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美芝:博客公约来得及时来得必要



  作者:姜美芝

  【eNet硅谷动力专稿】去年,恰值新闻出版总署刚刚发布《网络游戏防沉迷系统》之际,成都的网吧业主、网游玩家和游戏厂商联合制定了西部首份《网游自律白皮书》。这份白皮书的推出及其推出的时间,一方面说明了网吧业主、玩家和游戏厂商对待网游的理性,另一方面也凸显了《防沉迷系统》面世以来的尴尬。媒体宣称:《网游自律白皮书》将在 成都网游发展历程上书写下新的一页。笔者认为:不仅如此,而且必将在中国网游发展史上抹下浓墨重彩的一笔。

  对于至今好象还没有显山露水的《白皮书》,笔者为什么会这么?其实,笔者未尝不知道《白皮书》的影响力和约束力的有限,但任何事物的意义都不能完全从其直接的效果来衡量。《白皮书》的出现,其终极意义就在于促使社会、网游开发商、运营商和游戏玩家主动去反省网游,让他们第一次意识到在网游领域,自己既是主体又是受众,网游业健康与否直接关系到他们的切身利益,从而使得他们开始考虑行业的自律,而不再被动的一边遭受他律,一边无声的反抗。

  同样,《博客公约》也不是可有可无的。2005年,博客可谓热闹异常。作为国内领先的博客门户,博客网获得上千万美元的投资,其发展势头迅猛;而作为传统门户的新浪和搜狐,当然不甘心落后于潮流,以举办“首届中国博客大赛”和“全球中文博客大赛”为契机,相继推出了门户博客。基于此,人们把2005看作是博客年。博客的初步繁荣一度掩盖了其背后的黑色元素,但当铅华尽退,喧嚣转为平静后,围绕博客兴起的争论、炒作和尔虞我诈,让人再次领教了互联网上的泼妇骂街和勾心斗角。

  大博客与小博客的争论,笔者也曾读过几篇,觉得炒作成分居多,说骂街或许过了,但对博客的发展无啥意义;大博客状告小博客,更是让人莫名惊诧,在小博客表示气馁并有投降之意后,大博客的死缠烂打,让博客印上了不厚道的烙印,殊为可叹。虽然媒体和案件主角争相把此事炒作为国内首例博客诉博客案,但其影响并不如想象得那么大,让以炒为生的人大失所望。

  如果说这件事依赖法律的介入,有望从原本的一地鸡毛走向严肃;那么,“中国博客戏耍西方媒体”一事,则更多的是诙谐与最近流行的恶搞了。“据联合早报的叙述,事情是这样的:三八妇女节当天,两个很受欢迎的中国博客,其页面突然变成了空白页,上面打着旗帜性的一行字:“因为众所周知不可抗拒的原因,本博客暂时关闭。”就这么简单的一句话,立马引起了国际媒体的关注。举世闻名的西方通讯社路透社的记者,在获悉此事后大为兴奋,在最短的时间内向全世界发布了新闻报道:“中国又有两个言辞大胆的博客‘***’和‘***’被政府下令关闭,这是中国在控制整肃互联网的新一轮行动,尤其目前两会期间。”看到路透社的报道后,西方各大新闻媒体如BBC、“美国之音”等,也都一窝蜂地跟进报道。连以保护记者话语权为己任的“记者无疆界”组织,也积极地加入进来,迅速向全球发出新闻稿件。”《一个馒头引发的血案》虽然把恶搞水准和影响力推向了颠峰,但那时的恶搞还只能算是个体事件,博客的适时介入却使得其发扬光大。

  其实,在此之前,博客已有被法律光顾的前科。去年11月11日,胡景南在网上发现,他的名字出现在一个博客网上。一个网名叫“酒朋诗侣”的博客写道:“她怀疑她的前夫胡景南在四处散布诽谤她有婚前出轨行为的话……”看到这些子虚乌有的帖子,气愤至极的胡景南于2005年12月7日请公证处对博客网上的帖子做了公证。12月22日,胡景南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那个发帖子的“老熟人”告上法庭,并获得胜利。而某教授因被学生在博客上涉嫌侮辱,早就曾有要与博客网站对簿公堂的先例。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有人提出要通过立法把博客行为拉入法律的管辖范畴,从而净化博客空间。但反对的人却认为,博客既然诞生和生存于网络,所以只要与互联网相关的法律同样适用与博客,而博客毕竟是人的行为,本身也不可能脱离社会而存在,因此不存在与法律脱节的问题。2005年11月2日,在博客的诞生地,美国国会对博客法案进行了辩论。这个法案旨在加强联邦法令对博客的约束。最终,该法案因为没有获得美国国会参众两院三分之二的多数支持而流产。

  鉴于此,以博客网为代表的一批博客网站提出要制订《博客公约》。博客网董事长兼CEO方兴东就表示,博客中出现的知识产权、个人隐私、安全、政治等问题,在网络的其他应用中同样存在。对于博客的种种问题,他更倾向于通过自律的方式加以解决,而《博客公约》与《网游自律白皮书》一般,都是行业主体自律的典型形式。目前,多家博客网站正在征集业界专家及广大网友的意见和建议,共同起草《博客公约》,以自发的形式规范博客言行。

  据说,这份公约将由两部分组成,一部分是对博客服务提供商的约束;另一部分是对博客作者的约束,包括博客必须对读者和社会承担责任和义务,必须遵循应有的道德规范和伦理准则等。对于即将出台的《博客公约》,洪波认为,这份公约对于约束博客行为没什么用,因为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底线,而破坏规矩的人哪儿都有。显然,洪波更多的是从《博客公约》的作用和实效来界定其存在的必要性。

  笔者不否认《博客公约》面世后的处境,因为在行事时能考虑其要求的博客肯定微乎其微,更别说在博客发生纠纷时拿它来界定是非了。笔者估计,包括门户博客在内的一些博客网站之所以置身事外,不仅仅是因为《博客公约》的意义大小,还有着主导权方面的考虑,谁愿意别人拿出一套规范来制肘自己呢?如果是自己发起和制定的那就令当别论了。同时,包括博客网在内的《博客公约》的发起网站还必须小心,一方面个体博客不会甘心受其约束,如果《博客公约》对其不利时,他/她可以诉诸法律;当《博客公约》有利于自己时,又可以作为向博客网站施加压力的筹码。那样一来,博客网站将相当的尴尬。

  正因为如此,不管博客网站出于何种考虑要制订《博客公约》,其勇气都值得佩服,其行为值得鼓励。在喧嚣繁杂的博客乱世当中,有人呼吁大家自律绝对是好事,最起码表明博客人士还没有全部陷入妄我的境地。而博客一旦能实现自律,岂不是可以避免大家非常担心的他律嘛。要是大家都不自重,迟早有一天会有专门的博客法光临博客,那时,博客的自由、话语权都会遭到毁灭性的打击。

  由是,《博客公约》虽然诞生的形式有待商榷,但绝对不是可有可无的,而是来得及时,来得必要。

  

爱华网本文地址 » http://www.413yy.cn/a/9101032201/508339.html

更多阅读

美华博客新地址 美华的博客

美华博客被黑,现博主已注册了新地址:http://blog.sina.com.cn/u/2727069813以前的美华的博客改为美華博客,或用新浪微博搜美华,望有助大家。这是百度搜索到美华老师新博hhssyyhh_新浪博客欢迎您在新浪博客安家,您的博客地址是:http://b

姜美芝:中国式管理的“三招两式”

无论是西方管理还是中国式管理,只要运用得当,完全可以达到现代管理的要求,而不要枉谈西方管理与中国式管理的结合,不要将管理复杂化。借张五常先生的说法,笔者在此提出中国式管理的“三招两式”。2005年09月02日19:22作者:姜美芝来源:中国

博客营销经典谋略(之三):博客终端法

  导读:很多人所说的博客营销模式只能说是企业产品的市场切入模式,还要依托一些传统的营销资源来达到影响经销商和终端的渠道资源,因为诸多的渠道终端中的商业人员因工作原因是很少有博客的,否则是难以大幅度地影响、启动市场。  

博客营销经典谋略(之二):博客钓鱼法

 导读:运用好博客评论,就像在鱼类丰富的河塘里钓鱼,可以钓来流量和关注的价值。  在知名博客上留下评论,可以让作者认可你,重要的是可以让一个博客群体认可你。  博客营销经典谋略(之二):博客钓鱼法。  博客钓鱼法  运用好博客评

博客经济学:博客商业价值概论1

新智诚博客经济研究精华回顾:博客商业价值的源泉何在?博客营销的概念出现以来,特别是阿里妈妈的风潮后,卖广告是否真正和唯一体现博客商业价值的问题一直困惑着博客者们,我们有必要从政治经济学角度谈谈博客商业价值

声明:《姜美芝:博客公约来得及时来得必要》为网友迷倒万千少女分享!如侵犯到您的合法权益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