调查显示,目前我国七成出口企业遭遇技术壁垒,仅去年就造成约170亿美元的损失。中国加入WTO后,国外技术壁垒进一步趋严,已成影响我国外贸出口的重要因素。
距2002年5月17日欧盟一纸CR法规正式公布限制中国打火机出口、温州打火机遭遇技术壁垒仅一年,中国电池行业又布满阴云。2003年5月28日,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ITC)发表公告,根据美国联邦关税法第337条款对来自中国内地、中国香港、日本、新加坡和印尼的无汞碱性电池和该类电池的构成物及含该类电池的其他产品展开知识产权调查,中国内地的福建南平南孚电池公司、双鹿公司、豹王公司、虎头公司、长虹电池公司、三特电池公司、正龙公司等7家公司被列入黑名单。
此举在中国电池业引起轩然大波,这意味着,一旦7家中国电池企业在此次调查中被确认存在问题,将被禁止向美国进行一切出口和销售,更严重的是,国内的其他电池生产商也会受到影响,整个中国电池业将遭到严重打击,甚至我国配有同类电池的电子产品和电动玩具出口也将受到影响。
<b>双车竞速:美国劲量来势汹汹</b>因中国电池在美国市场上占据较大份额,2003年4月28日,美国劲量公司及其下属的EVEREADY电池公司依据美国1930年关税法第337条向ITC提出申请,要求禁止进口一系列其竞争者生产的家庭用电池产品。其理由为这些公司侵犯其专利权。
此次被调查者共计28家公司,囊括了许多劲量公司在亚洲和美国的竞争对手,除日本FDK公司、新加坡GP国际电池公司、美国Maxwell公司、香港Hi-Watt电池工业公司外,中国内地企业福建南平南孚电池、双鹿、豹王、虎头、长虹电池、三特电池、正龙七家公司也被列入该名单。
劲量集团在长达207页的起诉书中,历数了这28家企业的侵权行为,指控他们侵犯了1995年美国政府授予的第5464709号专利,要求对有关企业生产的无汞碱性电池、用于制造该类电池的锌粉和内含该类电池的玩具和手电筒等其他产品进行调查。
起诉书中指控有关企业生产的碱性电池仿冒劲量电池的工艺,其中中国厂商侵权行为尤其严重。起诉书要求ITC根据“337条款”尽快展开调查,在核准侵害程度后发布排除令,禁止侵权产品的进口、销售和广告宣传。
若ITC最终裁定这28家公司确有侵犯专利权的现象发生,那么根据劲量公司的请求,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将宣布停止进口这些公司的产品。
我国目前为世界上主要的电池出口国,自1999年以来,我国电池产业以年均10%的速度增长,2001年电池出口约144.46亿只,金额约18亿美元,2002年电池出口金额更是超过20亿美元。这不能不让人对美国企业申请调查的目的产生怀疑。业内人士分析,项庄舞剑,意在沛公,美国企业此举是防止中国电池出口日渐增多、导致自身市场份额被瓜分而采取的反倾销措施。
<b>遭遇诉讼:中国电池摆阵接招</b>
美国联邦关税法第337条款是美国控制进口贸易中不正当竞争行为的重要措施,旨在保护美国企业的知识产权。美国国内的厂家如果有足够的理由认为出口到美国的产品触犯了这一条款,就可以向ITC提起诉讼。“337”调查虽然主要涉及专利类纠纷,但其后果并不像国内企业熟知的那种迫使交纳专利费等那么简单,而极有可能影响到所有被告企业产品对美出口和销售,甚至牵连到该国所有同类企业。
美国方面的调查公告发布以后,中国相关电池企业已经正式应诉,在美国聘请了具有丰富知识产权案件经验的律师,并迅速动员有关企业召开行业会议商讨对策,我国数十家不在调查名单上的电池企业也积极参与此事。
中国电池工业协会秘书长王敬忠表示,目前,中国相关电池企业已取得了共识:要打官司,就要积极应对,必须请最好的律师。“这次我们请的是美国比较强的律师,在美国接手过多次337案件,经验比较丰富,而我们这个律师事务所还有一个很大的优点,就是联合各国的律师事物所,组成一个统一战线,共同对付美国的起诉法,这样胜算的把握更大,互相可以交流信息交流资料,共同找出他们的弱点。”据有关人士透露,此次联合应诉至少为每家企业节省50%以上的成本。
记者通过我国最大的电池生产厂商福建南平南孚电池了解到,作为被告之一,南孚电池已全面启动应对机制,随时待命。南孚坐镇福州专责处理此案相关事宜的康金伟称:“南孚电池今年预期出口额为2亿美元,美国是我们主要的出口市场之一。我们电池制造中的无汞技术属于新一代环保技术,也是全球电池业的发展方向,美国相关企业当初在很大的范围内申请了专利,此次发动337条款调查让中国企业感到很突然。”
“中国企业遭遇反倾销时,应该主动应对,否则学费昂贵。”谈及该事件时,浙江宁波慈兴集团总裁胡先根颇有感触。
据了解,2002年,美国几家轴承企业向ITC和美国商务部提出申请,认为中国球轴承在美国市场以低于正常的价格销售,对美国生产相同产品的产业造成实质性损害。随后美国商务部通过一项表决,对中国出口球轴承进行反倾销调查,并一气点了中国28个省、市的253家轴承企业,涉案金额3亿美元。
对此,我国200余家轴承企业拒绝应诉,而宁波慈兴集团则据理抗辩。公司总裁胡先根先去宁波大学翻译文件,然后到上海的WTO咨询中心请教,接着到美国高价聘律师,积极应诉。美国方面提供的材料半尺高,慈兴却整理出半人高的应诉材料。最终,慈兴集团击中美方要害,胜诉。
但,遗憾始终存在,另200余家国内轴承企业因拒绝应诉,美方将对其征收59.3%的反倾销税,部分企业不得不痛失美国市场。
<b>反思沉重:中国企业何以学费昂贵?</b>事实上,中国企业在美国遭受“337调查”并非头一回。1995年,北京三环新材料高科技公司和宁波科尼特实业公司向美国出口的特种磁铁就曾遭受“337调查”,最后被判定侵权成立,被处以155万美元罚款,并被禁止向美国出口。1997年,杭州三和食品添加剂厂因被怀疑使用了享有专利的糖精生产工艺也被提起调查,最后控方因证据不足败诉。
相比之下,今年的情况更为严重。2003年2月,北汽福田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农用拖拉机和割草机因涉嫌侵犯美公司专利被提起“337调查”。3月,美国辉瑞公司申请对包括7家中国公司在内的15家企业进行调查,理由是这些企业对该公司抗阳痿药西地那非(即“伟哥”)有侵权嫌疑。目前,该两起诉讼正在审理中。
“中国制造”为何在国外频频“触礁”?对此,业内人士分析,随着中国加入世贸组织后产品出口的日益增多,加之物美价廉的中国产品给当地原有市场带来竞争,各种贸易争端因而日渐彰显。
中国商务部科技司组织的一项调查显示,目前我国七成出口企业遭遇技术壁垒,仅去年就造成约170亿美元的损失。中国加入WTO后,国外技术壁垒进一步趋严,已成影响我国外贸出口的重要因素。“国外技术性贸易壁垒技术复杂、隐蔽性强、扩散效应大、影响面广,已经成为长期制约我国出口发展的最大障碍。”商务部科技司司长王晖指出。
而另一份分析数据则表明,从1998年到2000年,在信息技术领域的某些行业,我国国内发明专利与外国在中国申请的发明专利数量比值为1:9。有关专家认为,这与我国信息产业每年10000亿产值的地位极不相称。
据统计,从1998年到2000年,国外在华申请专利数量排第一位的是韩国的三星公司,其在信息领域的专利数量为1558件,而同期排国内第一位的中科院研究所只有184件,只相当于三星公司的1/9。近年来,国外在华申请专利数量大幅上升,尤其是在电子信息技术范畴的发明专利中,最近三年有88.5%是来自国外。在这场专利争夺战中,国外专利的申请者以实力雄厚的跨国大公司为主,而国内则以科研院所为主,更多的国内企业却按兵不动。专利是企业参与国内外市场竞争的有力武器。毫无疑问,我国部分专利意识淡薄的企业必将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付出惨痛的代价。
我们必须承认,造成这种局面的原因是多方面的。首先,我国在一些高科技领域核心技术方面的确不如国外有些国家发达,并且国内科研与生产脱节;其次,国内企业对技术开发的投入较少,只注重开发出的新产品直接投入到市场赚钱的短期行为,而忽略了专利申请这一重要环节。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张平副教授对此忧心忡忡地指出:“最紧迫的是,世界各大技术强国都在中国知识产权领域‘跑马占地’,进而再变成国际通用技术标准,而中国企业专利这一环节,未免太被动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