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宪政主义传统 宪政是儒家政治的短板



     “儒家宪政”成为近来儒学复兴者推出的一个强力概念,在宪政制度化成为越来越普遍的价值诉求的今天,任何意义上的宪政吁请与主张都很需要,只嫌其少,未嫌其多。比如微博上就有民宪、儒宪之类的称谓,这是试图从远近传统中汲取宪政资源,乃大好。但,儒宪这一概念可能还需要小心对待,在有些人那里,儒家宪政和儒家政治甚至未加区分,混为一谈。

  宪政与政治是两个概念,有联系但并非一体。世上总是先有政治而后有宪政,宪政是政治构成的一部分,也是它的秩序化。凡是有人群的地方就有政治,“政”为其公共事务,“治”则是对它的治理。但,治理需要权力,因而政治必然与权力有关,甚或它本身就表现为权力。从权力的获得到权力的运作,这就是政治的实在内容。宪政不然,它是后发的,表现为对政治权力的分配与限制。虽然,宪政也可以追溯它的古典资源,但更多的,它是一种现代形态。当1832年“立宪主义”在《牛津英语词典》中第一次出现时,其语义就是从制度安排的角度,控制政府权力以保障民众个人自由。不用说,英伦是世界上第一个宪政国家。其次便是美国,作为一个新建国家,它对权力的限制与分配在宪法中是同步的。因此,谈及宪政必然谈及英美,这个概念和这两个国家的政治实践已合为一体,成为范式。

 儒家宪政主义传统 宪政是儒家政治的短板
  回到本土,传统儒家有儒家政治毫无疑义,但儒家宪政却颇费斟酌。甚至,如果我们能够把握儒家政治之大体,便不难于发现,儒家的宪政资源即使未必没有,大致也是相对贫乏。因为儒家从内圣到外王,工夫更多地花在了政治上而非政治中的宪政上,它的用力之处在于范导权力,而非制约权力。所以,从实践角度看,儒家固然可以抗衡王权专制,进一步,儒家宪政的确可以作为一种古典宪政形态而存在,但它毕竟没有能力终结两千多年的专制历史。这就不难理解,以儒学立身的梁启超等为何是以英伦为范式,倡导并引发了中国现代史上第一次功败垂成的清末立宪运动;并且很难想象,如果不是英伦等西学资源的激活,而是仅仅在传统政治内部打转,是否还会有这一次宪政革命的发生;如果发生,它又会是一种什么样态。一百多年来,中国宪政运动曲曲折折,但源头却在梁任公。今天我们谈宪政,请不要忘记任公的垂范。

  如果以“木桶理论”为喻,儒家政治的长板是王道、仁政等,宪政则是它的短板。最近,中国儒教网创办人(网名慕朵生)在新浪微博上发帖:为什么儒家会认为“政为大”?因为儒家理解的政治,并不像西洋理论那样认为,“政治(或权力或国家)是必要的恶”,而是认为“政治是必要的善”,是基于仁者爱人之心或王者爱民之心的政治,是为王道政治。我尾随其后跟了一贴,有点开玩笑:如此也就解构了宪政的必要。权力是必要的恶,所以必要限制,如果它是必要的善,为何还要限制呢。这和“人民政府爱人民,人民政府人民爱”好有一比啊,不过这次是儒家宪政自我解构了。

  儒家宪政所以成为儒家政治的短板,正如英美宪政所以成为英美政治对人类最大的贡献,也许奥秘就在于如何看待政治(或权力或国家或政府)了,它到底是必要的恶还是必要的善,不同的观念会形成不同的政治理路和架构。英美宪政有加尔文以来的基督新教的背景,如果没有这个背景,很难理解宪政主义的发生。在加尔文宗的清教徒那里,人是有罪的,人性是完全堕落的,正如使徒保罗在《罗马书》里说:“在我肉体之中,没有良善”。如果人性如此,政治、政府、权力的本性不也如此吗。这是《联邦党人文集》第51篇的告白:“如果人都是天使,就不需要任何政府了。如果是天使统治人,就不需要对政府有任何外来的或内在的控制了。”因为“政府本身若不是对人性的最大反映,又是什么呢?”这里的逻辑是,人性是恶的,来自于人性的权力在本性上也是恶的,但相对于无政府,它是一种必要的恶;所以,必要对权力(政治、政府等)加以制度上的限制。这就是英美宪政所以发生的基督主义前提。

  与此不同,儒家政治是王道政治,推行的是以己待人的仁政。它的人性论预设不是恶而是善,如“人皆可以为尧舜”“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先王有不忍人之心,斯有不忍人之政矣”“以不忍人之心,行不忍人之政,治天下可运之掌上。”应该说孟子说得很好,值得现代政治效法。只是长处即短处,视角即盲区。它的政治用力既然是以性善正面引导权力,或曰用道统支配政统,以彰显政治这种必要的善;那么,它也就疏于从反面对权力加以防范、制约和限制了。并且在这个逻辑里,限制善本身就是一种恶(当然,有人会说我们有荀子,因为荀子主张人性恶。但由荀子导出的韩非之类的法家,是为权力立法而非为权利立法。因此法家的法是统治者用来治民的,不是民用来限制统治者的,其间更无宪政可言)。也许,我们是可以从儒家典籍中摭拾一些和宪政有关的散点论述;但它不太容易条贯成清晰完整的理论,更无论制度化的形成。故,儒家宪政,其实是儒家政治的软肋。或曰,传统儒家长于政治,短于宪政。儒家推崇的是“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那段极富感染力且又经典化的“大同”表述,本身就是王道的蓝图,它需要靠权力的推进并实现,怎么还会反过来限制权力呢。

  对现实政治而言,我可以不要任何理想蓝图,但绝对不可不要对政治权力的限制。传统儒家是古典社会主义,很难说是对权力不信任并限制之的宪政主义。宪政是它的短板。然而,桶是用来盛水的,对政治这只水桶来说,它的盛水量并不取决于仁政王道之类的长板,而是那块短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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