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争议二审答辩状 “张小泉”正宗之争进入二审



    沪杭“张小泉”正宗之争进入二审

    5月26日,涉及沪杭“张小泉”企业的商标侵权案在上海二审开庭。这场“马拉松”式的诉讼一审持续了5年。

  1999年,杭州张小泉剪刀厂将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上海张小泉刀剪制造有限公司一起告上法庭,以注册商标及驰名商标遭侵权为由索赔230余万元。尽管刀剪是低端产品,但因关系到一个知名品牌案件还是轰动了业界。

  今年1月中旬,上海市第二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明确今后上海张小泉应在商品、服务上规范使用其经核准登记的企业名称,但未对杭州张小泉的诉讼请求予以支持。杭州张小泉不服判决,以商标侵权和不正当竞争为由上诉至上海市高院。

  官司似乎并未影响上海张小泉的“著名商标”之路。自2001年被认定为“上海市著名商标”之后,今年3月,上海张小泉刀剪总店的“泉”字牌经市工商局重新认定再度进入“上海市著名商标”名单。

  在5月26日二审法庭上,上海“张小泉”认为作为名牌,“张小泉”是老祖宗留下来的,历史问题已难以辨明。为此杭州“张小泉”列举了《“张小泉”史实调查》等大量史料证明张小泉刀剪原产地在杭州,杭州“张小泉”字号早在1955年就获批准,字号取得也早于上海“张小泉”。

  杭州"张小泉"还提供了零点公司的两份调查报告,报告中超过半数的受访者认为上海泉字牌剪刀与杭州张小泉有关。杭州方代理律师斯伟江指出上海张小泉在产品和包装上突出使用"张小泉"字样导致其企业名称和杭州张小泉商标的混淆,实际上是将字号当作商标使用,已超越了企业名称的合理使用范畴,造成了消费者的误认。

 “张小泉”正宗之争进入二审

  上海“张小泉”则强调,杭州张小泉注册商标在上海张小泉刀剪商店成立之后,根据权利在先原则,并不构成侵权。而且,企业名称和商标属不同领域,不存在侵权问题。

  庭审进行了3个多小时,法院未作判决。据杭州“张小泉”的律师吴鹏彬乐观地估计,二审判决至少还要一个月,但可能法院不会再开庭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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