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运企业的改革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海运企业进行了多项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港口管理体制的改革
长期以来,沿海和长江主要港口一直实行政企合一、高度集中的管理模式。
1982年,经国务院批准,大连港率先实行政企分开的改革,将大连港务管理局一分为二,分别成立大连港口管理局和大连港装卸公司。
从1984年开始,遵照中共中央和国务院的决定,除秦皇岛港外,沿海和长江主要港口先后实行“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在财务上实行“以港养港、以收抵资”的制度。
改革调动了地方建设和管理港口的积极性,扩大了港口的经营自主权,增强了港口活力。
但改革后的港口管理体制仍存在着许多问题,尤其是随着新的财税制度的出台以及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开始,一些新的问题又产生。问题主要有:第一,港口政企仍然普遍不分,这既削弱了港口行政管理职能,又妨碍了港埠装卸企业独立自主地走向市场;第二,“以港养港、以收抵支”的政策,不适应新的财税制度,解决不了港口建设资金的短缺;第三,港口产权归属不明确,直接影响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
1994年,交通部提出了港口管理体制改革的新思路,主要内容有:
1、实行“政企分开”,理顺各方关系。港口按照政企分开的原则设立港口行政管理机构,作为当地政府的职能机构,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当地政府辖区内港口的规划和岸线管理;负责港埠企业、货主码头的归口管理;负责港口规费的征收;负责港口和陆域环保管理。将政企合一的港务局,改组为港埠企业,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经济实体,依法从事港口装卸、仓储、堆存等经营活动及港口的改造、维护。
2、深化港口财务管理体制和基本建设投资体制改革。改革“以港养港、以收抵支”的财务制度,与新的财税制度接轨。改革港口基础设施建设投资体制,解决“七五”以后港口建设资金还本付息问题。
3、明确港口的产权,加强对国有资产的管理。按照国家国有资产管理局的有关规定,交通部直属和双重领导港口由中央投资形成的资产和实行“以港养港”期间以养港资金形成的资产,属于中央管理的国有资产。
二、长江航运管理体制的改革
交通部于1983年对长江航运管理体制进行改革,实行港航分管、政企分开,撤消了长江航运管理局,组建了长江航务管理局和长江轮船总公司,对长江干线主要港口实行交通部与地方政府双重领导、以地方为主的管理体制。长江航务管理局是交通部对长江航运进行行政管理的派出机构,行使政府管理职能。长江轮船总公司由原长江航运管理局所拥有的航运公司组成。1993年,按照国家经济体制转轨转型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在原长江轮船总公司的基础上,经过改造,成立了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干线港口与航运企业分离后,成为依托地方城市向社会所有运输企业提供装卸服务的港埠企业。
三、海运企业的改革
从改革开放开始到1993年,海运企业的改革走过了十多年的历程,通过多种经营方式的改革,以及增加技改的投入,引进国外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方式,海运企业的活力有所增强,对宏观环境和市场变化的适应能力逐步提高,经济效益有了一定的改善,企业开始摆脱行政机构附属地位,涌现出一批搞得好的大中型海运企业。但是,十多年的改革仍没能解决企业深层次的问题:
1、国有海运企业经营机制不活,优胜劣汰机制、自负盈亏机制、激励和约束机制还未真正建立起来,在市场竞争中比非国有海运企业缺乏活力。
2、经济效益低下,企业亏损严重。
3、更新改造能力差,发展后劲不足。
4、企业负担沉重,难以轻装上阵。
1993年初,交通部先后颁发了《全民所有制交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实施办法》、《关于认真执行<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转换经营机制条例>的意见=和《1993年交通部深化企业改革,转换企业经营机制工作要点》。 1993年以后,交通部探索和完善了各种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深化了企业人事、劳动、分配制度的改革,扩大了基层单位经营自主权,调整了运输结构和企业组织结构,改革了企业管理体制和精简了企业机关处室和人员,进行了股份制、租赁经营和组建企业集团试点,发展了多元经营、规模经济,剥离了非主营单位,减轻了企业负担,使企业能够自觉进入市场、开拓市场,参与竞争。
经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国家体改委批准,中国远洋运输集团、中国长江航运集团分别于1993年1月16日、3月6日正式成立。中远集团的核心企业是中国远洋运输(集团)总公司,广州、上海、天津、青岛、大连、连云港6个远洋运输公司,中国外轮代理总公司、中国船舶燃料供应总公司,中国汽车运输总公司等160多家企业组成中远集团的紧密层,150多家企业组成半紧密层,约400家企业组成松散层;1993年底,集团成立了集装箱运输总部,全面调整了全球集装箱班轮航线,并参照国际先进做法,经营集装箱运输业务。长航集团以中国长江轮船总公司(后改名为中国长江航运(集团)总公司)为核心企业,集团紧密层、半紧密层企业及其分支,分布在长江沿线6省1市,3个经济特区和美国、澳大利亚、香港等国家和地区;长航集团的成立,进一步推动了长江航运生产力各要素的优化组合,促进了中国长江轮船总公司经营机制的转换,打破了原来以所有制、行业、地域为界的经营格局。
1994年,交通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开始起步。1995年以后,交通部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工作全面开展。1995年3月25日,交通部成立现代企业试点领导小组,并确定了广州海运(集团)公司、中国远洋运输集团、中国长江航运集团、上海海运(集团)公司、营口港务局等企业作为部属及双重领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试点。1996年,交通部着手组建中国海运集团。1997年8月18日,中海集团在上海正式挂牌成立。中海集团是以上海海运(集团)公司为核心企业,大连、广州海运(集团)公司、中国海员对外技术服务公司和中交船业公司为紧密层组建的。
1998年,中远集团全面实施船队专业化调整,建立中远集装箱全球一体化营销体系。中海集团积极推进企业改革和资产重组,形成了油运、货运、客运、集装箱运输和特种船运输五大专业船队。为了有利于政府部门更好地履行职责、搞好行业管理,有利于企业更好地行使经营自主权,交通部开始与直属航运企业脱钩。(——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