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个曾经创造财富的人--领导云南红塔集团17年,创造利税近千亿元,并打造了一个无形资产价值400多亿的红塔山品牌--那时他是一个榜样;这是一个曾经触犯规则窃取财富的人--贪污公款--那时他是一个典型,反面的。这就是一个75岁的“有罪”老人--褚时健的人生。
无论规则合不合理,接受了就要遵守,触犯它就必须付出代价。惩罚他是合法的。但当一个有能力创造财富的人,从此只能消耗余生,再与财富的创造无缘时,那是一种悲哀,是个人的,也是社会的。
1928年出生于一个农民家庭。
1949年参加云南武装边纵游击队。 1955年27岁时担任玉溪地区行署人事科长。1958年因不同意行署专员夫人增加两级工资(他认为只该加一级), 年末时由“反右”小组副组长戏剧般地被戴上“右派”帽子,发配到200公里外的一个山中农场劳动改造,一呆就是20年。妻子马静芬被留职停薪,靠打毛衣挣钱糊口。一年后马静芬带着孩子来到农场,与褚时健一起种菜、榨糖、烤酒、喂猪。这一年,玉溪卷烟厂始建。
1963年起在地方小厂从事管理工作,干过糖厂、酒厂、农场、畜 牧场、造纸厂。
1979年10月任玉溪卷烟厂厂长。其后两次痛下决心,花巨资引进国外设备,使玉溪卷烟厂一下子迈入世界级烟厂行列。
1986年绕过政府、烟草公司、供销社和烟草专卖局“四座大山”,直接和烟家打交道,把农村作为工厂的“第一车间”,充分保证原料供给,产生了巨大的效益。玉溪卷烟厂逐步变成了“印钞工厂”。
1990年褚时健被授予全国优秀企业家终身荣誉奖“金球奖”。在接受记者采访时他说:“我们中国企业家和外国企业家有很大区别,我们要将自己的利益放在后边,他们则首先把自己的利益放在前头。”在谈到个人的“利”时,他说:“上级曾规定企业厂长可拿工人资金的1-3倍,但实际上,我们厂的领导层一直只拿工人奖金的平均数。就我个人而言,10年前的工资是92元,奖金是当时全厂最高的6元,再加上其他的总共月收入才110元,10年以后的今天,厂子搞好了,我现在月收入有480多元,加上一些奖项,总共可达1000元。”就在这次答记者问中,他以美国大企业家哈默博士为例,提出“人生六十方开始",希望终身任职的心情溢于言表。也就从此开始,褚时健利用职权为他人批烟,其亲属从中收取了大量钱物,折合人民币总计5000多万。
1994年,褚时健被评为全国十大改革风云人物,走到了他人生的顶峰。
1995年2月,一封匿名举报信寄至中纪委,反映有人给褚时健行贿,以获得批供卷烟。很快,褚时健及数位亲属被一一收审,女儿在狱中自杀。没有人知道他此刻的想法。其后,云南省委派昆明市常委副市长字国瑞来当集团的副董事长、总裁和党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