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行信贷风险:冲出“十面埋伏”



关悦/文

任何管理流程,就设计本身不存在所谓“致命缺陷”;而杜绝执行流程人员腐败,才是流程再造真正目的所在。

 银行信贷风险:冲出“十面埋伏”

长久以来,数额庞大的不良资产一直是中国商业银行,尤其是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一块最大的心病。尽管这其中有很大一部分是历史遗留问题,是计划经济体制的产物,但由于各种社会、经济以及商业银行自身的经营管理问题导致的信贷风险,也成了各大商业银行不良贷款数额居高不下的重要诱因。

如今,为了提升自身实力,应对加入WTO后所面临的竞争和挑战,商业银行争相股改、上市,其中也包括四大国有商业银行。为此,剥离、处置存量不良资产,控制信贷风险,减少不良资产增量也成了众银行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然而,信贷风险就像是附着在银行身上挥之不去的魔鬼,即便再精心设计筹划的制度、流程,似乎都对它防不胜防。

银行:程序至上、内控无限

发放一笔贷款要历经怎样的程序?花费多长时间?找来老辈的和正在供职的信贷员,一定会给出截然不同的答案。

以往,我国商业银行的信贷管理体系是与行政体制高度耦合的“金字塔”型的垂直管理模式,表现为管理责任关系和信息的汇报渠道均为总行、一级分行、二级分行、支行、网点之间以及机构内部行长、科长、经办之间的分级管理,贷款的审批流程完全是纵向的。

而在发达国家的商业银行中通常采用条块结合的矩阵型结构管理体系,信贷业务的组织除了有纵向的总行一分行的分级管理之外,十分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它们大多会设置专业化程度较高的多个部门共同负责信贷业务的组织管理,如信贷政策制订部门、资产组合风险分析部门、业务管理部门、风险审查部门、不良贷款处理部门以及系统一体化的管理部门等等。各部门分工明确,各司其职,在业务上相互沟通、协作又相互监督。贷款审批是信贷风险的关键控制点,在这一环节,国外的银行一般是由隶属于不同部门的授权人员(两人或三人)共同审批。据悉,某外资银行广州分行的贷款审批就是由业务管理部门和风险管理部门共同负责,每一笔贷款的发放都必须由最少两名授权人员主管独立思考后签字批准方为有效。分行长主要起协调管理作用,并不直接参与贷款的审查与签批。其审批流程更倾向于横向运作。

比较而言,纵向管理链条过长,各个层次之间的权力制衡不足,而强调横向的、部门之间的分工与制约,能够更好地实现风险控制与资源配置效率的有机结合。有鉴于此,近年来,我国各大商业银行都开展了内部结构调整,并尝试对信贷管理体系进行改革。

从某国有商业银行信贷营销部门的主管那里,《中国财富》的记者了解到一笔贷款,从申请到发放的全部流程,而这一流程在目前我国的各大商业银行中也都是大体相近的。

以某企业在一家银行支行申请的贷款为例:首先,支行的信贷员(也可以叫客户经理)会深入到企业中展开调查。一方面要搜集企业的各种资料,包括近三年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以往的贷款纪录、融资记录还有股东背景等等;另一方面,也要考察企业所提供的相关资料之真实性。在充分资料搜集和调查的基础上,信贷员需要完成一份详尽的申请报告。随后,如果此笔贷款在支行的信贷审批权限之内,申请报告将被送交设在支行内部,专门的信贷管理部门进行审批。(过去,银行大多把信贷审批权下放到支行,导致信贷风险很大。如今,在支行审批权限之内的贷款已经非常少了,仅限于一些交纳百分之百保证金之类的低风险贷款业务品种。)绝大部分的贷款申请和调查评估报告将被上报到分行,由分行根据相关的国家政策进行审批。

除了采取审贷分离的方式防范内部风险,高科技手段也被运用于审批流程之中。比如电子审批,借助银行内部的网络,公开贷款的相关资料,并在过去的纸上签字审批过程之外增加了一个在网络上进行电子签字审批的操作过程,这样使得每一笔贷款的审批都全程受到总行的实时监控。

另外,各个分行的上级单位(总行或上一级分行)还设有贷后监测中心,在贷款发放之后,会派出专人对所有的贷款程序进行检查。这种检查在过去仅仅是抽查,而近年来已经转变为100%的检查。

至于个人信贷方面,由于其涉及金额较小,而且业务分布也比较分散,所以审批权限基本都被下放到基层行(支行)。经过多年的实践总结,审批权力过分上收(到分行)会导致效率低下,因此为保证审贷分离,现在有的银行就成立了分行下属、与支行平级的审批中心,对个人信贷进行集中审批。不过,据业内人士分析,这样的做法也同样在某种程度上造成了效率降低。审批人员要对贷款担负责任,而放贷量的多少却与他们无关,为慎重起见,审贷部门就会不顾业绩,尽量少批贷款。

无论如何完备的流程设计,如何缜密的内控制度,最终还是由人来执行、实施,说到底,“人”的因素无可避免的是整个系统之中最重要的一个环节。从主观意愿来说,与审批人员的“无作为”倾向恰恰相反,信贷人员背负着上级领导下达的任务指标,多放贷款是必须的,事关生计,在控制风险的要求与完成任务的压力之间,权衡取舍绝对不是容易的事情。从客观现实来说,银行的信贷人员(特别是老一代)很多并没有接受过专业的教育,甚至有一些的文化层次都不高。最直接的,对那些涉及国际贸易的企业进行调查时,信贷员连企业的外文合同都完全看不懂。尽管,近年来,很多银行已经加大了对信贷员的培训力度,而且会优先将新招聘的大学生安排到信贷管理部门(据称,2001年以后,70%以上的信贷员是新人),但是,这些懂得专业知识、高素质的年轻人又缺乏老信贷员常年积累的经验。可以肯定的说,信贷人员自身的业务水准也是制约银行审贷工作的重要因素。

加上我们注意到现在很多企业在招聘所谓的“融资专员”时,都要求任职人员必须有长期在银行从事信贷工作的经验,而企业为“融资专员”提供的待遇又具有超强的竞争力,于是,银行培养多年、有着丰富经验的信贷员就纷纷被企业“挖角”去了。这些“融资专员”对银行的审贷程序、评估指标都是再熟悉不过的,他们可以做到有针对性的“投银行所好”,把企业的各项指标包装到“完美”,帮助企业顺利的取得贷款,实在是让银行防不胜防。

风险:骗贷普遍、手段翻新

尽管众银行倾注全力,希望通过不断完善信贷管理体系,加强内部风险控制来降低其面临的信贷风险,现实的情况却仍然令人无法乐观,形形色色的骗贷行为依旧普遍存在。

老套的把戏说来是人尽皆知,比如出假报表、假的审计报告,可要真的防范这一手,却绝没有想象中的那么容易。当银行的信贷员进行调查时,他们面对的很可能是一些水平远在他们之上而又经验老道的企业财务人员。蓄谋已久的企业可能早已经串通其他相关企业,准备好了假的销售合同,假的商业票据,为其虚增的利润提供“凭证”。(案例1)针对这样的骗贷手段,银行原本也并非毫无对策,核实增值税发票的真实性就是可行的方法之一,不过一方面并不是所有的企业收入都一定会开据增值税发票,如果企业强说发生了收入,却没有发票,银行可能也无从考证。另一方面,从银行的制度方面,也没有严格的规定,必须要核查,即便能够查出的漏洞,也或许会被忽略掉。

案例1:A公司与B公司事先约定,签订假的购销合同,B公司通过银行支付给A公司所谓的购货款(商业票据),实际上两公司之间根本没有任何购销活动。待A公司成功从银行贷款后,将其中一部分作为报酬(包含之前所谓的货款和酬劳)分给B公司。最终,A、B两家公司实现双赢。

其实,还有一个核查企业利润的方法就是与税务部门对账。因为出于少交纳税收的动机,企业通常倾向于少报利润,而处于骗贷融资的目的,企业又需要多报利润,那么,在报给税务部门和银行的两本账之间就有可能会出现较大的差异。当然,赶上企业为了骗贷,不惜多缴税款的情形,这么做也是徒劳无功的。再有,银行也会查询企业的股东背景资料,如遇过去有不良信用记录的股东,则不会给予贷款。但据了解,有碍于目前我国国内商业银行之间尚未联网,客户信息无法共享,所以对于那些换行骗贷者,此法亦难奏效。

客观的说,目前银行能做的也只能是尽量深入的了解各个行业的特点,每年或在更短的周期内对各个行业做出分析,罗列出一些指标作为评价标准。在调查乃至审贷的过程中,根据这些指标来判断企业的质地是否优良,判断贷款的风险大小,最终做出决策。可想而知,根据指标所做出的判断难免机械,难免有疏漏之处,很难从根本上防范风险。

令人颇感意外的是,即便相当难以防范,银行的业内人士对于企业、法人骗贷现状的态度还是较为乐观的,他们说,现在控制的比较严格,企业恶性骗贷的案件已经比较少了。真正的“重灾区”被指为银行的个人信贷业务。

最令银行信贷部门痛心疾首的要算是个人消费信贷中车贷这项业务了,虽然各商业银行开始这项业务的时间并不长,但或许是“精明”的汽车销售商和一些购车人在办理贷款的过程中发现了银行办理业务流程中的漏洞,骗取车贷的手段花样层出不穷。有“一车多贷”,就是用购买一辆汽车的发票、合格证等凭证在多家银行办理贷款;有“套贷”,就是低价购买的汽车,经销商却开出高价发票,这样就可以从银行多贷款(所谓的“零首付”就是通过套贷手段实现的,案例2);更有甚者,根本就没有购车行为,也可以利用假的发票和其他凭证从银行贷款。

案例2:某汽车经销商打出“零首付贷款买车”的招牌,吸引了不少的购车人。了解之下,才明白,原来12万元的车,经销商给购车人开张15万元的发票,而购车人凭此发票,到银行办理贷款,按照首付20%,贷款80%计算,贷款额正好是12万。这样,购车人并没有交所谓3万元的首付款,完全由银行为其提供的贷款买单,成了变相的“零售付”。

按照常理,车贷跟房贷应该都是抵押贷款,贷款购买的车辆应该到车管所进行抵押登记;而且,只要银行在已经办理过车贷的发票上做某种记号,应该也完全可以杜绝“一车多贷”的现象;至于使用假发票、假凭证更是稍加核查就能识破的伎俩。可现实是,银行在办理车贷时,抵押登记手续是可以延后再办的,而且事后也没有监督机制。在车贷业务最火的时候,银行为了尽快办理以“方便客户”,只看发票的复印件就给办理。

现在,在车贷业务上吃尽苦头的银行们早已停止办理这项业务了。然而,为什么对于这块似乎能够控制风险的“业务蛋糕”,如今已经“无人敢于染指”了呢?接受采访的一位银行负责人解释,目前汽车市场频繁大幅的降价风潮,造成车贷业务难以回避的风险,可能两个月前花14万买的车,现在只卖10万了,从银行贷款买车,并为此支付高额利息,就成了一件极不划算的事情。心存不甘的购车人很有可能因此就拒绝还款,一旦出现这种情况,银行就铁定会成为最终的受害者。要知道,就算是起诉,执行难、成本高的现状也会让银行落不到什么好。

相比之下,房贷的骗贷招数倒是并不复杂,无非就是假按揭。在这方面,银行目前的检查力度也算比较强了,尤其是房地产行业又是国家宏观调控的重点目标,对其缩紧银根是想当然的。没想到的是,在各大银行新增贷款中,房地产行业的贷款占据了很大一部分,据说一般在30%以上,有的甚至超过一半。这让人原本放下的心不由得又悬了起来,在如此数额巨大的新增贷款中,是否蕴藏着大量的风险?银行们对此的控制和把握到底如何?唯愿这些问题的答案不是留到“东窗事发”后才公诸于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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