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名叫DVD压缩碟的光盘在市场上的出现,似乎恶魔般地把音像制品正版市场搅了个底朝天,然而我们应该怎样看待这个“恶魔”呢 来势汹汹的盗版DVD压缩碟搅乱了2004年全国音像市场的一泓春水,正版音像市场顿时像遭了雷暴一样萎靡了下来。
面对音像制品市场盗版碟横行的局面,国内11家主要音像制品发行企业的老板匆忙上书文化部、新闻出版总署、全国“扫黄打非”办反映情况。2004年11月4日,文化部下发《关于立即开展音像市场治理冬季行动严厉打击DVD压缩碟》的紧急通知,要求各地文化行政部门立即对辖区内音像批发、零售、出租经营单位进行全面检查,积极协调、配合工商、公安、新闻出版、城管等部门,形成合力,最大限度地减少DVD压缩碟流入市场。同日,新闻出版总署和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也表示将研究对策,确保正版音像业健康有序地发展。
此前一天,文化部文化市场司音像电影处处长陈通在听取各方面的情况报告后明确表示,打击压缩DVD的力度将超过对盗版《英雄》和《十面埋伏》的打击力度,并连夜开会商议如何应对这一威胁全行业的事件,要拿出一切可以用的手段和方法,力争在短时间内将盗版压缩DVD的势头打下去。
一场声势浩大的对DVD压缩碟的歼灭战就此展开。截至目前,广东省收缴了价值1540万元的DVD压缩碟180万余张;成都市查缴刻录碟和万能DVD压缩碟共计25万余张。
正版音像制品退无可退
事实上,早在2004年5月,DVD压缩光碟即在一些主要城市的电脑城开始亮相,但其画质不稳定,且对光驱构成较大伤害,并未即刻在市场上兴风作浪。进入7月,DVD压缩碟画质有了明显提高,并解决了至为关键的兼容难题——在任何DVD机上都可以播放,其惊人的市场诱惑力开始得到体现,自此侵入音像制品市场并迅速蔓延。10月,DVD压缩碟疯狂盗录新片新剧,电脑城原来做软件盗版的不法商贩也都“转行”做起了音像盗版。
面对形式众多的盗版音像制品,音像发行企业之所以对DVD压缩光盘深恶痛绝,首先在于它所存储的节目容量大得惊人。
《IT时代周刊》记者从销售商处了解到,DVD压缩碟(又称万能DVD、HDVD)能同时容纳10集电视剧或8部电影。本刊记者现场注意到,央视刚刚热播的40集电视连续剧《沧海百年》只需4张DVD压缩碟就可完全收录,24集剧的《大染坊》则仅用2张,其他如《康熙王朝》、《雍正王朝》也都只需4、5张碟。
而消费者青睐这种光盘的主要原因却是它诱人的超低价。据了解,一套2碟装《中国式离婚》只需10~14元,与之相应的正版DVD则为200多元。巨大的价格差在市场上为DVD压缩碟缔造了一个极为火爆的市场。
这种借助高新技术“武装”起来的压缩DVD碟大规模冲击音像市场,导致正版电影、电视剧音像制品的销售急剧下降,最终影响到优秀电视剧的生产。自8月份以来,音像公司与制片方的版权贸易已大量萎缩,音像公司不敢买版权,有的宁愿不要订金也不再购买新节目,同时经销商大量退货已造成音像发行商严重的库存积压,音像公司畅销品种的销售严重受阻。
广东鹏龙音像公司曾经以540万元购买新片《白银谷》,但由于遭受DVD压缩碟对正版市场的冲击,以前在市场上供不应求的该片现在进货大幅减少。该公司副总经理刘勇向《IT时代周刊》介绍说:“原来我们很看好中韩合拍的《飞天舞》,但而今眼下公司要慎重考虑了。以后一些中等投资规模的电视剧,根本就不敢买了。”广东飞仕音像公司市场部负责人也介绍,飞仕公司目前也很少买片,因为买得越多就亏得越多。
同时,《IT时代周刊》记者在广州电脑城注意到,压缩DVD碟片市场绝对是盗版唱主角,大规模冲击音像市场,导致正版电影、电视剧音像制品的销售急剧下降。从销量上看,压缩DVD碟片出现后,正版DVD碟片市场急剧萎缩,销量只有原来的1/5左右。一位卖了6年多音像制品的商贩告诉本刊记者:“很多人都是听说有这种碟片后慕名而来,这使得正版DVD受到冷落。”事实上,大多数消费者并不关心碟片是否正版。
在社会各界齐齐打压盗版DVD压缩碟的同时,音像行业并不敌视DVD压缩新技术。全国11家音像公司老板就在商讨对策的过程中达成共识,希望让压缩DVD这一高新技术产品合法化。
谁是罪魁祸首
盗版开心之日,便是正版难受之时。按说,政府对盗版的处罚已经足以震慑盗版分子,然而,就像孪生姐妹贩毒与走私一样,几百年来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音像盗版市场也是前赴后继。从CD到VCD,再到DVD,政府打击盗版一直在行动,但盗版屡禁不止,反倒是越禁越多,越打越火。
盗版的生命力何以如此旺盛?一言以蔽之,只要暴利在其中,就绝对挡不住铤而走险之徒。于是,正版发行商退货盈门,电视剧新片无人问津,音像国内版权大跌价,音像制作人犯傻了……
究竟谁能赐予盗版那么大的力量?追根求源,音像出版公司难辞其咎。
国内的音像出版是绝对的垄断行业。在市场经济条件下,音像公司虽是企业化管理,但拥有部分政府职能部门的权力,高擎着国家政策赋予的“上方宝剑”,正版价格的制订过程完全就是“一言堂”。
稍微了解音像制品出版行情的人都知道,出版物的价格高得离谱。行业垄断维持着正版音像的高价位,这与市场严重脱节,远远超出了消费者的承受能力。
然而,事实面前居然还有发行商怨声载道。北京一音像发行公司负责人就抱怨说:“现在正版音像制品的平均利润率大约在10%~15%之间,再好的产品的利润率也很难达到以往的50%了。”
针对如此言行,业界有人不解地指出:“目前,PC的利润率已下降到10%以下,中低端手机的利润率也被逼到了10%左右,音像行业的平均利润率多达10%~15%仍不满足,音像出版商们是不是太黑心了?”
市场经济就应该由市场说了算,市场由买卖双方共同组成,如果仅仅是出版商和发行商说了算,消费者都不买你的账,你说了还能算吗?所以,正版价格由出版商说了算,而买不买正版则由消费者说了算。消费者为什么欢迎盗版:“有盗版没什么不好啊,至少我们这些普通的工薪阶层很欢迎!”“最大的奸商是正版商!你有一万个不降价理由,我不买正版的理由就只有一条:贵了不买!”
压缩技术能否合法化
不管是在业界,还是在消费人群中,都有观点认为压缩DVD是一种技术进步。他们普遍认为,“资源消耗少了,环境污染少了,老百姓花钱少了,这样的好事为什么不做?”然而,音像出版商们却对此忧心忡忡,认为这对整个音像行业、整个文化产业都没有好处。飞仁公司负责人指出,将DVD压缩碟合法化,那正版音像商将很难生存下去,并且影视剧制片方、电视台和音像商之间就得重新进行利益分配。他说:“众所周知,音像是靠碟数赚钱,一张DVD压缩碟能够压10集,普通DVD是一张压3集,碟数减少了2/3,音像公司回收成本将更加困难。”
然而,在文化部下发“紧急通知”后,不断有媒体引述正版光碟生产、销售商的话,指称盗版商用非法压缩技术生产盗版DVD光碟。显然,无论媒体还是有关音像出版机构都把压缩DVD技术看作是非法技术。这种表述,显然具有极大的误导性。
业界一致认为各音像公司把DVD压缩技术称为非法的做法并不可取。如果这种技术被规定为非法,则谁也不能使用这种技术。这样,目前所谓“合法”技术生产的音像制品仍然高价垄断市场,而能够满足人们需要的廉价技术却不能用于合法生产,那结果只能是保护落后,保护垄断,保护旧技术持有者的既得利益,而让广大消费者为这种既得利益埋单。
对此,北京至诚律师事务所的马律师特别向《IT时代周刊》指出,DVD压缩技术并不非法,非法只在于它的使用方式。他说:“盗版本身是侵害知识产权的非法行为。对于非法使用DVD压缩技术盗版人的音像制品,当然应该严厉打击。但问题的另一方面是,既然这种压缩技术是一种新的技术,有其市场需求,为什么不能将这种技术用于合法的目的?”
从各种报道来看,压缩DVD技术容量大,生产的光碟将会大大降低成本,因而产品价格低,是对目前音像产品的补充。现在的问题不是把这种技术视为非法,予以禁止,而是如何将这种新技术用于合法目的,为人们提供更多的产品,满足市场需求。
马律师认为,新技术的使用必然会引起利益格局的调整。旧技术的拥有者因为既得优势,会竭力反对甚至拒绝推广新技术;而新技术的拥有者则会尽力去打败旧技术,抢占市场。事实上,新技术必然会补充以至淘汰旧技术,分享甚至取代原来技术拥有者的市场优势。这正是市场竞争残酷性的体现。他指出:“这一过程尽管无情,却保证了整个社会技术的不断进步,给消费者提供了越来越廉价的产品。这正是人们(包括政府部门管理者)面对DVD压缩技术时应该考虑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