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明星企业和一个明星企业家的故事。
一个明星企业和一个明星企业家,这样形容中航油(新加坡)股份有限公司和其总裁陈久霖可谓恰当。
七年前,当陈久霖从中国来到新加坡时,他肩负著一项具有挑战性的任务:盘活中国航空油料集团公司旗下一家萎靡不振的子公司。经过七年艰苦的工作,中航油(新加坡)从1997年时的21.9万美元,迅速扩展到2003年时净资产超过1亿美元,总资产将近30亿元的明星公司。每年国内航空公司的航油消耗中,与中国航油(新加坡)的交易最少达到了全年总量的三分之一。中国航油在一篇新闻稿曾援引前中国驻新加坡大使张九桓的话说,该公司是中国海外企业中的“精华”,国家内部机关刊物《求是》杂志去年末发表长篇调研报告,称中国航油是中国实行的“走出去”战略棋盘上的一个过河尖兵,并鼓励其他企业学习中国航油的管理经验,“在国际舞台上显示中国人的聪明才智和力量”,并“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作出更大贡献”。中航油成为一家名副其实的明星企业。
这一切辉煌似乎都来自一位传奇人物,中航油(新加坡)的总裁陈久霖,其富有传奇色彩的职业生涯,让人咋舌。出身湖北农村的他,自幼便胸怀大志,酷爱《易经》。1997年,亚洲金融危机,在中国航空油料集团领导班子的反复权衡下,陈久霖率领一名助手从北京出发到达新加坡,奉命去唤醒之前亏损2年后又接着休眠了2年的集团所属海外子公司。7年间,中航油先从一个船运经纪公司转变为以航油采购为主业的贸易公司,再从一个纯粹的贸易公司,转型为集石油实业投资、国际石油贸易和航油采购为一体的工贸结合型实体企业。
陈久霖要将该公司打造成该地区石油行业主力军的雄心壮志吸引了上亿美元的资金源源不断流入公司。陈久霖自己每年的收入也达到了450万美元,他是新加坡管理学院管理委员会的成员,同时还是新加坡中国企业协会的负责人。去年陈久霖被世界经济论坛评为45岁以下的“亚洲经济新领袖”,他雄心勃勃地要打造一个企业帝国,并成为资本运作高手,一时间成为企业界的明星人物。
光环的破灭。
陈久霖素爱《周易》,经常拿《周易》里面的话表述自己的管理思想,一时间成为业内美谈。不知道处于浪尖的他是怎么考虑《周易》第一卦中“亢龙有悔”的说法,说的是物极必反、满则溢的道理。
11月29日,一则爆炸性消息传出,中国航油因错判油价走势,在石油期货投资上亏损5.5亿美元,该公司决定向新加坡高等法院申请破产保护令。
期货本身是一个变数极大的风险市场,遵循零和游戏规则,让中航油爆仓的理由只有两种,内部人员做老鼠仓或决策层赌性太大。据一位了解该公司情况的人士说,11月份,在中国航油即将出现财务崩盘的时候,陈久霖曾找来一些风水先生占卜吉凶。这样的做法是否也反映了其赌博的心态,就如同占卜一样,成事在天吧。
“其兴也勃焉,其亡也忽焉”,人们在震惊之余,不免纷纷猜测其巨亏背后的细节和过程,甚至有人说是在交易中中了西方大鳄的圈套。笼罩在事件上空的迷雾恐怕只有在新加坡交易所委托的调查结论出来之后才能完全消散。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和当年同样发生在新加坡的巴林银行事件一样,搞垮这家百年老店的只是一起交易员的越权交易。所有在衍生工具市场上发生的巨额亏损一样,中航油事件的根本原因在于其内控机制失灵。
企业是否需要明星?
一个明星式的企业家会产生很多光环,包括逐渐被神话,而超越制度的束缚。被一个个胜利冲昏了头脑后,一个人会逐渐自大独裁、刚愎自用,这也许是陈久霖豪赌国际原油期货的深层次原因。
据陈久霖的同事说,虽然他在公开场合强调在管理上要授权,让每个员工都有施展才干的自由,但他对手下人员管得却很细,而且有时很粗暴。中国航油的职员大多都是陈久霖亲自招聘来的,在工作中喜欢事无巨细,所有决定都是由他一个人说了算。这样的独裁式工作作风也为其日后的失败埋下了伏笔,但之前没有人去质疑,一个明星式企业家的光环会掩盖很多缺点。
中国文化的特点造就了中国企业家的弱点,“功成名就”是衡量一个成功的人的标准,陈久霖成功后,最喜欢跟大家谈的就是《易经》,喜欢接受各大媒体的采访,媒体也一再对其进行神话。中国文化喜欢造“神”,喜欢神话某些人,但是我们可以看看通用电器的前总裁杰克.韦尔奇,当他在中国的演讲因为简单而受到大家质疑时,我们倒是应该反思一下,是谁在神话他,我们又为什么要质疑他?
是治理结构问题还是权力超越制度?
其实中航油和陈久霖的事并不新鲜,上市公司高管外逃的事件不是第一次了,好像这与中航油事件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但细细想来,其实是一回事,表面上看是公司治理结构的问题,但其实深层次的原因还是权力与制度、法律与道德问题。
据不完全统计,去年1月以来,共有10位上市公司高管外逃,卷走的资金或造成的资金黑洞近百亿元。从发生高管事件的上市公司看,大股东滥用控制权而企业内部缺乏必要的制约机制,是关键性的原因。受贿、贪污、挪用公款是问题高管的主要罪行,而这几项罪行产生的深层次原因,就在于上市公司的“内部人控制”现象,“问题高管”控制下的董事会成为形式董事会,高层管理人员通过对公司的控制,进行利益输送,侵蚀中小投资者的利益。
值得玩味的是,陈久霖在2003年7月发表的专栏文章中写道:为规避风险,中国航油建立了一整套提高透明度、改善监督机制的风险控制措施。据报道,中航油有一个由专职风险管理主任和风险控制专家组成的队伍,理应制定了事前、事中和事后的一整套交易对策,但为何这一机制没能生效?据透露,公司曾通过衍生品交易获得过1亿美元的可观利润,是不是这种甜头让原本尚存的风险意识和内控机制渐渐失效?公司曾向集团借款1亿美元用来弥补亏损,损失已到如此程度,为何仍置风险于不顾?这充分说明了中航油在这次危机中最核心的问题是个人权力超越了公司制度,这才是最值得我们关注的。
可以看出,正如很多国营企业的制度虽然很完善,但缺乏执行一样,象中航油这样的上市公司,即使有完善的监控机构,但如果缺乏切实有效的执行,也是一张废纸而已,如果个人的权利逐渐取代甚至超越了公司的制度,那才是最大的风险。现在上市公司的高管之所以有各种违规、腐败行为,却很少有董事因此而受到刑事处罚。市场监管者对他们所能采取的手段,除了谴责、警告、终身禁入外,至多不过是极为有限的经济处罚,相对于违规可能带来的巨额收益,显然只是“九牛一毛”。
实践经验表明,在我们不太成熟和规范的证券市场,对上市公司高管行为实施严刑峻法,才是最有效和最现实的监管方法。建议强化控股股东、董事及高管人员的民事赔偿责任,立法引入个人破产制度、证券民事赔偿机制和追究最终责任人无限责任制度,加重刑事处罚力度,在制度安排上有效防止公司控股股东和管理层等内部人恶意利用公司的有限责任性质,操纵公司财务,滥用公司资金,转移公司资产与收益,进行破产欺诈等不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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