差等作必要的说明,由读者根据这些说明评判调查结果的可信程度。当然这些技术说明必须真实,而不是流于形式。
其次,要慎用二手资料。由于不同的调查因调查目的不同,调查对象也有差别,所采用的调研方法、样本规模、抽样方法、质控标准等也不同,因而它们之间的客观科学性和准确性必存在着很大差异。所以对不同的二手调查结果应区别对待,批判地吸收和使用。将别人的调查结果奉为圣经,甚至迷信调查机构等都不足取。
喜欢引用“据调查”的,也有必要作一些说明,既然调查结果可以公诸于众,为什么相关的调查背景资料不能大白于天下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