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列专题:广告人在路上
“文人相轻”,自古有之;“广告人相轻”,如今也已经不是一个特殊现象。甚至,在长期与广告公司的合作过程中,笔者深感“广告人相轻”已经到了一种比较严重的地步。
例如,我们与一家广告公司合作进行新的VI导入工作,合作公司是通过严格比稿挑选出来的,公司相关领导对“AA公司”的VI设计稿也十分满意。但是半年后,在与另外一家“BB公司”合作进行公司宣传画册制作时,“BB公司”的业务经理却对“AA公司”的设计作品或明或暗的进行贬低,仿佛自己是一代设计大师,别人“一无是处”。事实上,半年前“BB公司”也参加了公司新VIS设计的比稿,但是“BB公司”的设计稿水平一般,很快被公司领导集体“枪毙”。所以,尽管其在价格上具有一定的优势,也未被公司选中。 事实上,通过对“AA公司”和“BB公司”的深入了解,笔者更加清楚的发现:“AA公司” 的主要优势在VI设计上,“BB公司”的主要优势在摄影和建筑行业的经验上,但是“BB公司”的业务经理却不切实际的说自己在VI设计上也具有很大的优势,而且不负责任的贬低“AA公司”的设计作品,则恰恰犯了类似“文人相轻”的弊病——“广告人相轻”。 无独有偶,在公司宣传画册的“竞标”过程中,“AA公司”也拿来了自己曾经做过的几本公司宣传画册,然后大谈自己的“诸多优势”和“BB公司”的种种劣势。更具有喜剧色彩的是,参与“竞标”的“CC公司”,不知为何猜中“BB公司”一定会参与“竞标”,居然带了一本“BB公司”制作的、与我们公司属于同一行业的作品,点名道姓的对其大放厥词,说什么“BB公司”摄影不专业,设计水平过于低劣,甚至在批判到兴奋之时,说“BB公司”压根不懂什么叫“建筑摄影”,以及什么叫“企业样本设计”。这些都是“广告人相轻”的“精彩体现”。当然,笔者亲身经历的“广告人相轻”案例远远不止这些,但大多雷同,因此本文就不再重复列举了。 究其原因,笔者认为出现这种情况的主要是因为广告人的“自我膨胀”过甚,就如笔者在《策划人心态批判》一问中提及的“策划人膨胀”一样,忘了自己的“实际重量”。中国广告的业兴起也就是改革开放之后的事,二十多年来,尽管从西方引进了“广告大师”,本土广告界也出现了一些自封的大师,但广告界仍然很难建立一个大家公认的评判标准。加之客户自身素质的高低差异以及选择广告公司的水平参差不齐,而且经常受“信息不对称”的影响,于是,“各路神仙”就抓住这一点,肆无忌惮的进行“膨胀”和“鼓吹”,以致偏离了自己的核心优势,误认为自己“无所不能”,就如许多民营企业在某个行业取得一点成绩后,就盲目开始多元化,然后被多元化拖垮,最后不得不面临破产困境。 实际上,这种“广告人相轻”的现象危害很大。具体说来,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其一,对客户伤害极大。客户在选择广告公司时总想选择一家真正有专业技能的,而不是一家徒有其名的“万能公司”。但是,当客户在某些方面不是很了解的情况下,这种“广告人相轻”的状况,就会使得客户在选择广告公司“很迷茫”,甚至最后没有办法根据广告公司的实际能力确定,而是受到其它因素的不良影响。而且,一旦客户选择了一家徒有其名的公司,后果则可想而知——不仅在经济上蒙受损失,而且做不好事情,起不到应有的效果。举例来说,笔者所在行业的一家企业,花80多万元做公司宣传画册,做好后才发现是一堆“鸡肋”,“丢”了损失太大,不“丢”又有损于企业形象。这其中当然与企业相关职能部门的负责人脱不了关系,但关键原因还在于广告公司自身在这方面的实力不足,以及签约之前的“自吹自擂”。 其二,对广告公司自身的发展极其不利。中国本土广告公司多是一些在某方面具有一定专长的广告公司,而且老板自身的优势,同时也是整个公司的优势。至于“面面俱到”的广告公司,则很少见。这当然有其深刻的背景和原因——广告从业人员一旦感觉到自己在某方面“翅膀硬了”,就会想着单干,以免受“老板”的剥削和束缚,获取更大的发展空间和更多的利润。“广告人相轻”的心态则让其很难专著于自己真正的核心优势,加之经受不住短期利润的诱惑,广告公司往往是能够赚取利润的业务都要去尝一尝、争一争,漫无边际的增多、夸大自己的优势。长此以往,随着客户对广告行业的深入了解,这样做的结果必然是:“什么都专”等于“什么都不专”,“什么都强”等于“什么都不强”,很难体现出能自己的核心优势,说服不了日趋理智的客户,最终在竞争中被客户淘汰。 因此,在本文的最后,笔者迫切希望广告公司能够认识到“广告人相轻”的危害,从自己的实际能力和公司现状出发,明确自己的核心优势,在一定时期内锁定自己的核心优势,并在具有核心优势的领域树立自己的“专家形象”,尽力将自己的核心优势发挥到“淋漓尽致”,以长期赢得客户的信任,保证公司的健康持续发展。谢付亮(国际注册商务策划师,人性品牌策划专家,现任某公司企划部经理,邮箱地址:[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