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索有关“房地产泡沫”新闻,大致发现一个规律——立场鲜明反对泡沫论的(以报道倾向性为标准),大都是大城市的所谓市民报纸,或者平时房地产报道和广告比例较高的专业财经媒体。在房地产市场利益各方主体中,大多数媒体、大多数时候都表现出和开发商站在一起的立场。事实上,如果想在泡沫模式中赢利,那么在市场行为的全部环节都需要媒体的共谋和协同,而许多媒体也正是在这样做的。 日前,某报以“李嘉诚看淡房地产泡沫说”为标题报道称,“近日,香港首富李嘉诚的长江实业集团(简称长实集团)以94.2亿港元拍下香港市区一块土地,是香港回归以来最贵的拍卖地,也是香港历史上第二贵的地皮……李嘉诚似乎在以巨资挑战投资银行摩根斯坦利等发布的‘地产泡沫说’——近日来上述消息纷纷见诸报端,而这些天香港与内地的地产泡沫说,也正在为研究机构热炒。”
引文为头尾部分,省略部分分别是长实在成都与重庆投标买地的内容。全文没有一字出自李嘉诚之口,更无标题所谓李如何看泡沫说的内容。某些传媒之无德,莫此为甚。传媒在中国房地产市场中与开发商同谋嘴脸,莫此为彰。
具体来看,媒体在房地产泡沫运行模式中的各个环节都在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一、渲染实力,蒙蔽市场。有一个号称要做中国房地产老大的开发商,去年以行内人士认为“不可能赢利“的价格拍得了一幅地,媒体连篇累牍追踪报道这个项目的进展,却没有一家追踪它的土地出让金如何交割,有没有按时交纳。而据未经证实的消息,其出让金并未按照“招、拍、挂”的规定交纳。一个土地的使用权尚未保障的楼盘,其根基就充满了泡沫。二、画饼充饥,指鹿为马,误导消费。有了地,挖坑之前先造概念,而且要造地区概念,比如CLD、CXD、“六大商圈之一”、富人区等等。更有甚者,假称城市发展规划已经将某处定位为重点功能区域(这个功能必定是楼盘定位卖点或者环境缺点)。这些概念,有的是开发商策划,媒体传播,有的直接就是媒体策划,作为赠送广告客户的礼物。至于把某种建筑元素渲染成为某国风情,一个案名夸张成一种生活方式、一种身份定义,更是某些媒体房地产专刊的拿手好戏。这些画出来的饼,吹出来的彩色泡泡,到了交易中间就成了需要消费者买单的价值。
三、滥用媒体公信力,滥造技术评价标准,欺骗市场。去年SARS疫情之后,几家媒体评定了一批“低密度住宅”,当选的居然有位于北京市区2环路以内的单体高层住宅。很多真正的建筑技术专家竟然也在这样的结果上签了名。
四、导演热销假象,虚构供需关系,哄炒价格。一个可以称得上全国最著名的楼盘在初期销售时雇人排队虚购的真相已经是行内尽知的秘密。而这种看似下三滥的手段,其他的所谓“品牌开发商也使用过。这种只需简单调查即可揭穿的骗局却一再被冠以“抢购”“价格新标杆”之类的标题在媒体大肆宣扬。凡此种种,更多黑幕已经有行内人士公诸于众。以北京为例,完全与泡沫营销无涉的楼盘有,但极少。没有大众传播,这些肥皂水是成不了泡泡的。有人对媒体加入没人买单的“反泡沫说”大合唱疑惑不解,认为没有利益便没有动机。在房地产利润链条上,媒体占了重要一环。大城市房地产市场过度营销的泡沫,最大的收益者就是媒体。从另外一个角度来讲,媒体有的房地产记者已经成为另类“狗仔队”,每天追逐明星开发商的职业过程,不光使他们成为利益共同体,还使他们养成做明星开发商高级传声筒的良好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