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至2005年4月1日,18号文件(《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中最具标志性的增值税退税政策正式停止实施,作为新的替代政策的一部分,《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5】132号)已在各部委处完成会签,并于3月28日开始在业内下发。
近几年,中国集成电路产业能够屡获突破,2000年6月出台的18号文件功不可没。相关数据显示,过去四年来,中国半导体行业的平均增长速度均超过30%,高于全球半导体行业平均增速3至4倍。18号文件对中国集成电路产业发展起到了历史性的推动作用。
据芯片咨询机构IC Insights预测,2005年中国半导体产品销售额有望达到343亿美元,将成为世界上最大的芯片市场。对于中国的半导体业而言,一方面是日益庞大的国内外市场,另一方面则是相对薄弱的产业规模和来自国际环境的多方压力,故而迫切需要政府出台更加适合半导体产业未来发展的行政和法律措施,提供切实有力的指导、支持和保护。
新18号文件的出台,将直接影响中国芯片产业的未来走向。
“规模化应用不足和尖端技术缺乏是中国芯片业的现状,国家对芯片产业的支持力度将有针对性地加大。”参与起草制订新18号文件的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高级顾问杨学明表示,新18号文件对产业的扶持会更多集中在设计和研发环节,新政策将对我国半导体产业相对薄弱的中上游环节提供更多实质性支持与保护。就新18号文件出台的相关细节,以及中国半导体产业政策走向,本报独家专访了杨学明。
国家将采取隐性扶持政策 《21世纪》:新18号文件的出发点是什么?杨学明:替代政策实际上已经基本确定,需要着重考虑国际国内两方面的因素。新政策要避免在世贸争端中再授人以把柄,避免再在国际上带来一些不良影响和不必要的麻烦,一些具体的实施细节,如以怎样的形式实施,以什么方式最好,怎样才能既符合WTO原则,又能使中国集成电路企业真正受益,并促进整个产业链的健康发展,都需要考虑。《21世纪》:能具体谈谈替代政策吗?
杨学明:新政策主要是对原有不合理且又授人以把柄的条款做了修改和替代,集中在以下两条:一是国内设计、国外加工进口时,按6%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这个在去年9月就停止执行了;再有就是今年4月1号停止执行的这一条,凡是国内销售集成电路的企业,其实际税赋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就第一条而言,按照WTO原则确实存在不合理的地方,而在实际执行过程中,该项优惠迄今为止又没有一家企业申请获得,既然如此,理所当然应该取消。但对于“即征即退”这一条规定,美国方面将其提到WTO框架解决实际上是曲解了税赋和税率。我国的政策是针对税赋超过3%的部分而非税率,税率部分还是17%,美国方面借题发挥,提出进口国外产品也按3%征收进口环节增值税是不合理的,事实上,除了退税,国家可以采用一些隐性的扶持政策,且这些政策又不会成世贸争端把柄。比如,设立专门的集成电路研发基金,在企业新投资项目贷款上给予贴息优惠,在所得税上给予力度更大的减免优惠,提供人才培养资金等等。
毫无疑问,新18号文件将会是更加符合WTO精神的产业扶持政策,上述第一条已经完成了其历史使命,此次主要的修改和补充将集中在上述第二条的替代政策上。
研发基金规模不超过3亿元 《21世纪》:新的产业政策具体将如何实施呢? 杨学明:研发基金是此次替代政策的一个核心部分,它将要涉及操作方法、管理办法、认定验收等诸多环节。如何保证基金确实使用在重点企业的研发上,并且获得切实的研究成果,这些都是新政策正式出台前需要解决的细节。对于这笔基金如何使用,怎样管理,现阶段还存有不同意见,仍在讨论中。我个人认为实际上可以很简单,之前18号文件的相关政策主要是补助生产环节,但此次的研发基金则主要用于企业研发新品,这个方向应该很明确,必须是有研发的企业而且必须能够实现研发才可以发放,对研发的结果还要验收。这些过程不能只是主管机关把关,还应该要有专家的参与。至于该基金的管理和使用,应该是财政部门、主管部门、产业部门各司其职,相互之间有所协调
《21世纪》:研发基金在扶持方向上是否将有所侧重?杨学明:从整个产业发展方向来看,支持研发并不简单只是支持哪一部分,设计、生产、封装、测试,半导体产业链中每个环节都具有研发内容,都需要研发新产品、新技术,国家产业扶持政策在不同时期支持的重点可能不同,根据产业发展现状,近期基金会更多关注设计研发的中上游环节,但产业政策最终的目的是打造中国自己的健康完整的半导体产业链条。
《21世纪》:据了解,研发基金的规模似乎相当小?
杨学明:具体到研发基金设立的金额,有的计算方法得出8亿-10亿人民币,也有的计算方法认为初期1亿-2亿人民币比较适合,金额的确定还与政策规划年限相关,若是10年规划,一两个亿肯定不行,而1年规划却提出10个亿来也不现实。现在,针对该基金设置的一个比较统一的认识,是做3年期规划,主要还是依据需要和可能的原则,即产业发展需要多少支持,以及财政能拿出多少钱来,经初步核算与多方平衡后,最终趋向于初期设立一个1亿至3亿元的3年期基金,以作为一个阶段性的替代政策,此后根据半导体产业的发展和国家财力的增强,基金在金额和年限上还将进行调整。具体到企业获得基金的方式,有一种说法是,根据企业纳税的比例来计算,从国家支持产业设计研发的思路出发,这样的考虑显然不合适。生产型企业对国家的利润贡献往往比较高,国家在这方面的扶持会通过在扩建生产规模方面给予银行贴息以及所得税减免来实现。而对于那些利润贡献相对不高但投入巨大,并对产业链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的设计研发环节企业,国家将以适当金额、多批次奖励的方式提供更有针对性、更加细化的资金支持。
覆盖范围有所扩大 《21世纪》:能够预见新政策将有多长的适用期吗? 杨学明:在18号文件的扶持下,我国半导体产业基础已经形成,下一阶段需要着力解决的,是规模化应用不足和尖端技术缺乏的问题。从国家财政拿出钱来支持半导体产业研发,以银行贴息和所得税优惠等方式支持新企业的建设,也正是出于对中国半导体产业发展的考虑。无论是18号文件还是即将出台的替代政策,都是为适应产业不同时期发展而设立的阶段性政策,在一定时期内对产业的发展会起到推动作用,但正因为如此,随着产业的不断发展,这些政策不可避免地也会出现不适合或不合理的部分,18号文件是截止到2010年,再往后必然还会出现基于18号文件的修改和补充,但总的来看,国家对产业发展支持的态度和决心是不会变的。预计在2008年之前,就会有覆盖范围更广、支持力度更大的新产业政策出台。
《21世纪》:此次新政策的覆盖范围已有扩展吗?
杨学明:政府正在考虑要将其它一些特别需要扶持的产业也囊括进来,包括一些半导体的特殊产品,比如功率器件、发光管、显示器件等关键元器件。这个事情酝酿时间也比较长了,现在正在部分地实现,比如,不久前出台的针对LCD产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其中的主导思想都是18号文件中早就有的。 ·链接· 《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财建【2005】132号)摘要 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专项资金(下称研发资金),是由中央财政预算安排,专项用于支持集成电路产业研究与开发活动的资金。 申报条件 申报企业应具备如下条件: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集成电路认定主管部门确认的,从事集成电路设计、制造、封装、测试的企业。 2、有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研发活动方案。 3、具备所申报研发活动的能力,内部管理和财务制度健全。 4、依法经营,照章纳税。申报及管理程序
研发资金实行审查委员会审议和批复制度,审查委员会由财政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信息产业部组成。1、根据审查委员会的要求,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会同信息产业部组织专家拟定并发布申报指南。
2、符合申报条件的企业,按申报指南和申报条件要求,向信息产业部申报。 3、信息产业部汇总整理申报材料,研究提出研发资金安排方案,提交审查委员会,审查委员会审核批准后,由财政部下达资金预算。资助标准及资金使用
研发资金采用无偿资助方式,对单个研发活动的资助金额一般不超过其研发活动成本的50%。研发资金不得用于研发活动以外的支出,可以参照以下方面使用: 1、人工费,含集成电路人才培养,引进和奖励费用; 2、专门用于研发活动的咨询和等效服务费用; 3、因研发活动而直接发生的如材料、供应品等日常费用; 4、因研发活动而直接发生的间接支出; 5、为管理研发资金而发生的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